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來,還應該繼續發,刑滿自釋放之後也應該繼續發。
《關於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十一)條明確規定:對被判刑或勞教前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釋解教人員,重新就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被判刑、勞教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刑釋解教人員,可按服刑或勞教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養老金調整。
希望對您有幫助。
Ⅱ 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服刑期間停止發放退休金,刑期結束恢復退休金的領取,領取金額按服刑前的金額計算。
根據《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的退休待遇問題》:
一、對領取保險金的,在服刑期間及刑滿後的發放。
2001年3月8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輯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二、對於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因違法需要追究責任的行政處理及待遇問題,監察部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提到。
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但卻沒有規定刑滿釋放後可以繼續發放。
(2)退休人員判刑後工資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第三條、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
應報勞動部蘆昌、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比例提高的速度應適當加快。
第四條、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第五條、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陪判扒國家規定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認真抓好落實。
本決定實施沖首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
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具體辦法,由勞動部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指導實施。
Ⅲ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刑後工資如何處理
按照《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專函〔2001〕44號)的規定,退休人屬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Ⅳ 退休人員判刑後還可以領退休工資嗎
退休人員服刑期間停止發放養老金。在服刑期間,如果國家上調養老金金額,也不參與。服刑期滿釋放後恢復發放養老金。
Ⅳ 退休人員被判刑,退休待遇怎麼處理
企業職工在職時繳納養老保險到規定年限後,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不是工資。
企業職工退休以後被判刑,有沒有養老金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服刑場所服刑的(監獄、看守所等),停發養老金。另一種在社會服刑的(管制、緩刑、監外執行),可以繼續發給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依據: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於2001年3月8日在答復黑龍江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還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Ⅵ 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4號)第二條(五)、(六)款規定禪爛,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
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對於企業退休人員,賀盯漏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判刑後工資擴展閱讀: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9號)第二條(五)、(六)款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
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原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緩刑的)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Ⅶ 企業職工退休後被判刑工資有嗎
企業職工在職時繳納養老保險到規定年限後,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不是工資。內
企業職工退休以後被判刑,容有沒有養老金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服刑場所服刑的(監獄、看守所等),停發養老金。另一種在社會服刑的(管制、緩刑、監外執行),可以繼續發給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依據: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於2001年3月8日在答復黑龍江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還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Ⅷ 退休人員判刑後工資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抄後停止發襲放養老金,服刑結束後可以繼續按原來標准享受養老金。
按照《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中規定:「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