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四川省中人退休金差距拉得這么大
工改和退休工資並軌,目的是宿小差別。而四川省人社廳是亂作為,把中年退休和老年退休工資差別拉得這么大,別說宿小企業退休人員和公務員退休待遇差別,就連公務員內部退休的中人比老人多一半。就更不說企業退休人員的差別了,差得太大,大得驚人,那就是天壤只差了。四川人社部門那些亂作為的官員們還說什麼是中人個人繳納了社保?簡直是胡扯,2014年工改時,國家一次性給在職人員每月上調2000元左右,目的就是他們個人要繳納社保。實際他們個人繳納部分也全部是國家交的。四川人社廳這些亂作為的官員們,完全是為了自己今後退休獲得高收入而浦路。
2. 為什麼公務員與企業職工之間養老金會有這么大懸殊
首先,由於改革不同步,致使企業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養老金繳費與待遇計發方面差距過大,而責任劃分不清及政府、企業、個人之間負擔比重失衡,則使制度的可持續性難以得到保障。 目前公務員退休金替代率在70%以上,屬於偏高,這是單一層次制度安排的結果。企業職工在改革前的退休金替代率也同樣偏高。但企業職工實行養老保險改革後,當初設計的「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雙層架構並未實現,即企業年金並未普遍建立。 公務員保留了退休金的偏高替代率,企業職工降低了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又未補上企業年金,兩大群體的待遇差距就持續拉大了。 其次,當初設計養老制度之時,養老方面的紅利就有所傾斜,也就是以權力為中心向外的輻射,其距離權力近得到更多的養老待遇;而企業相對離政府權力遠了些,養老待遇自然就差了一些。即便同樣是企業,也可以按央企,集體企業的區別而有著不同的養老待遇。 就公務員養老金,如果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差別也很大。比如,退休金發放標准過度依賴行政級別,輕視供職年限,這對公務員也十分不公平。甚至有的地方存在「賬外」退休金,各種補貼也不一樣。 再者,企業連漲九年養老金抵不上機關和事業單位漲一次,原來的差距不但沒縮小,新的差距又在加大。舊的矛盾沒有很好地面對、梳理、調整、化解、解決。新的矛盾還在現行政策中不斷涌現,僅企業在地域、行業、工種、職稱等方面又形成了新的差距,而且差距還在繼續擴大,全國企退平均工資最高地區和最低地區差距將近一倍,有職稱和沒有職稱的職工退休金相差也高達一倍以上,壟斷行業和普通企業退休金差距更大,按現有調整政策發展下去,企業內部的退休金又將出現新的多軌制。 這一切實在讓人感到費解和不安,主要原因只有一點,就是分配原則的指導思想出了問題,而這種指導思想就是養老金雙軌制的延續與翻版。所有養老金政策都出自於同一種指導思想,同一種政策,同一種模式,這種固有的、陳舊的、一成不變的指導思想不改變,原來的雙軌制不但永遠得不到解決,而且後來的養老金政策還會繼續撲其後塵,產生更為復雜的多軌制
3. 公務員中人退休金新政策
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將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工資的20%和8%共同負擔。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繳納比例等同於企業職工《決定》指出,所有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其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根據改革決定,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根據《決定》,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都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以前的完全吃財政飯,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4. 公務員退休金高於老百姓才是公平嗎
1、因為公務員的養老是由國家負責的,所有養老支出直接由國家財政那裡版支出,而企權業的養老,需要社會來負責,需要自己承擔一部分,也就是要交養老金。所以,雙軌制下的公務員,不需要繳納養老金和其他保險,但是他們退休後領的退休工資卻說企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3-5倍。
2、公務員的退休金直接由國家財政撥款,公務員的養老體制和社會上的養老是完全獨立的兩套系統。公務員不交養老金,實際上是政府給公務員開了張空頭支票,把公務員應該繳納的那部分養老保險的錢扣在財政,退休時,由財政來付這筆養老金。那麼,公務員不交養老金其實根本就跟現在談的養老金虧空什麼的沒關系。真正的問題在於,這種獨立的兩套系統,並不適合現在市場化的人才流動,對公務員是不利的。
3、最近幾年來,國家也正在改變這個現狀,開始了公務員養老並軌制。公務員養老金並軌是一項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有利於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建立與其他職工統一的、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化解待遇差距大的矛盾的政策。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後,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承擔工資收入8%左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4%的職業年金。
5. 養老金不公平最新評論:養老金不公平何時解決!
養老金的不公平成為社會上最大的不公平,有三點:1、個別養老金過高,有的達到了7、8千甚至上萬元,遠高於平均工資,可知一個人的工資需要交房貸、養孩子、各種應酬等,而一個養老金太高了失去了養老金的意義,降低在職工的積極性;2、養老金之間差距過大,少則兩三千元,多則七八千上萬元,每年按比例調整,使得差距越來越大,應該限高補低逐步縮小差距。雖然有的傻子說多交多得,這也應該體現在剛退休前幾年,隨著時間增長這種差價應該縮小,而不是繼續擴大;3、應取消各種不合理補貼,如上海的高級工程師的補貼,這種職稱只能在工作期間有效,退休後這種職稱不能作為補貼的依據。
抵制延長退休,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到法定退休年齡必須退,企業人員可自願選擇退休,且退休人員一律比准再聘用。
6. 公務員中人退休金新政策
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將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工資的20%和8%共同負擔。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繳納比例等同於企業職工《決定》指出,所有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其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根據改革決定,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根據《決定》,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都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以前的完全吃財政飯,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7. 公務員中人退休金計算方法
公務員退休收入計算公式如下:
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其中,退休前工資主要由四部分構成: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前兩者只是退休前工資的小部分,通常公務員退休前工資主要支持部分還是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所以,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是全額計發,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則需要按工作年限進行一定比例換算後計發,也就是X%。
相對企業員工工資存在的較大波動性,公務員工資不存在波動性。對此,企業則按其職業生涯中的繳費工資水平來衡量和計算,而不僅僅按其退休時的工資水平計算,而公務員養老待遇主要按其退休時工資水平來核定。
雖然公務員享受的退休保障較高,但是相比其他職工缺少了失業保險,社保等等,另外由於計算方式的不同,公務員退休金與其他職工退休金是不可進行比較的。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第八十八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十九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8. 公務員退休中人退休金計算新規定
公務員退休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分別來計算,基礎養老金是當地政府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制定的,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屬於個人在職期間繳納的數額,具體計算方法在下面進行說明。9. 已退休公務員判刑出獄後取消退休金不合理
1、能享受退休待遇。
2、根據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緩刑期滿後,應重新確定其退休費。
對在職期間違法,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其基本退休費的計發基數按以下辦法確定:職務工資(機關工人為崗位工資、事業技術工人為技術等級工資,下同)以退休時的職務工資為基礎,降低檔次。
對退休後違法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先按每兩年一次增加退休費的標准降低其基本退休費,然後再減發其降低後基本退休費,同時降低其職務(技術等級)後享受相應的生活待遇。
3、退休人員在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自判處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滿釋放後其基本生活保障可按當地政府規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標准發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
10. 公務員中人退休新政策,到現在中人退休工資為什麼還不兌現,正科級,工齡四十二年,每月領退休金2592
這個問題你跟這兒問是問不出結果的。個人建議你直接向省人社廳來投訴,或者直接找國家人社部也行。不過估計也不會有實質性結果,目前制度中人的退休政策各地都沒完全落實,你這不是個例。最直接的解釋就是政府辦事效率的問題,你既然是退休公務員,這個不用我多說了。耐心等吧,要不就找省里或者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