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下崗失業人員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一、大齡下崗失業職工現行政策
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
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
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二、下崗失業職工「提前」或「正常」退休政策規定
1、男、年滿50歲,工齡30年以上的,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
2、男、年滿55歲,工齡15年以上的,為「正常提前退休」年齡段;
3、女、工齡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 原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退休規定
一、原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退休規定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退休規定: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下崗職工的安置性規定
1、企業可以安排職工下崗的條件及程序,國有企業因生產和經營狀況等原因,確需安排職工下崗的,應提前15日向職代會或工會說明情況,同時提出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具體措施,充分聽取職代會或工會的意見,報同級和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後組織實施。除停產、半停產的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外,當年職工下崗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10%及以上的,須報當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核准;
2、不得安排下崗的人員范圍,為保障職工家庭的基本生活,夫妻在同一企業的,不得安排雙方同時下崗;夫妻不在同一企業的,如果已有一方下崗,另一方所在企業不要同時安排其下崗。要盡量避免全國及省級勞動模範、烈軍屬、殘疾人下崗;
3、再就業服務中心對下崗職工的管理
(1)再就業服務中心應與進入中心的下崗職工簽訂託管協議。託管協議要明確各方在託管期間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託管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
(2)託管期間下崗職工3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再就業服務中心介紹的合適就業崗位,或3次不參加再就業服務中心為其組織的培訓,再就業服務中心可與其提前解除託管協議;
(3)下崗職工在託管期間實現再就業的,即與再就業服務中心解除託管關系;託管期滿仍未實現再就業的,再就業服務中心應與其終止託管協議。被解除和終止託管協議的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其與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託管關系;
(4)被解除和終止託管協議和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可享受失業救濟;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規定申請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⑶ 國企退休年齡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⑷ 老國企下崗職工新政策
1、稅收減免政策。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符合規定免稅項目范圍的。
2、工商登記優惠政策。下崗職工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開辦私營企業的,在開業一年內,減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費;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三年內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費等。
3、行政性收費優惠政策。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3年內可免收行政性收費。
國企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國企下崗職工社保養老金新政策 根據國家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滿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女職工55歲。其中原為國有或集體企業正式職工的女職工,其退休年齡可根據本人自願,選擇50歲或55歲退休。
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40、50下崗失業人員符合條件者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具體業務辦理機構為市勞動就業局。
新政策還規定只要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的,就可以購買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一部分錢,以後按年繳費至退休,繳滿15年,以後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崗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國企下崗職工退休年年齡政策的改動對個人來說可能是非常消極的,又需要繼續奮斗更多的年限,但其實調整可能是因為人口老齡化導致的,如果不這樣的話很可能會出現社會混亂,國企下崗職工退休年齡大家也已經了解,希望大家都能夠理解政策的改動。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二條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⑸ 下崗職工的退休年齡到底是多少歲
在我國,對於下崗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的話,會因為身份的不同有不一樣的要求:
1、如果是幹部身份的話,那麼退休年齡為男的需要60周歲,女的需要55周歲;
2、如果是工人身份的話,那麼退休年齡便會調整為男的需要60周歲,女的需要50周歲;
3、如果是特殊工種的話,那麼退休年齡便會調整為男的需要55周歲,女的需要45周歲,,但是需要累計繳費年限滿 15年;
至於存檔人員,一般來說存檔人員就是指將檔案存放在公司及單位的人員。
(5)國企下崗職工55歲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5)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⑹ 下崗工人是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歷史問題,可以在55歲辦理退休嗎
所說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在政府延遲時間辦退休的舉措都還沒頒布以前,仍需要依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精神實質實行。依照該文件信息要求,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士60歲,女工人為50歲,女幹部為55歲;具備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工作的人員,男士為55歲,女士為45歲;合乎病退條件辦退休工作的人員,男士為50歲,女士為45歲;假如歸屬於女士自由職業者法定退休年齡為55歲。
總的來說,2003年買斷工齡的國企下崗職工,在社保繳費滿15年前提下,年紀達到55周歲女士其實是可以辦退休的;假如是男士還是得堅持到60歲才可以辦退休,但是現在能夠爭得國家個人社保補貼,經濟困難的也可以申請低保政策。
⑺ 企業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2
下崗買斷工齡退休年齡分別是:(一)即使已經買斷工齡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仍然按照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體規定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⑻ 企業下崗職工50歲可以退休嗎
法律分析:要看具體的工作內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一般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男職工60歲退休,女職工50周歲退休。事業單位的員工參加革命工作的,男幹部滿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退休。實際上,靈活就業的女性不是按照50歲退休,而是按照55歲退休。但是有一種情況也可以辦理50歲退休的標准,就是自己曾經在企業單位工作過,並且在企業單位工作了15年以上,繳納了個人社保達到15年以上,那麼這種情況是可以按照50歲的標准來辦理退休的。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