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判刑,就被剝奪了政治權力,就沒有權利享受養老金了,服刑期間,一律停發。服刑期間,只發給生活費。什麼時候出獄了,恢復了自由身,也就恢復了政治權,就可以繼續享受養老金了。
1.如果判刑人員判刑時,還沒有退休,在社保系統中屬於有視同繳費年限(視同工齡)的人員,那麼視同繳費年限一律做廢,只保留實際繳費年限。
2.服刑期間,沒有權利繼續參加社保,繳納費用。犯了過錯是有代價的。
3.刑滿釋放後,還可以參加社保,繼續繳納費用。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不夠15年的,按地方對服刑人員的特殊規定處理。比如有的地方允許服過刑的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最低交費標准,一次性補齊15年,正常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㈡ 退休人員判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嗎
一、 退休 人員判刑期間停發基本 養老金 嗎?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 養老保險 待遇問題的復函》中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 拘役 、 有期徒刑 及以上 刑罰 或被 勞動教養 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照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 繼承 。退休人員被判處 管制 、有期徒刑宣告 緩刑 和 監外執行 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 羈押 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但是刑滿釋放後,犯罪者已經受到了應有的懲罰,應當享受的權利,還是應當正常享受,包括養老金的領取。 《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 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 工傷 殘或者患 職業病 ;(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 法規 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二、判緩刑還有 退休金 嗎 按照《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中規定:「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 剝奪政治權利 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1、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2、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 緩期執行 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5、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罪犯在 緩刑考驗期 內,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經考察機關批准。緩刑罪犯參加勞動,應同工同酬。如果同時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應執行。 緩刑有條件地變更有兩種情況,一是罪犯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緩刑期滿後不再執行原判或者縮短緩刑考驗期。二是罪犯在緩刑期內又犯新罪,則應由法院撤銷緩刑,按照 數罪並罰 的原則決定處以新的刑罰。 退休人員肯定是有養老金的,這是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但是對於判刑的退休人員在判刑的期間是沒有養老金的,所以說是停發基本養老金。但是退休費是會給的,但是我們國家如果在服刑期間增加養老金,對於服刑人員並不適用,必須服刑期過之後才可以適用。
㈢ 退休人員判緩刑後退休待遇如何處理
1、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停止發放養老金,服刑結束後可以繼續按原來標准享受養老金。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緩刑期滿養老金政策,是按本人刑罰前的職務(崗位)工資降低三檔後,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職務(崗位)工資標準的辦法予以重新確定。緩刑期滿到達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重新確定的工資標准,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
2、工作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在緩刑執行期間,停發原工資。對安排了臨時工作的緩刑人員,原為國家公務員的按本人緩刑前基本工資額的60%發給生活費;機關工勤人員按工資中固定部分(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機關普通工人的崗位工資)85%的數額計發生活費,其中工資中的獎金部分不再發放;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本人受處罰前工資固定部分85%的數額計發生活費,其工資中活的部分不再發放;若按此發放的生活費低於本地區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按本地區最低生活保障線發放。
4、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的均有益處。
快退休判緩刑能退休嗎
1、如果是普通的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快退休被判處緩刑的話,並不會影響退休工作的進行。符合養老金待遇的社區服刑人員,在退休之後仍然可以依法領取退休養老金。
2、如果是國家公務員的話,被判處緩刑可能會影響個人的退休待遇。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宣告緩刑的話,在適用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緩刑考驗期滿之後,需要按照40%的標准,降低該名公務員的基本退休費用。因此,要根據行為人身份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區別。對於一般人來說,被判處緩刑並不會影響退休制度的適用。
法律依據:
《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中規定:
1、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2、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5、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㈣ 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一、被法院判刑了還有退休金嗎?
要分服刑期間和刑滿釋放後兩個階段分別說。
1、被判刑,就沒有權利享受養老金了,服刑期間,一律停發。服刑期間,只發給生活費。什麼時候出獄了,恢復了自由身,也就恢復了政治權,就可以繼續享受養老金了。
2、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
二、判刑時還沒有退休的人員,社保和退休是怎樣規定的?
1、如果判刑人員判刑時,還沒有退休,在社保系統中屬於有視同繳費年限(視同工齡)的人員,那麼視同繳費年限一律做廢,只保留實際繳費年限。
2、服刑期間,沒有權利繼續參加社保,繳納費用。犯了過錯是有代價的。
3、刑滿釋放後,還可以參加社保,繼續繳納費用。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不夠15年的,按地方對服刑人員的特殊規定處理。比如有的地方允許服過刑的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最低交費標准,一次性補齊15年,正常辦理退休。
三、退休養老金的領取條件是什麼?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根據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在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其以上的刑罰時,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通常是會停止發放的,在退休人員服刑或勞教期滿之後,可以根據服刑前的標准繼續領取基本養老金和退休金。
㈤ 判了刑的人還有退休金嗎
一、判了刑的人還有退休金嗎
1、退休人員判刑還能拿退休金。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二、退休養老金發放標準是什麼
退休養老金發放標准如下:
1、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2、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3、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
㈥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還能領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犯罪同樣也是有退休金的,但在坐牢的期間是會停發退休金,只有等刑滿釋放了之後才會按規定發放退休金,同時對於以後退休金的調整也是可以參與的,這都是會按規定來進行確定。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停止發放養老金,服刑結束後可以繼續按原來標准享受養老金。
勞動部辦公廳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知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內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根據這一規定,在緩刑考驗期間內是不能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如果在緩刑考驗期滿後遇到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則可以參與調整,但緩刑考驗期間的差額不予補發。
【法律依據】:
按照《勞動人事部關於工作人員被判處徒刑緩刑、免刑後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復函》中規定:「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㈦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還能領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判刑還能拿退休金。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勞動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第七十一條規定,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法律依據】:按照《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中規定:「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㈧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還能不能領到退休金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還能不能領到退休金?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能不能領到退休金要分兩種情況:
一,如果退休後犯了罪,但犯罪情節輕微,沒被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老百姓說的沒判刑,沒勞改,是能領到退休金的。
二,退休的人犯罪後被追究了刑事責任,從判決之日起到刑滿釋放,也就是從勞改監獄被放出,這段時間是不能領到退休金的,其原因是判刑後勞改期間被法律剝奪了公民的權利和政治權利,因此不享有領退休金的權利。
不論是什麼人犯罪,只要刑滿釋放,就恢復了公民的權利和政治權利(刑滿釋放後仍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就應該享有應有的權利,包括領取退休金的權利。
退休人員犯罪,能否領取養老金,要視是否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如果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要視被人民法院判處的刑罰種類而定。
按照《勞動保險條例》規定,退休領取養老金,是以繳納 社會 養老保險費為前提條件的,參保人員只要按照規定繳納 社會 養老保險費,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15年以上,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一、免予刑罰的
退休人員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免予刑罰的,不影響領取養老金。
二、判處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監外執行以下的
退休人員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監外執行以下的,刑期內發給基本養老金,不能參加養老金的調整。
服刑期滿後,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可以參加下一年度的養老金調整。
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
退休人員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實體刑罰的,暫停退休待遇,而不能領取養老金,服刑期間不能參加養老金的調整。
刑滿釋放後,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可以參加下一年度的養老金調整。
四、判處死刑的
退休人員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其社保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按照國家人社部的相關規定 :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的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 ,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
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 ,其個人賬戶儲蓄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 ,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 ,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 ,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 。
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輯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
退休了,犯罪判了刑,進牢房,已成人民的敵人,還給錢領退休金。不能領。叫他去勞動改造重新做人,攺造好了,認罪了,回到人民隊伍來了,國家、政府、人民重新再給你領退休金,維持自己老年生活。這也體現 社會 主義制度優越性。也要感謝政府、人民的關懷。
企業交社保的出獄後可以繼續領。機關事業單位的「取消退休待遇」,「由原發放單位酌情予以解決」。
己經退休的人,如果犯了罪、還能不能領取養老金?:
一:如果機關、事業人員退休以後犯罪的罪行、是屬於在職期間(2014年以前)的問題與罪行,刑滿釋放以後、根據罪行的輕重與悔改的表現,可降低養老保險的標准與等級、領取相應的養老金;
如果是2014年以前退休的,罪大惡極、屬於「雙開」的公務人員,刑滿釋放後、不享受養老退休金的待遇,可到原單位或居委會、領取相應的生活補足費;
二:如果是企業退休職工退休以後犯罪,犯靠的事實、是1993年以後的問題與罪行,刑滿釋放以後、正常享受養老金;但服刑期間不享受養老金、也不參加養老的上調上漲,刊滿釋放以後、也不補發、不補漲;
如果是1994年以前退休的企業職工,刑滿釋放以後、不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可到原單位或社區(居委會)領取生活補貼費;
三:靈活就業者、城鄉居民、因犯罪蹲獄服刑的,服刑期間、不享受養老金;刑滿釋放以後、正常享受養老金,但不補發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不補漲服刑期間的養老金;
如果是拘役活著有期徒刑肯定不能,刑滿後可以按之前的標准發
退的幹部犯了罪也休想領退休金,犯了罪還還想佔便宜沒有門,還是規規矩矩的做一個好人。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是不可領養老金的,只能給很少部分生活費的
。什麼時候刑滿釋放才能給養老金的,悔過自新從新做人!
形期沒有退休金,刑滿可以繼續領取。這合理嗎,退休金是交社保的所得,與判刑有關系嗎,不理解。
㈨ 退休職工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判刑還能拿退休金。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㈩ 判刑後社保還能領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判刑後社保領退休金要分情況的來進行判斷,第一種情況是如果判處的死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且不能減刑的話,就不能領取退休金。當然我國對於死刑和無期徒刑且不能減刑的判決相對比較嚴格,除非是罪大惡極且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才可能判處。第二種情況是如果被判處的是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情況,退休之後可以領取退休金,判刑只是追究刑事方面的責任,對民事方面沒有太大的影響,社保屬於社會民生方面,如果在判刑前是依法依規足額的繳納了社保的,在退休的時候還是可以領取退休金的,但是相對應的,如果是公職人員被判處刑期的話,那麼退休金的數額就會比原來的減少40%。根據我國現行的《憲法》第44條,《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1條,《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勞動人事部《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問題的答復》規定等法律規定,判刑後社保是還能領取退休金,這也體現了我國人文關懷的精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保障,有關組織必須按金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不得挪用。
《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 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犯法紀被判處徒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
勞動人事部。
《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問題的答復》 為了不致影響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我們意見,退休職工在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有原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