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社保網2019年養老金新增加怎麼算的
來自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的消息,上海市從2016年1月起,對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鎮保」、城鄉居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6月15日發放到位。
上海市對2015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根據國家規定和要求,調整月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一是先統一增加8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先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上述退休人員中,2015年12月底前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上海市還將對2015年底以前按「鎮保」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對2015年底以前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90元.養老金調整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750元。
上述各類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於6月15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盡量避開高峰時段,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按各自需求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領取。
市民如需咨詢,可撥打上海市人社局咨詢電話12333。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我是上海2020年1月份退休的,七月份的2019年上海社會平均工資出台後會補發嗎
會的。
經國務院批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范圍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水平要求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
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
(2)上海社保退休2019年調整養老金擴展閱讀: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相關要求規定:
1、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2、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㈢ 2019上海退休養老金怎麼調
2019年 退休 職工 工資 規定: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 退休年齡 ,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 養老金 。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㈣ 上海人保局網站2019年退休工資如何調整
您好!企業退休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6: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一覽表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自收自支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已全部參加養老保險,2003年初河北省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的意見》,重點將國有企業勞務工、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納入養老保險,並做好中斷養老保險關系職工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工作。
2016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一覽表
人社部發〔20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4年7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標准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做好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的相關工作,盡快將提高後的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要搞好政策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同時,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1、上海市關於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一、本市2014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4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每月增加4%(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1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4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4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9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4年出生)、75周歲(1939年出生)、80周歲(1934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3年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准(本通知實施前的標准)先進檔,再增加。
2、北京市關於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養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於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養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於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養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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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上海2019年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方案細則
上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出台,從5月起上海市每年個人繳費分為500-3300元12檔,待遇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市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
滬府發〔2014〕30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4月26日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全面推進覆蓋本市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指導原則)
按照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建立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
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農委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區縣政府應當做好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第二章基金籌集
第五條(基金構成)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第六條(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個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第七條(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成員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資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第八條(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區縣政府對本轄區戶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按照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繳費標准,對應的繳費補貼標准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
區縣政府為本轄區戶籍的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的養老保險費。重度殘疾人的個人繳費標准按照每年1100元確定,其中,個人按照繳費標準的5%繳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繳600元,其餘部分由區縣財政代繳。重度殘疾人中領取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人員,個人不繳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繳600元,區縣財政代繳500元。具體辦法,由市殘聯和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九條(標准調整)
個人繳費標准和繳費補貼標準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依據本市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條(建立個人賬戶)
本市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區縣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第三章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第十二條(待遇構成)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第十三條(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540元(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每超過1年,其基礎養老金增加10元。
基礎養老金由市財政(含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區縣財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擔。其中,區縣財政對本轄區戶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承擔相應的基礎養老金。
第十四條(待遇調整)
本市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根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調整以及本市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第十五條(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第十六條(喪葬補助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其家屬可以領取標准為3600元的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和區縣財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擔。其中,區縣財政對本轄區戶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承擔相應的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標準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依據本市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七條(資格認證)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員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第四章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
第十八條(制度內轉移接續)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市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以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照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已經按照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第十九條(相關制度銜接)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制度、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被征地人員、非因工死亡職工遺屬、精減退職回鄉老職工配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辦法,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新老制度銜接)
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後,新農保制度中原參加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員、原享受老年農民養老金補貼人員,以及城居保制度中原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人員,按照「鎖定人群、待遇平穩過渡」原則處理。
(一)新農保制度中原參加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規定可以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繼續享受,所需資金由新農保基金中的「原統籌基金」承擔,使用完畢後由區縣財政繼續承擔。
(二)新農保制度中原享受老年農民養老金補貼人員按照規定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補貼繼續享受,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承擔。
(三)城居保制度中原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人員按照規定領取的高於基礎養老金的100元繼續享受,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和區縣財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擔。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基金管理和運營)
將新農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管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市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獨立核算,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虛報冒領。
市財政和區縣財政承擔的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並由市財政和區縣財政分項目撥付至市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基金監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基金監管職責,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監督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存儲、管理等進行監控和檢查,並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積極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參加的社會監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開透明、制度在陽光下運行。
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貪污浪費等違紀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六章經辦管理服務與信息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經辦機構)
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工作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區縣政府確定本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具體受理。
第二十四條(經辦管理服務)
區縣政府應當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能力建設,科學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資源和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充實加強基層經辦力量,做到精確管理、便捷服務;注重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為經辦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場地、設施設備、經費保障。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專業培訓,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建立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認真記錄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並按照規定妥善保存。
第二十五條(工作經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第二十六條(信息化建設)
建立市級集中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將信息網路向基層延伸,實現市、區縣、鄉鎮(街道)、社區實時聯網,有條件的區縣可以延伸到行政村,方便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待遇領取和參保信息查詢。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實施細則)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施行期限)
本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4月30日。本市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0〕39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1〕88號)同時廢止。
㈥ 上海2019年平均工資已公布,為什麼7月份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沒調整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經研究,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75元。
(二)按本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5元,增加額不足22.5元的,補足到22.5元;再按本人2019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2.3%。
(三)2019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9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9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4年出生),以及當年內年滿70周歲(1949年出生)、75周歲(1944年出生)、80周歲(1939年出生)的,可按2018年同類人員已享受的標准(本通知實施前的標准)先進檔,再增加。
(四)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五)按本通知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三、資金列支
按本通知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由本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四、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6)上海社保退休2019年調整養老金擴展閱讀:
2020年退休的人員計算養老金的時候,使用的是2019年的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而2019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老人使用的是2018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肯定也會帶動基礎養老金增。另外,每年個人賬戶也會根據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發利息,一般來講,越晚退休養老金計算得越高。
盡管2019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國家統一的記賬利率可能在5~6月份才公布,但是社會平均工資公布以後,養老金會進行補調的。
2019年5月開始,國家統一使用全口徑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核算繳費基數上下限。為了保障退休人員的利益,國家將制定過渡方案。一些地方計算養老金的社平工資從2018年開始就沒有調整,因此部分人員會在過渡性方案實施以後出現第二次調整。
㈦ 上海退休人員養老金
法律分析:2019年退休人員工資張幅應不會超過5%,大概在4.5%- 5%之間。實施辦法應和2018年相一致。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㈧ 2019年上海企業離退休人均月養老金是多少
上海企業離退休人均月養老金為2964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公布度本市社會保險基本情況。截至末,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373.3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0.39萬人。其中參保職工969.30萬人,離退休(職)人員404.07萬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346.53萬人。,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離退休人員人均月養老金2964元。
截至末,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78.30萬人,其中領取養老金人數47.68萬人。,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人員人均月養老金688元。
末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353.5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8.07萬人。其中參保職工946.48萬人,離退休(職)人員407.09萬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284.57萬人。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57.6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26萬人,其中大學生參保人數為59.14萬人。本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634.08萬人,比上年末增加8.34萬人。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58.96萬人。本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920.4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6.41萬人。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343.56萬人。本市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717.54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64萬人。
㈨ 2019年上海有多少退休人員今年有加退休養老金嗎
今年已經公布了1月1日開始對企業退休人員,即310萬的退休人員人均增長15%收入,這個增長幅度大約人均增長300元/月,這個幅度是歷年來最高、絕對值當然也是最高的。同時,對鎮保養老金和農保養老金的人員,同樣都增長15%。 其次,35萬全市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從今年1月1日起,有一個新的相關制度,將使這部分人的收入增加,目前已經有了初步方案,將在2月份正式公布,這就是35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收入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