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年的退休工資是多少
2019年 退休 職工 工資 規定: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 退休年齡 ,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 養老金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社會保險 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 撫恤金 、病殘津貼。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 退休金 、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 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 醫療費用 。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 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B. 深圳社保局每年退休金有補貼嗎
深圳社保局每年退休金有補貼的。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從2019年1月1日起,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具有本市戶籍不滿8周年的,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每月280元提高至302元。自其具有本市戶籍滿8周年的次月起,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每月420元提高至453元。
C. 2019年養老保險退休後領取的計算方式
養老金領取標准怎麼算的」相信許多網友都有類似的疑問。養老保險退休後領取的計算方式如下:
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從2006年1月1日起,參加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計算標准: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達到退休條件時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為基數,實際繳費年限(計算到月)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照國發[2005]38號規定執行。
過渡性養老金:建立個人賬戶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以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乘以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再乘以過渡系數1.4%。
調劑金:建立個人賬戶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不再發給調劑金,到2010年底之前,分年度發給定額補貼。其中,地處瓦房店市、普蘭店市、庄河市的退休人員2006年至2010年五年間各年定額補貼標准分別為每人每月85.5元、66.5元、47.5元、28.5元、9.5元;地處其他區市縣的退休人員2006年至2010年五年間各年定額補貼為每人每月112.5元、87.5元、62.5元、37.5元、12.5元。2011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定額補貼。
城市案例
深圳養老保險退休後領取的計算方式
月領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本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
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
根據以上公式,大家基本都可以知道本身養老保險多少錢了,你可以算出本身現在的養老帳戶上大概有多少錢。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
根據國家最新的社保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已經有所降低,那麼,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我表示,從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城市案例】
江西省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文件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贛人社發〔2016〕16號),決定從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階段性由20%降低至19%;失業保險總費率在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階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單位費率由1.5%降低至0.5%,個人費率為0.5%。降低上述兩項保險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山西省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今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兩年內,全省范圍內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凡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5%降至1%。與此同時,我省還將繼續在困難企業中實施社保「五緩」「三補貼」優惠政策。
四川省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經四川省政府同意,從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四川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低為19%。四川省人社廳要求各地盡快調整徵收系統,確保從5月1日起按調整後的費率收繳用人單位繳費。
D. 2019年退休後能領多少退休金
不同地區能領到的錢數額不一樣。以北京為例,在北京按照最低繳費檔次繳納城鄉居民社保的參保人,退休之後能夠領到829元左右的養老金。
居民社保也包括了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一般每年都有12個繳費檔次可以選擇,政府也會根據參保人的繳費檔次提供一定的補貼。
所以城鄉居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利息。基礎養老金與個人繳費無關,是由退休當地統一確定的。
很多地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檔次只有一二百元,北京作為一線城市最低檔次相比其他城市來說還是高出不少的,2019年的最低基數為每年1000元,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月710元。
按照政府每年80元的補助計算,加上利息,保守估計每年至少有1100元,這樣計算下來,參保人能夠領取到的養老金就是:
個人賬戶養老金:1100*15年/139月=119元;
基礎養老金:未考慮每年增幅,保守按照710元計算;
總養老金:119+710=829元。
我國的養老金一直遵循的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所以,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我們還是建議大家能夠提高一些繳費基數和延長繳費年限。當然,在社保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檔次較低一些的繳費標准。
E. 2019年退休基本養老金補發辦法和發放標准解讀
,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怎麼發?計發的辦法是什麼?下面大學高考為大家帶來相關解讀,歡迎查看!
為了貫徹落實省政府蘇政發[2006]40號和省政府36號令的文件精神,我市對部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辦法實施了改革,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特別是近幾年辦理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的關注。為了使新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家喻戶曉,市社保經辦機構對此進行了解讀。
一、新辦法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是國家、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之一,其政策依據是《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36號)。新辦法的實施,旨在將繳費時間長短和繳費水平高低與養老待遇水平掛鉤,建立「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從而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健康發展。
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繳費系數+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1%。
參保人員的最低繳費系數為參保人員從參加工作(或參保)至退休時各年的繳費系數的平均值,各年的繳費系數為當年繳費工資與同期省公布的繳費基數60%的比值,各年繳費系數大於1的,按1取值。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某年繳費工資指數是指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
2、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計發月數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例如:50、55、60、70歲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為195、170、139、56個月)。
3、參保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照參保人員1995年底前的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繳費年限的儲存額,再除以120按月計發。
三、新辦法還有哪些規定?
1、老人老辦法,標准不變。2006年6月30日前已退休、退職的人員,仍按國家和省原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金額標准不變。
2、設置五年過渡期,實行新老辦法對比。為實現新老辦法的平穩過渡,省政府36號令設立了新老計發辦法的五年過渡期,過渡期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在過渡期內,參保人員退休、退職時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低於老辦法計發的,仍按老辦法計發的標准,確保養老金水平不下降。
在過渡期內,參保人員退休、退職時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高於老辦法計發數額的,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養老金高出不足80元、生活費高出不足55元的,按實發給,超出此限額的部分發給10%;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養老金高出不足150元、生活費高出不足110元的,按實發給,超出此限額的部分發給30%;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養老金高出不足260元、生活費高出不足200元的,按實發給,超出此限額的部分發給50%;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退休的,新辦法高出一定限額的,超出限額的部分發給70%;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退休的,新辦法高出一定限額的,超出限額的部分發給90%。
3、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36號)規定,我省退休人員新老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過渡期於2011年6月30日結束。由於部分參保人員繳費年限較短、繳費工資偏低等原因,過渡期結束後按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確定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老辦法計發數額。為確保新老辦法的平穩過渡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蘇人社發[2011]205號通知精神,對2011年7月1日後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問題作如下如下調整:2011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的人員,按照省政府令第36號規定的新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數額的,其差額部分按下列標准計發補差: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90%;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70%;2013年7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50%;7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30%;7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10%。7月1日後辦理退休的,不再計發補差。
四、新辦法從什麼時候執行?
省政府第36號令於2007年9月1起施行,規定我省企業職工養老金新計發辦法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由於新辦法實施前需要做大量的准備工作,比如開發計算機操作程序等,我市正式實施時間是在2008年9月,但新辦法的執行時間仍為2006年7月1日。
2008年11月,市社保處對全市2006年7月至2008年8月期間辦理退休手續的4754名企業退休人員進行了新老辦法對比演算。其中,有2310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額高於按老辦法計算額,市社保處對這部分退休人員養老金高出的數額預支進行了補發。12月份將按核定的標准發放,預支部分從2008年2月份起實行多退少補
;F. 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方案是什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准, 從2019年1月1日起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 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 5%左右 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 定額調整 、 掛鉤調整 與 適當傾斜 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G. 2019年退休金計算
養老金主要包括三個部分,分別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計算公式如下: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局工資*(1+本人平局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決定);3、過渡性養老保險=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實施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3%*平均指數;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六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喪葬補助金。基礎養老金指按規定計發標准,由各級財政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全額予以補助的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養老金指參保城鄉居民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以及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存儲額的支出。喪葬補助金指在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地區,參保人死亡後,政府給予遺屬用於喪葬的補助費用。轉移支出指跨統籌地區或跨制度流動轉出的個人賬戶資金額等。
H. 湖北退休人員漲工資2019標准(詳讀)
一、調整對象
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
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三)對高齡退休人員,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四)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六)按照《湖北省試點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4〕12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行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發〔2005〕28號)精神,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四、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本文規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I. 2019年退休工資補發了幾個月
2019年退休工資補發了幾個月,各地補發時間不同。政策規定2019年退休工資從1月份開始每個月都要補發。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發放到位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但對退休人員而言,無論各地在何時開始組織發放,都將從2019年1月1日起補發。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要求,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建立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以實現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機制的統一。
(9)退休工資補貼2019擴展閱讀:
人社部和財政部印發《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這是我國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四年同步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