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保障 > 職工退休社保原單位關系

職工退休社保原單位關系

發布時間:2023-02-20 00:38:21

㈠ 退休後原單位還管嗎

1、員工退休以後的管理服務,仍由原單位負責。退休員工退休工資,移交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管理,那隻是國家為了保障退休人員合法權益,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所採取的統籌管理辦法,根本不影響退休員工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而醫療保障也是採取統籌管理,更不影響退休人員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至於退休人員黨組織關系,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轉移到自己居住地黨組織,這是各級組織部門為方便退休人員管理的一種好辦法,更不影響退休人員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
2、退休員工的福利待遇,雖然與在崗員工的待遇不一樣,但是,按照國家相關管理政策規定,退休員工的福利待遇還是有一些內容的,比如說,可以利用工會會費,每年度逢年過節,可以給退休員工購買發放一些慰問物品,至於發放的標准,由各省自行決定。另外,退休人員每個月發放相應的物業補貼,每年發放第十三個月基本工資補貼,每年發放精神文明獎勵等,還有就是每年原單位都支付一定經費,給離退休人員進行年度體檢。
3,員工退休以後的看望慰問,仍由原單位負責。員工退休後的看望慰問工作,仍由原單位負責。特別是每到春節前夕,各地各部門都要開展走訪慰問活動。而慰問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單位重點走訪慰問離退休老勞模、老領導、老黨員、老幹部。有的單位重點慰問離退休的特困職工。有的單位集中組織退休員工開展春節聯歡活動。總之,形式靈活,多種多樣,充分體現原單位組織的溫暖。
4、員工退休以後的重大困難,仍由原單位負責。退休員工在生活中,遇到某種特殊困難,導致生活難以支撐,原單位黨組織或工會組織也會組織一些相關救助活動。有的安排少量黨費救助退休特困黨員,有的安排工會少量會費救助特困退休員工,有的安排在崗員工開展扶危濟困捐款獻愛心活動,有的安排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總之,通過各種途徑,充分體現原單位組織的溫暖。
職工退休會後,在社保部門可以領取哪些待遇
1.養老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可以停止繳納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每年調整一次,目前我國養老金已經實現16連漲,平均漲幅在5%左右。
2.醫療保險待遇。退休以後,醫療保險繳滿當地最低繳費年限,可以享受終身醫保待遇。生病住院,可享受80~95%的醫保報銷待遇。同時,根據年齡的不同,每月還有一定金額的醫保費用劃入個人賬戶。一般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者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不含補貼部分)的3%~6%的劃入個人賬戶。每年可領取1000~2000元左右。
3.工傷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對於認定過工傷,且評定等級的人員,自己可以選擇1家醫院作為自己的定點醫院,因工傷發生的後續費用,可以在定點醫院進行報銷,享受退休後的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企業退休社會化管理後是否與原單位沒有任何關系

企業人員退休後,從法律的角度講,與原工作單位已經沒有了勞動關系,因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實行了 社會 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和醫療費報銷,也都由政府專門的機構負責,這樣從表面上看,好像企業人員退休後,就與其所在的單位沒有了任何關系,所以,就出現了企業退休人員的 社會 化管理問題。

但是,這么多年的工作實踐證明,企業退休人員完全實行 社會 化管理,並不是一種最好的管理方式,其理由有四:一是大凡人都是有感情的,一個人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幾年、幾十年,甚至一輩子至退休,不僅對企業有著特殊的感情,與同事、領導之間,也建立了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們的 社會 圈子大都在原單位的工友之間,是一生都難以割捨的。實行 社會 化管理後,他們基本上就脫離了原來的交往圈子,完全進入到了社區這個陌生的圈子,作為退休後的老年人,是很難完全融入一個陌生群體的;二是一個人在一個企業長期接受一種文化的熏陶,有其固有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組織上對每個人的情況也都比較了解,當個人有什麼困難和問題時,組織上能很好的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能有效地化解 社會 矛盾和問題。如果歸入社區,組織與所轄居民之間互不了解,一旦遇到特殊矛盾和問題,解決起來可能困難得多。三是我們國家經過幾十年的改革發展,體制、機制及經濟發展方式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同時在發展過程中,也積累了一些矛盾和問題,特別是國有企業,經過幾輪的改革、改制,或多或少會有一些遺留問題,並且這些問題會長期存在,有許多問題關繫到員工的切身利益,這些問題是街道和居委會難以解決的,可能需要企業長期做好善後及思想政治工作。四是退休人員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養老、醫療及貧困問題,對他們面臨的這些問題,不僅政府有責任幫助他們,同時企業也有一定的 社會 責任,也應當給予適當的救助。

所以,根據我們的國情,對企業退休人員的管理不能搞一刀切,應當視不同企業的具體情況,與政府部門合理劃分責任,讓企業與政府各展所長、各盡其責,共同保障 社會 安定、經濟繁榮、人民幸福!事實上,有些企業、特別是大型國有企業也是這樣做的,它們仍然設有專門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專門為退休人員服務。所以,一些企業的退休人員並非象題主說的與原單位沒有關系,他們的組織關系仍然在企業,也會參加企業組織的各種學習及活動,對企業的經營和發展仍然充滿熱情和關注。

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這是國家為企業減負,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又一舉措。

什麼叫 社會 化管理? 實際上就是將退休後的企業工人跟用人單位完全脫鉤,有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當地的老年人管理服務站進行服務。老年人的待遇主要是養老金,只要有養老保險基金按時發放就可以。

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由用人單位承擔是老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雖然我們實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30多年了,其實很多國有企業還實行著企業管理退休人員。比如說這些企業專門建立了老職工活動中心,甚至老幹部黨支部,而且還為這些老職工發放一定的補貼補助。

國家推動 社會 化管理服務,一般要分兩個角度。

第一,退休老職工的活動場所將在街道、社區或者村居服務中心開展 。當然絕大多數老人不一定參加,不過村居社區也有越來越多的服務能力,為大家開展體檢、送溫暖、居家養老等服務。這樣老職工,生活還會更方便一些。

第二,原來的退休待遇要予以保留。 可能一些用人單位原先發放的住房補貼、老幹部補助等待遇,對於在職職工通過轉換為繳費基數的方式實施養老金式管理,對於退休職工仍然有用人單位繼續發放待遇。也有的地區會出台政策,要求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一定額度的錢數,將有關待遇改由養老保險基金承擔。

所以,總體來看對老職工實行 社會 化管理,雖然會實現用人單位和職工的關系脫離,但是不會影響職工的待遇,甚至會對職工有更多的好處。

這是個損企害民的壞道道,不符合國情。讓企業退休人員沒有了歸屬感,從長遠看對企業發展不利。企業退休人員是企業的寶貴財富,企業財富是多少代工人血汗凝聚,沒有了以企為家的動力,企業就沒有了凝聚力和主動創新活力,這是十分不利於企業發展的。工作了幾十年的企業,退休就讓你進社區,感情的傷害讓這些老人有多痛不在其中難以體會。

企業退休 社會 化管理這方式,退休職工與企業脫鉤了,肯定沒關系了。企業退休 社會 化管理,過去企業文化強調企業是工人之家,怎麼體現?「愛廠如家」精神還能存在嗎?在廠工作的職工,想到退休有被廠「跌出去」的感覺,心感寒心,對生產積極性打擊很大的。

社區工作本來就工作量很大,對退休職工管理肯定沒有企業照顧周到。如退休職工死亡,追悼會由企業退管會主持,部門工會主席讀悼詞,還送些慰問金。現在社區能辦到嗎?我是持懷疑的。

我認為應制訂附加條例,企業(特別是企業工會組織)對本企業退休職工,不能一退了事,應該關心的還是要關心。如職工手術住院,患大病,死亡等情況,企業應該派人去關心,送溫暖。

高山人/2021.6.2

對於這個問題,不瞞各位,我始終持有不同的看法。用一分為二的觀點說,將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實行 社會 化發放,其醫療衛生實行 社會 化保障服務;其人事檔案、組織關系,基本信息實行 社會 化管理;為其發放 社會 化管理服務聯系卡;完善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組織;為其提供 社會 保險查詢服務;掌握企業退休人員生存和流動狀況,開展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組織其開展文體 娛樂 活動及政治學習和黨員活動;為亡故退休人員的家屬申領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津貼等具體事宜全都移交到其所在的街道社區進行 社會 化管理。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斷開退休人員與原先企業之間的聯系,讓企業輕裝上陣,專心搞好生產經營,創造出更多更高的經濟效益和 社會 效益。而且不會影響企業退休職工的任何待遇,還會給其帶來有更多的好處。主觀上這個本意是無可厚非的,也應當要給予充分肯定。

但客觀而言,若一味地將企業退休人員的上述諸多養老事宜統一劃歸由街道社區進行屬地管理,以辟清企退人員從法律上已與原企業再無關系,而給其留下道義上的缺陷和 情感 遺憾的做法是不現實也不可取的。因為:

第一、這樣做的直接後果將是得不償失,盡管這樣做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表象暫緩企業負擔壓力,達到一時的增效願景。但現實卻帶給企退員工更多的則是人走茶涼的內心無奈無助和無情,從而更加助推形成了人情冷漠,世態炎涼,傷害的是企退職工對企業的一片深情厚義。淡化的是階級情份和同志及同事情義,喪失的是日後企業職工集體意識,單位理念和奉獻思想。扭曲的是價值取向和敬業精神!長此以往,必定會影響到企業發展,也不利於企業文化建設!這是任何一個企業都不想要的結局;

第二、實行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本是為了弱化企業辦 社會 功能,減輕企業負擔,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一項國家改革舉措。實行企業退休工人跟用人單位完全分離脫鉤,由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當地的老年人管理服務站對其進行 社會 化管理服務。盡管是件好事,但也要區分情況,切不可一分或一脫(分離脫鉤)了之,更不能以將企退職工移交社區管理了就萬事大吉。在我看來,該企業承擔的道義仍不可推卸,該企業維系的道德 情感 還得持續維系。比如說每年的老齡節和春節慰問不可將企退人員遺忘,住院探視也不可省掉,企退人員去世時也應蒞臨悼念等等。而這些往往又是企退職工移交社區管理後而難以周到的,即使有的偶爾也能,但完全不是那種滋味。故而,這不是一句簡單的已移交社區管理而與原單位無關就能了事的;

第三、畢竟作為企退職工,就目前情況而言,大多都在這個企業工作了幾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不管其退休後如何到了社區管理,但他曾經是這個企業的老一輩職工,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也必須得認可。不然,一則勢必讓企退職工感覺心寒而失去對企業的 情感 依託;二則也會讓在崗的職工無所眷念和效仿而變得更加世故冷漠,這樣就必定會影響到企業凝聚力,不利於企業後續發展。否則,在削減企業辦 社會 的功能同時,同樣也會削弱企業的 社會 作用,這是很不應該的。要不然就跟資本主義 社會 沒什麼兩樣;

第四、由於目前多軌社保機制的存在,在我國退休職工主要有自由從業退休人員、私企退休人員、國企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等四種之分。而且,其退休後的待遇也有著天壤之別,國企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都要明顯好於前者,尤其是「私企退休人員」,不僅如此,另外其國企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除了享有優厚的規定退休待遇外,還持續享有其原單位的多項福利,故而,無形中加大了企退人員的心裡落差,增加了諸多不滿情緒,長此以往不利於和諧 社會 建設。同時,這也是對企退職工最大不公;

第五、對於自由從業退休人員而言,因其本來就沒有工作單位。故而其退休後將其劃歸社區進行 社會 化管理倒也沒有什麼較大差異。但私企退休人員就不一樣了,如果單純是私企人員還好說一點,因為其本來和單位就是合同關系,當到達退休年齡後,合同自然終止,兩者互不相聯,所以 社會 化管理對他們也無多大影響。但問題是私企退休人員劃歸社區化管理是於2010年左右才進行了 社會 化管理改革,故現在這類情況不多或基本還未出現。而目前極大多數所謂的私企退休人員,其實大都是之前的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經企業改制改革置換而來的企業職工,且其原本都在這個企業里幹了幾十年,有的甚至是大半輩子,企業至今的發展無不凝聚著他們的心血和汗水……所以,這就不能一概而論地簡單視其為私企退休人員了,這在情理上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大家是否認同上述觀點,如若認同,就請關注加評,您們的支持,就是我堅持創作的最大動力!




企業與退休職工的關系,主要體現在人事檔案、組織關系、工會活動、遺留問題。

退休職工移交社區後,人事檔案移交當地退休職工檔案管理中心,組織關系移交夲人所在社區,工會關系自行脫離。

因為工會的關系,退休職工移交前,效益好的企業在過年過節時,會給退休人員發一點物品。

企業效益差的,雖然沒有過年過節物品可領,但存在黨組織關系。

十幾年前破產或改制企業,職工下崗,靈活就業,自辦退休,與原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改制遺留問題關系。

2020年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退休 社會 化管理,與原企業是否還有關系?處決於遺留問題,如果企業按政策辦事,不留下任何遺留問題,退休人員與原企業亳無關系。

如果企業沒有按政策處理好遺留問題,退休職工與原企業仍然有關系,原企業不在了的,主管部門有責任處理和解決遺留問題。

未來,職工不再是企業的主人,企業只是你打工的地方,你所在的社區,才是自己有歸屬感的家園。

有黨員身份的,可以到社區參加組織生活;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可以到社區投訴;出國或特殊需要,可以到社區開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這一步走得太快,步子太大,寒了企業在職員工的心。原單位已經不存在的不說了,如果仍然還在經濟效益還可以呢?

雖然說 社會 化養老是必然趨勢,但是,企業對那些幹了一輩子的員工也應該有的人情味;企業員工對企業的貢獻不應該忘卻。

過渡時期的許多政策不應該一刀切;退休人員仍然還是企業的財富;他們見證了企業的發展,在工作中積累了寶貴經驗;如果退休立馬棄用,對企業本身也是一種損失。

另外,企業的效益千差萬別,虧損的不說了;那些效益不錯的企業也要想到自己退休的員工,逢年過節去慰問一下;或者請老師傅回廠里看看,聚一聚!

這些人經歷的時代不一樣;他們那時候都是「以廠為家」,講的是無私奉獻;突然發現企業與他們沒關系了,感情上確實不能接受。

社會 化管理其實是「全盤西化」的一種表現;不符合現實的國情——企業有「甩包袱」的嫌疑; 社會 化管理究竟怎麼管?退休員工有困難或者生病,誰來管理?

在現在 社會 化管理仍然不夠完善之際,將所有退休人員推向 社會 其實不是負責任的做法;有條件的企業還必須繼續與他們保持聯系,經常走訪慰問。

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目的,就是為了將退休人員與原先企業之間的聯系斷開。

在我國,退休職工主要分為四種, 自由從業退休人員、私企退休人員、國企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對於自由從業退休人員 ,他們本來就沒有工作單位,養老保險都是自己付費繳納的,所以退休後自然跟單位是一點關系也沒有。

而對於私企退休人員 ,在2010年左右也進行了 社會 化管理,養老金的發放、醫保的報銷,還有文體 娛樂 等服務都將從單位轉至街道社保機構。為此,一些地方還專門出台了《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的操作辦法》。

但是,其實私企人員本來和單位就是合同關系,當到達退休年齡後,合同自然終止,兩者間本來就沒有什麼聯系,也基本沒有私企會組織退休人員進行文體 娛樂 ,所以 社會 化管理對他們的影響不大。

而國企退休人員 ,國家已經明確在2020年之前,要將尚未 社會 化管理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進行 社會 化管理,主要是轉移 社會 保障、黨員組織關系、人事檔案等。

對於國企退休人員, 他們和企業之間的關系還是不錯的 ,一些待遇好的國企,職工在退休後也還是能享受到企業的一些福利,比如逢年過節的慰問、組織開展一些活動等,而 社會 化管理就意味著這些福利都沒有了,所以他們對於 社會 化管理是會有排斥心理的。

至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目前國家還沒有要求對他們進行 社會 化管理。

而他們在退休後,還能享受到許多的單位福利。比如很多單位的精神文明獎的發放對象都是包括離退休人員的,一些單位每年會安排退休人員體檢,生日的時候會發放蛋糕券等等。

其實退休職工 社會 化管理根本就是無人管理,所在街道在那都不清楚,具體事都不知去那問,找誰問。包括退休金的漲降不知去那打聽。好一群被 社會 遺忘的群體!

我就是做工會離退休人員工作的,現在搞的企業退休 社會 化管理初衷是為了減輕企業負擔,有些強推給社區,社區肯定不願意接,最後接過去,很多事不管,掛了空擋,社區的借口是沒人,顧不過來!

社會 化管理後確實是和企業一點關系都沒有了!

退休以後的老人有幾個事需要辦的,一是最重要的的退休金,這個沒問題,都是社保局發,和社區沒關系。二是退休黨員的管理,還是有些問題的,社區里收黨費很及時,但沒有什麼活動,有活動又不捨得掏錢,退休黨員很有意見!三是文體 娛樂 活動,社區里基本上是什麼也不搞,也沒有人搞!四是老人去世後的後事,原來企業里有工會或離退辦的人專門負責,基本上是全程服務,企業專門給派兩輛車,一個車拉人、一個車拉物,現在社區里這項工作基本上是放空了,沒人管,連去喪主家看看都沒人,更別說出車了!沒車沒人,你自己看著辦吧!

這和原來的企業沒有關系,是上級要求這么搞的。企業當然也樂意,可以撤掉退休辦了!減少了部門和人員!

㈢ 退休後養老金領取還和原單位有關系嗎

退休後養老金發放是由社保部門負責的,和原單位不存生任何關系了

㈣ 退休時才發現與原事業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能要求單位補交社保嗎

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㈤ 退休職工能否享受原單位發放的福利有何依據

從理論上來說,單位職工或者是工作人員,只要辦理了退休就和原來的單位沒有關系了,所以原則上是不能享受原單位發放的福利。但各個企業不同處理方式也不相同,只有一些少數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後是可以享受原有福利的,對於不發放的單位,也沒有任何政策或統一的規定要求發放

總而言之,法律上並沒有對原單位給退休職工發放福利這一點做任何規定,對退休職工而言發放福利是錦上添花,不發放福利也是情有可原

㈥ 達到退休年齡後和用人單位是什麼關系

達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聘用的是勞務關系。
根據國務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應當退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已退休人員的,按勞務關系處理。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㈦ 企業退休社會化管理後是否與原單位沒有任何關系

這是個發展趨勢,今後只要你退休了,就與企業沒有任何關系了!第一,計劃經濟時期的企業退休人員:

綜上,我可以肯定的說:其實在退休職工退休時,從理論上講就與企業沒有任何關系了。實行社會化管理後,將徹底轉變退休人員的思想觀念,推進遺留問題的解決。目的是把企業退休人員的組織關系轉到街道社區後,養老金由社保繼續支付,使其象靈活就業人員一樣融入社會大家庭,這樣有利於企業的輕裝上陣與競爭發展。但也要看到,這是一個系統工程,也確實要涉及到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的利益,希望在轉換過程中能得到妥善解決。

㈧ 退休後醫保和單位有關系嗎

一、沒有關系
1、自己續交的方式一般是到醫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去辦理自繳的手續,具體的操作方式需要到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2、也可以找一家公司掛靠代繳,費用由本人出,但很多都需要本人再出一些手續費的。
(1)個人、退休上年度當地社平工資等諸多方面有關系,那麼以後領取的退休金是一樣的。只不過職工養老保險單位承擔的部分多。在其他因素都相同的情況下,建議參加個人養老保險。
(2)退休金的影響因素很多,只不過是參保主體不同、企業,前者是企業、退休年齡,如果都是個人出錢,如果兩者繳費的基數是相同的、社會自由職業養老保險都隸屬於社會保險,因你繳納時間的長短、個人賬戶上的錢、歷史平均繳費比例1,繳費基數的高低,自然是通過公司繳納負擔比較輕、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基本公式、當地政策特別規定。但一般而言通過公司繳納社保,是由公司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
(3)如果上述因素是一致的,個人佔小頭: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4)初始工作時間,單位佔大頭,那麼自然沒有差別、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以當地政策為准:根據繳費年限長短。調整參數1,如果標准和年限都完全一樣的話,就沒有區別。
(5)退休標準是看你工齡和個人賬戶多少,還有當年社會平均工資定的。如果你工齡一樣,個人交的標准低退休也會低,如果交的高也相應的會提高。
退休金是依據繳費基數、繳費年限,職工退休上一年省平均工資計算的。退休金的高低與個人還是企業繳費沒有聯系。只有交費多少的區別,個人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交納交得多,以企業職工名義參保,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個人承擔較少。
(6)在退休金方面沒有差別,可能還會高一些。但是在醫保上有所不同,醫保這塊個人社保可以不交個人賬戶部分,只交統籌部分。
法律依據
《國務 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第6條之規定,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但是,退休職工原來所在的企業應當繼續為退休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㈨ 退休後社保工資還與原工作單位有關系嗎

退休後社保退休後社保工資還與原來工作單位有關系嗎?退休以後就沒有任何關系了,你原來的單位沒有任何關系。

㈩ 職工退休後除了社保局發放的養老金,原單位有其它福利待遇嗎

職工退休之後,不僅在社保局領取養老金之外,每月個人醫保賬戶還依據法定退休年齡和相對應的佔比,劃歸一定額度費用。事實上:退休以後,所在單位是不可以派發退休養老金的。可是,依據工作中單位類型和內部離休人員管理制度,退休職工還可以享受一定貸幣或者非貨幣類離休薪資福利。

但現今退休職工中,有退休職工,有行政事業單位的退休職工,有靈活用工的退休職工。在公司的退休職工中,有國有企業的退休職工,也有其他經濟主體退休的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還需要分成行政機關退休職工,事業單位退休工作人員。

不一樣主體的退休職工,退休之後是不是還需要享有原單位的薪資福利不完整是一刀切,新制度的落實還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觀念的升級並不是一朝一日就可徹底消除的。因為各種各樣要素作祟,現階段除開自己養老保險金之外,不可以享有原單位福利的待遇,其實只有民企退休的員工和自由職業者,這群人退休之後完全變成社會人士,就像在大海上飄泊一葉孤舟,任憑飄流,不清楚之岸在哪兒。

閱讀全文

與職工退休社保原單位關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南京頤和養老院 瀏覽:914
高州祈福養老院 瀏覽:25
血壓偏高入職體檢前吃什麼葯降壓 瀏覽:784
福安康中老年人 瀏覽:414
棄養老人需要什麼證據 瀏覽:247
50歲漂亮老媽 瀏覽:791
公婆父母沒有退休金 瀏覽:650
北京高端養老院北京最好的養 瀏覽:468
父母問你工資怎麼處理 瀏覽:668
退休和97年破產時的工資掛鉤不 瀏覽:139
道縣樂福堂鄉養老院 瀏覽:985
男自拍50歲 瀏覽:560
養老保險刷臉初始化是什麼意思 瀏覽:682
77年女多少歲退休年齡 瀏覽:161
老年人睡覺歪嘴 瀏覽:443
山東省煙台市企業職工退休金演算法 瀏覽:693
秋招農行體檢後多久出簽約結果 瀏覽:144
體檢氨酶高會怎麼樣 瀏覽:609
注冊一個養生公司需要多少錢 瀏覽:685
健康體檢醫生在哪個城市 瀏覽: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