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後出國定居,還享受退休待遇嗎
法律分析:出國定居退休人員,退休金既可按政策委託國內親戚朋友代領,也可通過銀行匯款郵寄送達。只要單位和職工按時足額繳納了養老保險費,該職工退休後只要在世就能領取養老金,且不論其在什麼地方居住。
法律依據:《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與國內退休、退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其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及副食品價格補貼、糧(煤)價補貼、企業職工的因工殘廢補助費,以及由民>部門支付的殘廢金等,由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發給(殘廢金由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向本人原居住地的民>部門領取),或由受委託的國《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內親友代領,直至本人去世為止。支付此項待遇所需外匯,由當地中國銀行按照國家外匯管理總局頒發的《審批個人外匯申請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每半年需提供一份由我駐外使領館或者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書。由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居住在尚未和我國建交的國家的,須經駐該國並已與我國建交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支付單位,憑上述證明,按期支付應得的款項。
Ⅱ 中國人退休後入籍美國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有,按照國家規定退休(離休)的歸僑、僑眷獲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退休(離休)待遇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按照國家規定退休(離休)的歸僑、僑眷獲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退休(離休)待遇不變。其養老金可以委託他人領取,但需每年向原工作單位或者負責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由我國駐其所在國的外交(領事)機構或者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文件。歸僑、僑眷退休(離休)後出境定居又回國就醫的,按照當地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不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歸僑、僑眷職工獲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辭職、解聘、終止勞動關系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離職費及相關待遇,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一次性結清應歸屬其本人的費用,並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歸僑、僑眷獲准出境定居,出境前依法參加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社會保險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Ⅲ 加拿大退休養老福利政策
加拿大在「2021全球最佳國家」評選中獲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績。加拿大在生活質量,教育質量以及福利方面都名列前茅,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加拿大養老退休福利政策解析吧!Ⅳ 在國內辦理退休長期在國外居住的人員,可以怎麼領取養老金呢
針對在中國辦退休工作的人員,定居在境外,事實上是屬於中國中國公民,一定要按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準時支付了社會養老保險,做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在中國辦理退休,養老保險金就按照中國退休職工的一樣的形式計發,並沒什麼特別的相關規定。
在海外居住的地方中國退休職工較大的煩惱其實還是醫保問題,針對在海外居住的地方退休職工,因為國內社會保障卡不可以在海外應用,因此個人帳戶資產也只能是在中國應用,針對生活在海外退休職工,可以向離休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將每月退還到社保卡個人帳戶資產,用現錢退還的方法,退還到本人社保卡的銀行帳戶,僅僅這類退還的方法再也不是每月退還,反而是依照每年一次退還到社會保障卡所綁定銀行帳戶上,這有點兒與國內辦理異地就醫辦理備案操作處理方法同樣。
總的來說,在中國退休工作人員長期性在海外居住的地方,其養老金派發方法還是跟在中國居住的地方退休職工發放方法一樣,每月按規定日期准時打進自己指定銀行帳戶,或者社保卡綁定的銀行帳戶,但是需要按有關規定,每一年開展離休生存認證。
Ⅳ 關於出國定居人員的社保新規定
分兩種情況,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出國定居並取得居住國國籍,經職工本人申請,可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蓄額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沒有取得居住國國籍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待職工符合法定退休條件時按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
《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
一、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確因安家需要,行前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一次支付最多不超過其本人當年的退休、退職費用。
二、對已經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根據其生存證明,可以每次支付不超過三個月的退休、退職費用。如有特殊需要,經本人
申請,可以發給最多不超過六個月的退休、退職費用。
上述退休、退職費外匯,由當地中國銀行按《審批個人外匯申請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審核批給。
三、以上答復同樣適用於獲准到港、澳地區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其生存證明,可分別由「港九工會聯合會」和澳門工會聯合會「辦理。
四、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退休、退職人員獲准出境定居的,其退休、退職費用的支付辦法,具體由各省、市、自治區勞動、人事部門商同級僑辦、中國銀行處理。
Ⅵ 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
法律分析: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能否繼續享受退休待遇的問題,經研究,答復如下:已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本條例'的精神,可以繼續受國家對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Ⅶ 退休移民國外還能領休金嗎
退休移民國外還能領休金,情況如下:
1、退休的人即便加入了他國國籍,只要他在國內履行了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義務,便符合相關養老保險法的規定;
2、出於保護個人財產權的角度,理應支付其基本的養老金。養老金屬於工作期間積累的一種保障,不受國籍變化而影響發放。
養老金是根據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的積累和貢獻,在退休後給予的保障,這樣的保障不能因為勞動者退休後的居住地或者國籍的變化而被抹除,這屬於一個債權債務關系,必須剛性兌付,而且國際上領取異國養老金的情況也比較普遍。
法律依據:《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與國內退休、退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其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及副食品價格補貼、糧(煤)價格補貼,企業職工的因工殘廢補助費,以及由民政部門支付的殘廢金等,由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發給(殘廢金由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向本人原居住地的民政部門領取),或由受委託的國內親友代領,直至本人去世為止。支付此項待遇所需外匯,由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國家外匯管理總局頒布的《審批個人外匯申請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
Ⅷ 退休在國外定居如何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出境定居的,應當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待遇後出境定居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可以繼續領取。按領取人的意願,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3、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每年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居住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Ⅸ 退休人員退休後加入外國國籍後還有沒有養老金可領
依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即便退休職工加入別國國藉,那確實也有資格去發放的。在第十六條中要求,參與養老保險金個人的,實現退休年齡規定時,累積交費滿15年按月領到養老退休金。換句話說只要滿足上班時交納社保的需求,那樣以後就會有資質領取養老保險。此外按照國務院僑務辦公室1985年下達的《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都是表明可以領的。
此外中國籍是全球較難申請成功的國藉,人都是早已退休,在我國日常生活了大半輩子,為何老了老了到國外受那般罪呢?外邊的月亮十分不圓,堅信老人在外國生活的更加無論。
Ⅹ 退休在國外定居如何領養老金
已經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的人員,在出國定居以後,仍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但對於出國前還沒有退休的人員,則將以《社會保險法》為分界。在此之前出國定居的人員,應當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如果在《社會保險法》出台後,再出國定居,即使已經改變了國籍,只要滿足累計繳費年限等條件的人員,仍然可以繼續在國內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養老金,又名退休金、退休費,是中國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養老金定義為: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
養老金是什麼?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不在單位所在地生活的離退休人員,經相關部門批准,可委託他人代領養老金或當事人出資將養老金寄匯給本人。
綜上所述,在出國定居以後,仍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即使已經改變了國籍,只要滿足累計繳費年限等條件的人員,仍然可以繼續在國內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