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鐵乘務員到多大年齡下崗呀 下崗後怎麼辦呢 有退休金嗎
高鐵乘務員,一般是年輕的,達到一定年齡,會安排做別的工作,並不是下崗,按時交納養老保險,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如果是下崗乘務員可以根據自己履歷經驗尋找類似服務行業的工作,相對來說優勢較大。
B. 高鐵乘務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30歲以後就不能上班了嗎
高鐵乘務員也是男60,女50周歲退休。如果年齡偏大,可以調離高鐵乘務員崗位,從事其他工作,退休是退不了的。目前其他列車上的也都是這樣安排的。
C. 高鐵乘務退休年齡
您好,退休年抄齡的時間襲判定是分工人崗位和幹部崗位的,不同的崗位退休年齡不同。至於個人崗位是屬於工人還是幹部,這個情況是由所在工作單位來決定的。
目前我國還沒有實行延退政策,還是按原有退休年齡退休。
女工人:50歲 女幹部:55歲
男工人:55歲 男幹部:60歲
D. 鐵路職工多大年齡退休
法律分析:鐵路職工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長期在管理和技術崗位上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 高鐵乘務員能幹多久
高鐵乘務員招聘要求一般是不超過25周歲,如果不被辭退是可以干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是一般在30歲左右就要求轉崗,所以高鐵乘務員工作最多也不會超過8年,工作時間短的也就5年左右。一般高鐵乘務員是直接給轉崗的,這個就不用擔心了,而如果不給轉崗,高鐵乘務員也可以考慮轉行做行政、人事之類的工作,因為這類工作都是與人打交道,都屬於服務類工作,性質上是類似了,很容易上手。
拓展資料
乘務員是對交通運輸工具上服務人員的概稱,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為乘客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如列車乘務員、公交乘務員、空中乘務員等。鐵路列車的乘務員,依職務分為列車長、列車乘務員或列車駕駛員。在台灣,鐵路乘務員通常專指駕駛動力車的台鐵乘務員。公共交通工具乘務員服務態度與水平的優劣直接關乎公共交通行業在百姓心中形象的好壞。
西安齊力鐵路學校是2003年經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人社局批准成立的一所以鐵路類人才培養為核心的專業型鐵路院校。學校位於人傑地靈、具有濃厚文化積累的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_河東路38號。
F. 高鐵乘務退休年齡
不算以後延時退休的說法,目前都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辦理正式退休,按照出生日期,滿年滿月辦理退休手續。由地方勞動和保障部門負責,按月發放退休養老金。
G. 高鐵退休年齡限制
國家規定的高鐵售票員男性年滿60歲,女性年滿50歲退休。
高鐵售票員屬於工人崗位,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應該退休。按《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補足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H. 高鐵乘務員多少歲退休
法律分析:國家的退休年齡是統一的,高鐵乘務也是一樣,同樣是男60,女工50周歲退休,至於休假,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沒有特殊待遇,高鐵乘務員,年齡偏大,不適合高鐵乘務之後,安排到其他崗位,到法定年齡辦理退休,沒有提前退休的規定。
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政策規定: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體規定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辦理流程:
符合辦理正常退休手續的人員,由單位填報《固定職工連續工齡視作繳費年限審批表》和《職工退休(退職)和基本養老金審批核定表》,經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後,由單位報市社保局審批,一般資料齊全,符合條件都可辦理成功。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