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最低退休工資多少
法律分析:上海市的退休最低工資標准需要參照當地發布的《關於退休工資的地方性法規的通知》,國家對退休工資的最低標准沒有具體的規定。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要由當地的社保機構進行支付的,是否繼續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政策還沒有確定。至於在崗人員的待遇,只要不違反同工同酬的要求,符合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就可以。根據《退休工資新規定》規定,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② 上海最低退休工資是多少錢一個月
上海最低退休工資需要視全市上年度所有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等數據影響,養老保險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規定: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420元調整為248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
(三)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四)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③ 17年工齡上海退休工資最低多少錢一個月
17年的工齡在上海退休,能夠拿到1200元左右的退休金吧
17年的工齡也就是17年的交費時間,交納社會養老保險,時間是比較短一些的,因此說退休金不會太高的
具體情況有,上海的特殊原因決定的的
④ 目前上海最低退休金
退休金既沒有標准也不是固定數,更沒有最低退休金這種限制,退休養老金按照所交的養老金,按比例計算,沒統一的。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法律依據:《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一條: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三條: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⑤ 上海正常退休工資是多少有什麼依據呢
一般情況下,正常的退休工資是2000左右吧,因為曾經上海調過最低工資的標准,而且我周圍有一個上海的朋友,他和我說的。
⑥ 上海的退休工資是多少
上海平均退休工資在4000元左右,對於按照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可以領取相應的額退休金,但是在經濟水平的發展下也對退休金的水平進行了一個提高,從而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⑦ 上海退休工資最低標准
法律分析: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 人資格定:15年以下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 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隨國民經濟增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