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如何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分兩種情況:
一是有用人單位的職工由單位在達到退休條件當月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是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退休條件前一個月,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海口市社保局二樓窗口申請辦理退休。
個人繳納社保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的流程:
對符合退休條件審核通過的退休人員,社保局將會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將有關退休人員養老金撥付到退休人員所開設的農行養老金存摺(卡),退休人員憑存摺(卡)到農行各網點領取。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辦理正常退休,須於每月1-15日(機關事業單位)、1-20日(企業單位)到社保局二樓養老服務大廳窗口遞交有關材料,辦理有關手續。
辦理退休時需要准備的材料:
1、須提供人事檔案(有視同繳費年限)或勞動合同;
2、《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一式二份);
3、《養老保險手冊》及繳費清單(在三樓服務大廳列印);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
5、3張1寸免冠相片。
退休人員在領取養老金後3個月內,可自帶身份證和一張1寸免冠相片到社保局社會化服務窗口辦理退休證,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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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個人交社保怎樣辦退休
當事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能夠請求退休。處理退休的詳細流程如下:
1、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應向單位經辦人供給身份證復印件(處理養老金收取卡之用)、個人相片(處理退休證用)等材料;
2、社保經辦人根據當事人詳細情況填寫退休批閱表,連同當事人的人事檔案於退休當月提交給社保組織,由社保組織審閱其是否契合退休條件;
3、社保審閱通往後,根據其退休年齡、參保繳費時長、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詳細養老金;
4、經辦人根據社保核算結果完善退休批閱表並提交社保承認、核准,完結後社保發放退休批文並製造退休證,一起委託銀行處理其養老金收取卡;
5、經辦人將處理好的退休證、銀行卡等轉交退休當事人即可完結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Ⅲ 自己交社保怎麼辦理退休手續
一、個人社保退休手續如何辦理
1.首先,在工作單位或當地社保局領取表格填寫相應信息。表格有《XX市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表》。填寫完後由工作單位蓋章。
2.准備以下材料:勞動合同、《XX市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張1寸免冠相片、社保卡等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窗口進行辦理。
3.待審核通過並成功領取第一個月養老金後,辦理退休手續的當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並辦理退休證。
二、哪些情況下可辦理退休
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個人的累計參保繳費年限一般要達到15年(對於老職工,如果過去有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相應年限可以視同為已繳費。
Ⅳ 個人養老金怎麼辦理
個人養老金怎麼辦理
無工作單位的流動人員或自主創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帶上本人戶口和身份證原件辦理,戶口在哪個區,就在哪個區的社保局辦理。你也可以選擇辦理居民醫療保險,應和養老保險在同一區域辦理。申請個人養老保險的,應當去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當事人應當向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社會保險登記申請,並且提供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其他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之後,發現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為當事人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告知當事人應當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當事人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當地的社保局已經開通網上繳費渠道的,當事人還可以在指定的網站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