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時社保中間有幾年斷交怎麼辦
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社保是算累計的。在累計滿15年。年齡達退休要求,就不需要進行補繳;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養老保險斷交了,一般養老保險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養老保險中斷時,職工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都將受到影響。一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停止向職工個人賬戶記賬,二是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金額減少,三是個人賬戶儲存額記賬利息的累計金額減少。這些將直接導致職工個人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降低。
拓展資料:因為退休養老金是與整個參保期間的繳費情況掛鉤的,少繳或欠繳都會導致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降低。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② 社保中途斷交幾年可以補嗎
社保中途斷交幾年可以補。就算社保停止一年,也還可以續交。社保續保不需要任何材料,只需要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去社保局繼續繳納社保就行。如果選擇不想參加工作,可以將社保轉為個人繳費,只需繳納社保的養老和醫保,這樣不至於醫保失效,重新計費,以後有了新工作還可以繼續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社保斷交幾年了再交可續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養老保險是按照累計繳費年限計算的,交滿15年即可,所以斷保不會有什麼影響。但是一旦停交個人社保3個月,醫療保險的年限就會清零,然後重新累積。
社保交滿15年以後是可以不用再繳費的,但是如果在企業里上班的話,即使繳滿15年,沒有達到退休標准也是需要繼續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時間越長,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③ 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幾年
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兩年,具體規定如下:
1、我國法律規定,社保最多是可以補交兩年,意思就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向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而不是按照累計月份計算;
2、國家規定養老保險要連續繳費時間達到15年,才可以在退休之後正常領取養老金。如果斷繳在3個月內的,可以去補繳,如果斷繳超過3個月的,那麼就得重新計算繳費年限(連續繳納時間),另外在這3個月內,只能進行手工醫保報銷,是不能進行社保卡自動報銷的。
補繳社保需加收利息和滯納金
1、根據規定: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分險種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如果超過了三個月,特別是養老保險就不能夠連續的計算了,這樣對於以後的養老待遇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其次也是農民個人到社保中心大廳攜帶相關的材料直接辦理社會保險的補交,用人單位補交社保的滯納金等這些都沒有發生什麼變化。
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
1、一次性補繳的對象。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於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2、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還需符合兩個條件:
(1)是持有當地居民戶籍;
(2)是其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工作年限應在2018年7月1日之前。
3、一次性補繳的時間:
(1)用人單位各類人群申請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
(2)市直單位的起始時間:
屬於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幹部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95年7月;
屬於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4年11月;
屬於臨時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8年12月。
4、一次性補繳年限。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為職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而應參保未參保的工作年限。
5、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各時段繳費標准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