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居民受傷其年齡超過60歲誤工費如何計算
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的勞動者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超過該退休年齡的人就不能成為勞動法所規定的勞動者,不能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因此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就不屬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動者,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保護,但他們仍受其他法律保護。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42條:老年人參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因此,老年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勞動是受法律保護的。
誤工費計算方式: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准,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 *** 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日期的認定。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鑒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 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鑒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4、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
樓主的賠償問題,不屬於道路事故引發的賠償,而屬於計程車違反合同引發的賠償!
樓主只需向LP乘坐的計程車的司機和計程車公司進行索賠!
樓主可以要求的賠償項目如下:
1、治療費用:按實際支出計算,以醫院票據為准;
2、繼續治療費用:以醫院的診斷為准;
3、伙食補助費:一般參照當地公務員出差補助標准計算;
4、營養補助費:各地計算方法不完全一樣;
5、護理費:各地計算方法不完全一樣;
6、誤工費:按實際收入計算,以實際誤工天數為准;
7、財物損失:以實際發生金額計算;
8、精神撫慰金(就是樓主提到的「極度痛苦費用」);
9、親屬因此事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按實際發生金額計算,以票據等為准;
另外,樓主認為所有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都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前邊說了,樓主LP遇到的是一個違法合同引發的賠償問題,屬於民事糾紛,解決問題的途徑就是當事各方(司機、計程車公司、樓主LP)協商,只要能達成一致意見,怎麼賠償都行!
至於樓主提到的工作損失,一般情況下,法律不予支持。
補充答案:
沒錯!樓主LP只能向乘坐的計程車司機和計程車公司要求賠償!
至於他們去向另外一個計程車索賠,那是他們的事!
這是兩個法律問題:
一個是兩輛計程車發生事故,引發的賠償,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范疇,這一賠償和樓主LP毫無關系!
另一個是計程車沒能將樓主LP安全的送到目的地,計程車司機及計程車公司違反了《合同法》,應該對樓主LP遭受的一切損失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2項誤工費:有固定收人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人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准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第一,醫院給你的診斷證明
第二,出示自己出事故前三個月的工資表,
第三,單位開出誤工證明
即使沒有工作也要給付誤工費。標准按照城鎮和農村戶口來確定。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鑒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第三,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祝福!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由於誤工費的賠償是採取勞動能力喪失說,因此對於那些沒有勞動能力的無收入人員,在其遭受損害後,不需給予誤工費的賠償。但是,對於那些雖然有勞動能力但是沒有收入的人如家庭主婦、無業人員等是否給予賠償值得研究。有觀點認為,無收入的人員在遭受侵害後,不存在預期收入喪失或者減少的問題,因此,不應予以賠償。這種觀點值得商榷。首先,沒有收入但是在家庭從事勞動的人,其為家庭提供的勞動也是有經濟價值的,在其遭受侵害而無法正常從事家務勞動時,家庭的生活會受到影響,家庭支出也可能因此增加,因此,對於在家從事勞動的受害人,應當予以誤工費的賠償。其次,雖然無業人員在目前沒有從事勞動或工作,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其在不受害的情形下可能獲得的勞動或工作機會,因此對其也應當予以賠償誤工費。至於如何計算賠償數額,我們認為應當按照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受害人的情況,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費按傷者舉證因車禍造成的實際收入損失計算,如果不能舉證實際損失,就按傷者實際從事的行業平均工資計算,如果沒有固定職業,就按傷者長期居住地的標准工資計算。
個體戶和個體工商戶是不同的,只有在個體工商戶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才存在工傷的問題。在個體戶受到的人身損害賠償是按人身損害賠償標准來賠償。誤工費應按本人當時的工資賠付。是否需要支付營養費要由醫療機構來決定.
2. 國家規定的農村戶口誤工費是多少錢一天
國家規定的 農村戶口 誤工費要看誤工時間,而誤工時間需要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 農村戶口誤工費賠償標准
農村戶口誤工費賠償標准: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一、賠償費用的標准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每增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准計算憑據支付。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二、車禍農村戶口誤工賠償是多少錢一天
這個是沒有具體的規定,而且誤工費不是按照戶口計算的,也不是按照定額計算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是按照實際減少的計算;對於固定收入者,一般要求索賠者提供工資單和稅單,扣工資證明等證據證明其實際損失;提供不了上述證明的非固定收入者,可以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無法提供近三年收入的,但能夠提供其所處的行業和工作種類的,可以參照相近行業的平均收入(可查詢統計局數據);以上均無法舉證的,可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4. 退休年齡誤工費
現在我國農民並沒有 退休 的規定和待遇,以下是農民誤工費計算方法,可以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對 退休年齡 誤工費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 賠償金 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5. 農村戶口的誤工費和護理費是多少錢一天
一、車禍農村戶口誤工賠償是多少錢一天?
這個是沒有具體的規定,而且誤工費不是按照戶口計算的,也不是按照定額計算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是按照實際減少的計算;對於固定收入者,一般要求索賠者提供工資單和稅單,扣工資證明等證據證明其實際損失;提供不了上述證明的非固定收入者,可以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無法提供近三年收入的,但能夠提供其所處的行業和工作種類的,可以參照相近行業的平均收入(可查詢統計局數據);以上均無法舉證的,可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二、 司法解釋
現實中,對於受害人主要收入來源於城鎮的事實,但居住在農村,實務中存在較大爭議。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北京法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疑難問題審判指引》的通知第三點認為《復函》中未明確受害人農村戶籍,經常居住地仍在農村,但主要收入來源地位於城鎮的情形如何適用殘疾賠償金標准。
故北京高院認為應從殘疾賠償金的法律性質入手,確定判斷的標准和規則。通過對侵權法理論的分析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制定本意的考究,結合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主要收入來源地等因素綜合判斷。
因殘疾賠償金的法律性質是填補被侵權人的逸失利益,是對受害人未來收入損失的補償,而被侵權人居住地僅涉及受害人的生活成本支出問題,與殘疾賠償金的填補非同一內容,因此只要其主要收入來源於城鎮,即可按城鎮標准計算殘疾賠償金,而無需考慮其經常居住地是否位於城鎮單位的問題。
三、賠償費用的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每增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6. 退休人員誤工費賠償標准
退休人員誤工費賠償標准:如果退休人員退休後就閑賦在家,那麼就不會有誤工費賠償。如果退休人員在退休之後,仍繼續參加工作,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已經退休的誤工費計算是指實際從事勞動的工資金額與誤工時間的乘積。如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受害人能提供證據充分證明其實際在從事勞動,並因受到損害導致本人或家庭收入減少的,那麼其要求賠償實際減少的收入的誤工費應當予以支持。若是農村的可以提供足夠證明的,按從事農業生產對待;若是城鎮返聘人員,按其提供的返聘合同和單位出具的證明,計算其實際減少的收入
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條件的改善,勞動者勞動能力的減弱和喪失的年齡必然大大遲延,到退休年齡時大多數人還可以正常從事勞動。退休在我國的某種意義上更多的是一種待遇,但是廣大農村的多數農民還不能享受退休很多五、六十歲的老人還是家庭經濟來源的主力,並且即使是城鎮已退休的人員,勞動法等相關法律也並沒有明文禁止退休人員接受用人單位有聘用、返聘,也沒有禁止退休人員從事個體或私營企業的經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