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去世後,還可以享受什麼待遇
公務員在職死亡的各種費用與退休病故的費用是一致的。大致可以領取4筆錢:一筆是喪葬費,二筆是一次性撫恤金,三筆是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四筆是個人養老金、職業年金等賬戶余額。下面我們具體說一下這四筆錢。
憑死者本人的身份證、社保(醫保)卡、醫院的死亡證明、戶籍注銷證明、火葬館的火化證明,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社區證明等,到社保部門辦理領取手續。
㈡ 公務員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標准
喪葬費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喪葬費7000元左右,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不過各地區發放標准不一樣,也有很大的區別,具體應以當地規定為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個助費和供養自系親禹無血費,與在積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
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7條規定: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㈢ 退休公務員逝世後領多少個月工資
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如果退休人員不幸死亡的,會有一定的福利待遇,例如一次性的撫恤金、喪葬費等,而這些費用一般以工資計算的,那麼退休人員死亡後工資可以領幾個月的?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㈣ 公務員退休後死亡養老保險金如何領
法律分析:公司員工在退休後死亡的,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在已故退休人員的家屬提供相關的資料後,家屬是可以進行喪葬費領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㈤ 公務員退休後死亡後養老保險
退休職工死亡之後,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次月起停止發放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一般情況下,職工的退休養老金是直接存入社保卡金融賬戶,這個賬戶類似於銀行儲蓄卡,憑借密碼可以取現。當退休人員死亡之後,家屬繼承人如果知道密碼的話,取出來就可以了;不知道密碼的話,需要憑借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文件,到社保卡當地合作銀行櫃台人工取現。
㈥ 退休公務員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公務員退休死亡後喪葬費一般情況下是兩個月的本人的工資,撫恤金是40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我們國家相關政策當中明確的規定,一次性撫恤金,在進行發放的時候是有一定的標準的。㈦ 公務員退休後去世當月有工資嗎
根據官方的規定 ,如果公務員退休了 ,是在當月15號之前去世 ,那麼當月就沒有工資 ,如果是在15號之後去世,當月就有工資
㈧ 公務員身故後可以領多少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公務員去世後補發40個月基本工資作為一次性撫恤金。
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
1、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2、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㈨ 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可以領多少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病故的,一次性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