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還有兩年就退休了,可以自願辭職嗎
如果還有2年退休,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去辭職,如果工作比較順心,辭職干什麼呢,但是如果單位不順心,那可以,如果是家裡有重要的事情,或者是想出去闖一闖都也可以主動辭職!
公司當然希望你快點退休了,這樣公司就少了一份負擔,但是你如果有自己的想法, 可以提前退休,到時候來地方社保局去辦理退休手續即可,你自願辭職肯定是沒問題,但是你要想好之後的生活保障,還有你辭職以後要干什麼,如果這些都沒想好,還是好好想想吧!
2. 還有2年要退休了,現在離職,接下去的生活要怎麼過
感謝您一輩子對 社會 的付出,也祝您工作順利和將要退休後的生活愉快。早做規劃打算,特別是自己的身份,從一個職場人轉變為一個退休後的老人。
因為還有兩年才退休,所以這兩年還是必須把本職工作做好,站好最後一班崗。這是對自己的最基本的要求,同時通過這兩年的時間,也對自己進行一個適應性訓練。
我們來說退休的狀態的變化, 社會 角色由底職場人士轉變為退休老人, 社會 地位也相應地發生變化, 社會 關系方面有以前創造價值的一方。轉變為享受退休金的一方。
生活目標有事業轉向生活,對個人來說由以前的面向 社會 轉向面向家庭;生活方式由以前的有職責、有競爭、節奏快、活動范圍較為廣闊的硬性生活方式,轉變為退休後的無職責、沒有競爭、活動空間狹窄、節奏較慢的軟性生活方式,也就是休息型生活方式。
退休後的生活簡單地概括為三個方面
一,老有所樂。
利用退休後的閑暇時間,根據實際條件以及個人的興趣愛好,適當的參加一些文化活動、 體育 活動和 娛樂 活動。
這樣能夠幫助自己提高退休生活質量。就像我認識的幾個領導幹部一樣,退休之後就放下原來的工作圈,每周都喜歡結伴去野外垂釣,這是以往想都不能想的事情。
二,老有所學。
一定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活到老學到老。退休之後,也要通過各種途徑來學習,增長知識。比如說學習攝影,學習音樂,學習書法,學習繪畫等,這些活動能夠幫助老年人增長知識,加強信息溝通,同時也有益於身體 健康 ,延緩衰老。
三、老有所為 。
退休之後,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充分發揮自己的個人能力和潛能。比如說繼續從事原來的專業工作,或者開創第二職業,或者參加公益活動。通過這些活動,不僅能夠提高退休後的生活質量,也能夠創造更多的 社會 價值,避免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既鍛煉了自己,又服務了 社會 ,何樂而不為?
退休後的生活也是豐富多彩的,一定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在臨近退休的時候,一般心理狀態會經過四個時期。
期待期
臨近退休,許多人臨近退休的時候,不同職業的人表現的行為不一樣,態度和心態也不一樣。比如說工作繁重、枯燥、單調或者是因為 社會 偏見不受尊重的人,如果退休條件好,就希望早點退休;有的人自願退休,早已規劃好退休生活,就期待退休;不願意退休的人,就希望繼續參與工作。
退休期
剛離開工作多年的單位,此時人的心理活動是最復雜的。願意退休的人心情舒暢,不願意而又不得不退休的人的心情比較沉悶。
適應期
退休後大概一年左右的時間是退休老人最難適應的一段時間,會出現退休綜合症。
穩定期
適應期之後,退休老人在 情感 上和認知上能冷靜客觀的面對退休的狀態。同時構建起退休後的生活模式和秩序,形成相對穩定的生活狀態,這段時間精神也進入一個平穩期。
退休生活並不可怕,退休生活也可以豐富多彩。找准自己的生活方式,確定生活目標,讓自己的退休生活豐富多彩,富有意義。
對於您這種情況,千萬不能主動離職,這樣是不可以拿到失業金的,如果還有兩年就可以退休了,這時候主動離職感覺也沒有必要,因為這樣拿不到公司的補償金,也拿不到我們以前繳納的失業保險的失業金,當然如果有其他原因則另當別論。
01:怎麼離職可以拿到失業金?對於失業金的領取我們的《失業保險條例》在第十四條中有了明確規定:
這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就說的比較明確了,如果是主動離職,顯然不符合這一點。
如果您有離職的意願,那麼通常的做法就是不去上班,由於長時間不上班公司肯定會因為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主動聯系你,如果你不回去,公司應該會以你違反公司制度為由與您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您就可以通過這個解除勞動合同,去當地的社保部門登記,辦理失業登記,拿到失業金。
如果公司拒絕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那麼公司需要支付勞動者一筆不小的補償金,顯然公司是不願意支付這筆錢的,所以會通過合法的程序與您解除勞動合同的。
02:失業金可以拿多久?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
對於您這種情況,失業金繳納了這么多年,失業金是可以拿兩年的,失業金雖然不多,但是對於退休的一些開支還是能夠應付的。
03:如果您不在乎這個失業金,那麼您只需要靜靜等待退休即可。在您退休的時候手上還有八十萬的存款,這個錢足夠讓您在退休之後過的很滋潤了。再加上您的退休金,以後的生活應該不是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您最需要的是保重身體, 健康 對您才是第一位。
所以,在這個階段,您完全可以好好的享受生活,去一些之前想去沒去的地方,做一些想做沒做的事情,還有兩年的就退休,年齡應該在六十左右,這個 社會 上,六十歲還是屬於中年期,完全有能力有條件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
在這個時候,也可以培養一些興趣愛好,比如很大眾的活動:游泳,健身,釣魚,書法,樂器都是挺不錯的,也可以寄情於上水,讓自己的 情感 有所寄託,生活不至於平淡無奇,生活也可以過的很滋潤。
既然都只有2年就要退休了,幹嘛還要離職呢?這么多年都干下來了,為什麼短短的兩年時間就不能堅持?所以每個人在離職時雖然有各種各樣的想法,但是對於在離職之前一定要規劃好離職之後的安排和打算,包括自己未來的生活等問題。
我不知道你是男還是女,如果屬於女性應該在48歲左右,男性在58歲左右,這個年齡在單位肯定是不受歡迎的年齡,但是雖然不受歡迎,只要自己不主動離職,堅持工作到退休,還是沒有人主動會強迫你離職的,所以有時因為自己的一時沖動,可能會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情,這是非常令人惋惜的。如果你已經離職了,生米已經做成了熟飯,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需要調整情緒,該怎麼生活還要怎麼生活,如果可能,建議還是要重新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這樣不但可以打發即將退休的時光,同時也可以解決自己的生活費用問題。
如果還沒有離職,只是打算離職的人員,我還是建議不要離職比較好,畢竟即將退休,從年齡來分析,不允許我們再到處去瞎折騰,能在單位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齡,可以多繳納兩年的 社會 保險,這對增加以後的養老金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按照一般的常規,多兩年的繳費年限,大約今後增加的養老金為每月200元左右,更為重要的是在單位繳費,大頭是由用人單位來承擔,自己承擔的只是小部分,幾乎沒有繳費的壓力。特別是對於醫療保險,斷繳了以後後果是非常嚴重的,畢竟快到退休年齡了,生病的幾率越來越高,醫療保險的斷繳不但影響當期的看病報銷,同時還要影響退休時繳費年限的連續計算。
如果屬於單位逼迫離職的,只要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這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賠償的。在單位工作了一輩子,最後兩年被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這是人生當中的不幸,但是沒有辦法, 社會 就有這么現實,唯一的途徑就是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或是經濟賠償。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和自己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需要給予經濟賠償而不是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和自己協商一致的,那隻能得到經濟補償而不是經濟賠償。那麼離職以後可以利用單位給的經補償或是賠償金來作為社保繼續繳納費用和生活費用。當然如果是你自己的一時沖動而主動離職的,那結局可能就比較慘了一點,不但得不到任何補償,而且在退休之前的生活真的還是比較難的。
綜上所述,還有兩年就要退休,現在離職不是時候,也是不合時宜的。如果單位解除的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給予經濟補償或是經濟賠償,如果屬於主動離職,那麼個人的損失是比較大的,這個時候離職也是不合時宜的,完全屬於自己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責任還需要自己來承擔。
婁主你好,還有兩年才能夠退休。現在離開工作單位了。接下來的生活要怎麼過?首先我們要確定你離開工作單位,是屬於企業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還是你自己主動提出離職的?如果是前者企業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對於你個人來說,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到失業金待遇的領取,那麼失業金待遇的領取,最長的領取期限剛好就是兩年的時間,所以對於你來說正好是能夠領取到退休為止。
但如果說你是自己主動提出離職的,是不具備享受經濟補償,同時失業金待遇也沒有辦法享受,但是今年有些特殊是可以享受到失業補助金,大概是能夠享受6個月,失業補助金的標準是我們失業保險金的80%左右。除此之外,那麼你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個人社保關系由原工作單位正常轉移出來,因為轉移出來之後,你可以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繼續參保,這樣的話是可以有效的增長自身的累計繳費年限。
兩年以後到達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那麼我們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去申請辦理退休就可以了,只要你能夠保證累計繳費,年限在15周年以上都可以去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那麼我們的職工醫療保險也是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所以說即便你離開工作單位,對自己正常的辦理退休不會造成任何的影響。只不過就是在接下來兩年的過程中,那麼我們是需要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這兩年時間,如果你按照最低標准交費,大概需要2萬來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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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輩子說長不長,特別是結婚以後,你要工作養家,照顧家人,上有老下有小,一輩子辛辛苦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現在人生的一半已經過去了,兒女也都不用操心了。馬上退休了,是要好好規劃一下,你可以培養點愛好,比如養點花花草草,早晨按時鍛煉一下身體,沒事出去旅 旅遊 ,跟小區年紀相仿的人下下棋,還可以照看一下自己的孫子孫女,給自己寫一份可行性計劃,重點是找到你的興趣愛好,年輕時的夢想,退休以後都可以去實現了,這樣每天不會覺得無聊,也不會感覺虛度晚年生活。
這是在顯擺還是在胡編?做為一個成年人你有多少錢自己怎樣支配是有腦子的這個問題你在這里發布,我在懷疑你的智商就是個幼兒,第一你要是精神沒有問題你出不了這個沒有什麼技術含量的問題,第二你為了給自己能博取網民的關注編造了一個不切實際的謊言,為了圈粉臉也不要了,競使出了幼兒園小朋友的妄想作法把自己醜化成了一個擁有八十萬的不知以後如何度過餘生的可憐小人,從這點看來你就是個智商低下的一個可憐小人。
首先恭喜您迎來了退休。
規劃每天每個階段的生活,把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做。
重新認識下自己所在的城市,平時關注下一些展覽信息,喜歡看的可以去看看。
去博物館,圖書館,各種館都可以去看看。
周圍城市 旅遊 旅遊 。
根據自己的興趣,如唱歌,書法,跳舞,茶藝,插花等等,加入一些社團或者培訓班。
玩的興趣沒了,可以去嘗試自己以前的喜歡的行業。看看能不能做些可以做的兼職。
按照計劃行程走,有規劃,日子就會有盼頭。
種種花種種草。看小豬佩奇里的幾位爺爺,都樂呵呵的。
去打工,脫下禮服換工裝,不一樣的的體制,不一樣的感覺,不一樣的人生,你會經歷春夏秋冬的輪回,你才知道喜怒哀樂的悲愴。
為什麼要離職,干到退休不好嗎?很多單位會每個月給退休的生活補助,有的是好幾千,你現在離職,什麼都沒有了
外國人沒什麼精神,拿多少
3. 社保買夠了十五年,距退休年齡還差兩年,如辭職還能領失業金嗎
法律分析:1、法律規定距退休辦理不滿5年的不能解除勞動合同。2、你可以自己補齊15年,然後領取退休金。3、如果交了失業保險就可以領取失業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還有3年就退休了,感覺太累了,提前離職對退休有影響嗎
不到退休年齡,提前離職對個人將來領取養老金是有一定影響的。繳納社保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辦理退休手續。提前離職,並不能領取養老金。
5. 還差兩年退休辭職後按什麼年齡領取養老金
男60歲,女年滿50歲。還有兩年退休辭職當然可以領取退休金,只要你是交滿15年以上社保,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如果你是特殊工種,可以提前五年退休。所以你還有三年退休辭職除了對你的工齡和個人養老賬戶余額有所影響,其它是不受影響的。
6. 還有2年要退休了,現在離職,接下去的生活要怎麼過
這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去決定啊,如果說你現在經濟條件還是可以的,不需要你再重新去找工作,那麼退休就退休唄。說實話已經上了這么多年的班了,想要停下來也是可以的,就當是提前放假了,我覺得可以調整一下心態,沒有必要那麼悲觀,畢竟這已經是沒有辦法能夠改變的事情了,就算不開心,也只會讓自己的心情變得更加的抑鬱而已,還不如放鬆心態。
已經是58歲了,人生都已經走了一大半的歲月了,說實話,未來的日子是一天一天的在減少,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離開這個世界了,所以我覺得我們現在還活著,我們現在的身體還不錯,可以出去走一做一些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這樣的話不至於留下遺憾,真的挺好的,可以嘗試一下。
7. 還差2年退休,單位能辭退嗎
法律分析:再有兩年退休,用人單位可以辭退。但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滿十五年的,本人無法定過錯不能辭退。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中有規定員工工作超過了十年就不能辭退。如果公司辭退你,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如果是違法辭退,則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