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認定勞動關系要分兩個方面看:
1、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可以按勞動關系處理;
2、用人單位招用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應按勞務關系處理。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Ⅱ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超過退休年齡後,員工就不是屬於勞動關系了,一般是屬於勞務關系的,不過作為公司是需要給員工說明問題的,要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不然還是屬於勞動關系。 超過退休年齡勞動關系的定性是什麼」的內容?
一般來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前提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不一定享受基本勞動保險待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本條暗含勞動者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就必然終止的意思。。實踐中,大量存在用人單位未給員工辦理養老保險的情形,如果絕對要求用人單位與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不能終止勞動關系,那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就會一直存在下去,顯然是不合理的。故此,我國相關法律賦予了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享有對勞動關系的終止權,但該終止權的行使,並不意味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因勞動者已達法定退休年齡就自行終止。
因為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的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筆者認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應當明確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並與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否則視為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總結:綜上所述對於你提出的「超過退休年齡勞動關系的定性是什麼」問題,勞動關系的定性是有兩種的,一種是已經和員工溝通好了終止勞動合同的,不過說員工不同意的話,建議是按照勞動關系來處理的,所以要看員工自己的決定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本條暗含勞動者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就必然終止的意思。
Ⅲ 退休年齡後還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已過退休年齡的員工,是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條件的,用人單位是不能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但是1、需要確認超過退休年齡的員工是否已經開始退休養老待遇,如果已經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的話,那麼則應該該員工和公司之間的則應該是勞務關系;2、如果沒有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的話,則還可以按勞動關系對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Ⅳ 超過退休年齡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已過退休年齡的員工,是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條件的,用人單位是不能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不能再與其續簽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生效條件之一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具有相應的民事主體資格,退休員工不再具有勞動者身份;
2、退休年齡是自己工作的限制,所以在法律上會有明確的規定,只要自己到了退休年齡自己就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自己簽訂,那麼行為導致的後果有關的法律將不會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有關的企業還會受到處罰,所以要仔細的考慮。以合同期限為標准,勞動合同可分為三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是雙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時間,也是勞動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Ⅳ 超過退休年齡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超過退休年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據核心的地位。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如下:
1、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
2、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
3、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
4、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必須合法;
5、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Ⅵ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因為退休年齡只是法律規定的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年齡限制,並不代表就沒有勞動能力,就喪失繼續參加勞動的權利。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Ⅶ 超過退休年齡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不能,簽了也是無效。
即便自己將來想要留在原工作單位繼續工作,也不能夠按照勞動合同的形式,來跟自己的工作單位建立相應的勞動合同,這個時候只能夠按照勞務返聘的形式來建立勞動合同,也就相當於是一種勞務派遣,或者說是一種勞務用工的形式來建立勞動合同能力。
所以說這個勞動合同我們不能被稱之為是一種全日制的用工合同,只能夠被稱之為是一種普通的勞務合同,勞務合同它是有很大的一種臨時性的約束,比如說當事人的這個勞動合同沒有建立,所以說相應的社保待遇作為工作單位來說是沒有辦法來交納的,作為公司的一些福利待遇,那麼退休人員實際也是來沒有辦法正常享受的,除非公司願意給當事人發放這樣的福利待遇,當事人才可以主動的享受得到。
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如果年滿60歲,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勞動者與公司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
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Ⅷ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簽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無效。復凡是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制年齡的都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也不屬於勞動合同,雙方之間適用勞務關系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那麼與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所以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性質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同時也不需要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Ⅸ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按照《勞動合同法》,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自然終止,勞動合同自然失效,如果你的社保繳費年限符合退休規定,可以請單位正常為你辦理退休,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報銷待遇了。至於今後是否還在原單位繼續工作,就看你和單位是否兩廂情願了。
如果公司不繼續留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無須賠償經濟補償金;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期限,雙方用工關系變為勞務關系,不為員工繳納社保也不違法!
Ⅹ 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退休年齡能退休嗎
法律分析:可以退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則勞動合同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