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了退休年齡上班受傷能認定工傷嗎
【法律分析】
不是工傷,屬於人身傷害,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司法鑒定機構的選擇,由聘用單位與退休人員協商一致,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受到的職業傷害能否認定工傷,在實務和理論方面都存在較大的爭議,筆者認為,是否認定工傷的實質焦點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是否可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問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其職業傷害應可以認定為工傷,否則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認定為工傷(本文不討論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非勞動關系的人事關系工傷認定情形),應該通過民事法律關系等渠道解決傷害賠償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工傷認定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其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發生的職業傷害不能認定工傷。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缺失勞動關系中勞動者主體資格之主體要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無法定義務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
退休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1、用人單位到人社退休管理部門自行購買退休證;
2、用人單位工作人員負責把退休證上退休人員的相關信息填寫完整;
3、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4、退休人簽字確認領取;
5、把退休證發放給退休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超過退休年齡能否認定工傷
法律分析: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含經審批延長)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其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發生的職業傷害不能認定工傷,主要理由如下:
1.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缺失勞動關系中勞動者主體資格之主體要件。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無法定義務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與《工傷保險條例規》規定,達到退休年齡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工傷認定
如果超過退休年齡,但是沒有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如果已經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就不可以認定為工傷了。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保險實行的是無過失原則。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應對此負責的人無論是誰,即便是勞動者的過錯,只要符合相關規定的有關工傷認定的條件,勞動者就可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不需要承擔繁重的民事舉證責任。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5. 超過退休年齡能否認定工傷
已達退休年齡一般是不構成工傷,因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當勞動者已達退休年齡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不再具有勞動關系,不能獲得工傷賠償。如果是退休人員返聘的,因工受傷,應按照勞務關系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 超過退休年齡認定工傷
超過退休年齡後一般不能認定工傷。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而認定工傷的條件之一,是存在勞動關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三十二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7. 達到退休年齡的人也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嗎
達到退休年齡的人不可以申請工傷。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的,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達到退休年齡的人不能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無法進行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8. 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者,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年齡已經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是沒有辦法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這主要是因為在我國的勞動法當中就明確規定了工作人員的退休年齡以及其所享受的工傷待遇問題。如果在超過年齡之後依舊選擇繼續工作的話,這個時候用人單位是不需要為他們繳納社保的。因為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暫停繳納社保,包括工傷保險。
而在建築施工企業當中,這樣的情況尤為頻繁。所以對於退休年齡並沒有進行明確的規定,在施工項目上的工傷保險當中,只要是屬於項目上的人再次受到傷害,都需要通過保險來進行賠付。同時在我國的法律當中,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傷害,也是應該按照工傷來進行認定。從這里就可以看出法律對於勞動者的保護是較為全面的。
9. 達到退休年齡的人是否可以申請工傷
不可以,申請 工傷 的前提是雙方存在 勞動關系 ,如果已經 退休 則不存在勞動關系了,所以 退休年齡 的人不可以申請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勞動爭議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 養老保險 待遇或領取 退休金 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的,人民法院應當按 勞務關系 處理。 《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規定,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 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