㈠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否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有什麼依據嗎
不能享受,因為已經開始領取退休金啦,工資發放渠道由財政變成社保基金渠道啦,所以就不存在13個月工資啦
㈡ 退休教師有13個月工資嗎
退休教師,是不應該享有這個第十三個月工資。
平時所說的第十三個月工資,其實就是指國家一些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它單位陸續實行的一種雙薪制。也就是發放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這一種「工資」明顯來說,屬於是一個獎勵工資。國家對於事業單位的員工,包括企業單位的員工,第十三個月的工資是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並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的工資。當然這個第十三個月的工資是一種普遍的現象,鑒於這個第十三個月的工資,其實它就是一個獎金制度。
因為屬於是在職的職工,在職的職工企業,包括一些事業單位給予的獎勵工資。因為退休的老師已經退休,不再那單位工作,已經退休了。所以說這個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也不應該領取了。
教師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對應的比例。教師屬於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條 教師退休或者退職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或者退職待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適當提高長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中小學退休教師教的退休金比例。第三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改善國家補助、集體支付工資的中小學教師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資收入上與國家支付工資的教師同工同酬,具體辦法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㈢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3個月工資如何做賬
當年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可享受本年度第13個月工資。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文件》(人事部發〔2006〕58號)精神,實行公務員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年終一次性獎金發放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待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準是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基本為稱職和不稱職人員,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延伸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629號),納稅人因實行「雙薪制」取得的「雙薪」,應分別按照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2009年8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停止2002年「雙薪制」計稅方法。年底雙薪收入不再單獨納稅,意味著員工最後一個月的納稅額增加,收入縮水。來源:網路-雙薪制
你好!當年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可享受本年度第13個月工資。1.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文件》(人事部發〔2006〕58號)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員工,給予年終一次性獎金,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準是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不合格)的,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如果退休了,就不參加考核了。沒有考核結果,自然就沒有第13個月的工資。這是政策。第二,我上面說的是公務員。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辦法》(國人辦發(2006)59號)精神,嚴格來說,2006年工資改革後,事業單位已經沒有第13個月工資這一項了(2006年以前,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都有),但在實施過程中,很多地方仍在發放。在辦理退休手續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沒有發放2013年1月的工資(辦理退休手續需要你的單位——你單位的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編制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財務部門——主管單位——主管單位,這樣就可以一次完成;如果工資是由財務部門統一發放的,可以省略後兩步),那麼最終的工資發放部門還沒有收到改工資的通知。如果2013年1月工資發放前已經發放了退休工資,那麼以上就是政策解釋。感謝您的閱讀!
㈣ 退休人員有13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退休後就不存在十三個月的工資了,表示單位為其雇員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即第十三個月工資,也稱為年底雙薪。退休後勞動合同終止,應當申領退休金沒有13月工資的發放,只有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可以享受本年度第13月工資。
一般是沒有的。不過,部分地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上半年退休減半發放13個月工資,下半年退休全額發放13個月工資。
所謂13個月工資,有兩種含義,一是年底雙薪或十三薪,也就是多發1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一次性獎勵是退休工資多發一個月。
首先,退休工資多發放一個月,這是不可能的。退休人員在繳費滿15年之後,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一年領取12個月的養老金,這筆錢是社保基金發放,年底是不會多發放一個月養老金的。其次,十三薪在退休後一般也是沒有的,因為退休人員退休後,已經跟單位結束勞動關系,不再領取工資,不再參與年度考核,一般也不會發放13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