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鄭州市退休金計算方法2022
鄭州
退休工資計算方法為基礎
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一、鄭州退休工資計算方法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二、鄭州職工辦理退休流程辦理退休手續
對符合退休條件的職工,由職工本人申請,單位審核,經企業勞資部門張榜公示後,由企業勞資管理人員,攜帶職工人事文書檔案,於到達
退休年齡前一個月5-20日業務期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科進行初審。初審後,對符合退休條件的職工,由經辦人員填寫《
職工退休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三份、《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審批表》一式三份,以上手續完善後,市人事勞動行政部門批准,養老科進行待遇計算,社會化發放月養老金。如有檔案年齡和身份證不一致,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文件規定:1.正常退休: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企業職工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者女職工年滿55歲,實際繳費(含視同繳費)滿15年。
2.特殊工種退休: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實際繳費(含視同繳費)滿15年。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累計8年;或者從事高空,高溫工種累計滿9年;或者從事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滿10年,間隔不超2年,檔案里必須有記載。
3.因病退休: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實際繳費(含視同繳費)滿15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4.職工退職:男職工不滿50周歲,女職工不滿45周歲,實際繳費(含視同繳費)滿15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5.個人帳戶一次清:男職工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5周歲,實際繳費(含視同繳費)不滿15年,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繳費年限累計每滿1年再發給1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標準的生活費,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三、鄭州職工辦理退休所需材料職工退休審批手續
職工本人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單位對其檔案進行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提交下列材料:
1《養老金社會化登記表》(一份)、
2《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待遇申請表》(一式四分)
3《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一式四份)
4《鄭州市企事業單位離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表12在養老大廳三號窗口領取;表3在勞動學會一號樓216房間購買,10元50份;表4在社會化服務科領取,此表經辦機構不留存,退休審批完由職工交區社保中心)
5《個人基本情況信息資料》(該表在征繳業務窗口列印,並加蓋征繳處業務專用章及列印人公章,在自動列印機打出的不能用來辦理退休審批業務)
6身份證復印件
7銀行存摺復印件
8一寸免冠平光黑白正面照一張
Ⅱ 鄭州社保退休金能領多少
1500元上下。2022年的鄭州社保退休金的計發基數是7500元,基礎養老金每月就可以領取1500元上下。其面向全市城鄉居民,從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著手,統一調整全市城鄉居民養老金。
Ⅲ 鄭州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用公式表示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資)÷2×繳費年限×1%。
鄭州市退休金計算方法是怎樣的根據《鄭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具體的鄭州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用公式表示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U Va)÷2×N×1%
U—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N—參保人員繳費年限;
Va—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公式為:
Va=Vn-1×t1
t1—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內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小數點後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當年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保人員本人當年月平均繳費工資與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小數點後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
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分段計算。實際繳費年限的每年繳費工資指數為參保人員實際繳費年限內歷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與上年當地(統籌范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視同繳費年限的每年繳費工資指數按1.0000計算。
按上述辦法計算出參保人員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後,將各指數相加,除以實際參與計算繳費工資指數的年數,即為參保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為:
t1=[(n1×1.0000) (W1/V1 W2/V2 ...... Wn-1/Vn-1)]/M1
n1—視同繳費年限。
M1為n1 M,當參保人員無視同繳費年限時,n1為零;當n1不是整年時,n1的值為n1的整年數加1;
M——M的數值等同於W1/V1 W2/V2 ...... Wn-1/Vn-1各比值項數之和,其中,W1與V1、W2與V2......Wn-1與Vn-1應為同一自然年度,下同;
W1、W2......Wn-1——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號(以下簡稱建立個人賬號)至退休時的歷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申報的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定之後的數值);
V1、V2......Vn-1——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號至退休上年的歷年當地(統籌范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賬號養老金個人賬號養老金月標准為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號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用公式表示為:
個人賬號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號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J÷y
J—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號儲存額
y—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規定執行,見《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
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個人賬號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應使用與本人被批准退休當月已滿周歲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參保人員退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3%的乘積。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1.3%
=Vb×n1×1.3%
Vb—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n1—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
在計算參保人員退休時的過渡性養老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公式為:
Vb=Vn-1×t2
t2——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為:
t2=(W1/V1 W2/V2 ...... Wn-1/Vn-1)/M
4.過渡性補貼過渡性補貼=[(95年後的實際繳費年限×過渡性補貼參數)/參加工作至退休時的全部年限×1%)]×(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參加工作至退休時的全部年限指從參加工作到退休的日歷時間,計算時精確到月。在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時被扣除的年限和領取失業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可從參加工作至退休時的全部年限內扣除。
過渡性補貼參數:見《過渡性補貼參數表》(附表二),表中的「指數」指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採用的歷年平均繳費指數;表中的「視同」指1994年12月31日前按照有關規定計算的視同繳費年限;
查表時指數的小數點後保留一位,第二位向上進位。如:0.8001查表時按0.9查找對應參數;視同繳費年限採用見月進年的方法。如:1年零1個月視同繳費年限,按2年視同繳費年限查找對應參數。
5.2007年7月1日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由其他統籌地區轉入我市統籌區域的人員,退休時不計發過渡性補貼。各縣(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間相互轉移的,按退休時當地標准計發過渡性補貼,其中從各縣(市)轉移到市區各社保機構不足5年的,按照鄭州市區標準的70%計發過渡性補貼。
參保人員男不滿60周歲、女幹部不滿55周歲、女工人不滿50周歲提前退休的,每提前滿1年減發過渡性補貼5%,但是因工傷和按照特殊工種規定提前退休的,不減發過渡性補貼。
上款人員中,2007年7月1日以後從我市各縣(市)轉移到市區各社保機構不足5年的,其過渡性補貼先按照鄭州市區標准乘以70%後,每提前1年再減發過渡性補貼5%。
Ⅳ 鄭州最低退休工資標准2022
鄭州最低退休工資標准2022年,2000到3000之間。
經查閱鄭州退休工資資料,鄭州最低退休工資標准2022年一般在2000到3000之間,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有關。
鄭州(Zhengzhou),簡稱鄭,古稱商都,是河南省省會、特大城市、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
Ⅳ 鄭州退休工資最低多少
鄭州退休工資最低一般在2000-3000之間,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有關。
退休金發放標准如下:
1、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2、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及以下職務260元;
3、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一18下及普通工260元。
退休的條件如下: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Ⅵ 鄭州市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職工退休時的退休工資由兩部分組成:
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
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退休工資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六、加強基金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先實行省級基金調劑制度,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徵收、管理和支付的責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依法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八、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確保養老金發放的籌資機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平穩推進。
十、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十一、提高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需要,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能力建設,適當充實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服務設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管理工作,同時集中受託管理其職業年金基金。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京外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申報、關系轉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業務經辦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級統一集中管理數據資源,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社會各界准確解讀改革的目標和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此項改革順利進行。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製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本決定的實施意見,加強對改革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