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電力系統女職工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1、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中國社科院近日發布最新的《人口與勞動綠皮書》,建議延遲退休分「兩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養老金制度並軌,取消女幹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區別,將職工養老保險的女性退休年齡統一規定為55歲。
第二步,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直至2045年同時達到65歲。
(1)電力領導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面對我國人口老齡化這一不爭事實,研討會上,不少專家再次建議應逐步延長退休年齡以減緩勞動力總量減少速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發言時談到,國外老齡化國家多是採取利用外部機制引導勞動者自覺延長退休年齡的方式應對老齡化。
他建議我國從2016年實行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並每兩年延長1歲退休年齡。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
中國目前存在大量低齡退休人員,開發其潛力是今後的主要方向。鑒於中國退休年齡規定始於幾十年前,已經顯得過低,建議按照並軌先行、漸進實施和彈性機制的原則逐步延遲退休年齡。
❷ 國家電網中的班組長能按管理崗退休年齡55歲退休嗎
能。根據查詢《勞動法》消息顯示,國家電網中的班組長能按管理崗退休年齡55歲退休。《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
❸ 電力部門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截止至2019年4月3日,如果是幹部身份,女職工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如果是工人身份,女職工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電力領導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國新辦2010年9月10日發布《中國的人力資源狀況》白皮書稱,2035年,我國2名納稅人供養1名養老金領取者。人社部官員表示,對是否延長退休年齡還在研究,需綜合考慮人口結構和就業情況。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我國目前的退休政策是新中國成立後,50年代初期確定的,當時人口的預期壽命不到50歲。現在建國已經60多年,國情發生了巨大變化,人口的預期壽命已達70多歲。而我國的退休政策沒改,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有8000多萬,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尹蔚民表示,目前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退休年齡,除了非洲的一些國家之外,大多數國家都是在65歲、67歲,而且都是漸進式延遲的。我國現在是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改革政策,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
尹蔚民表示,經過中央批准以後,將向社會公開方案。這會有一個預告期,若干年以後再開始實施,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網路——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❹ 國家電網取消年齡限制
國家電網有年齡要求的單位一般限制專科生不得超過23周歲,本科生不得超過25周歲,碩士不得超過28周歲,博士不得超過33周歲。周歲的計算方式為每到一個公歷生日長一歲,公歷生日以身份證登記信息為准。國家電網有年齡要求的單位一般限制專科生不得超過23周歲,本科生不得超過25周歲,碩士不得超過28周歲,博士不得超過33周歲。當然,視實際情況優秀者可放寬年齡條件。
一、國家電網幹部任用年齡規定
1、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經理助理,部門主任(局長)、副主任(副局長)以及機關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局級紀檢(監察)員的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處級及以下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均應免去領導職務,同時辦理退(離)休手續。
確因工作需要,身體健康,本人願意,可以返聘,但須占所在部門的編制,返聘的期限為1-2年,由人事勞動局按年度進行審批。
二、國家電網退休年齡規定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三、國家電網報考條件:
1、一般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國內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國外獲得國家教育局認可的留學生。其中電工類是唯一一個招聘專科的大類,其餘專業類別不收專科生且一般在二批次招聘環節放寬學歷要求。
2、可報考的專業類別有八大類,一般一批次以電工類考生招聘為主,二批次公告招聘其他專業大類居多。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❺ 國家電網退二線新規定
國家電網表示,巡視期間,公司共查實問題10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6人;發現管理性問題156件,給予組織處理178人。其中,公司收到巡視組移交的三批信訪件,查實問題6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7人;發現管理性問題79件,給予組織處理119人。對於人事任免,國家電網給予了最大篇幅進行報告。國家電網稱,已經修訂公司《關於二線領導幹部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退二線人員的任職年齡標准。目前已達到退休年齡界限的,除個別按照國家規定可暫緩退休的人員外,公司黨組管理的73名到齡二線領導幹部全部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
《關於二線領導幹部管理辦法》第一條加強宗旨意識教育,激發幹事熱情。開展退居「二線」幹部的專題教育,將學習教育納入經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恆,真正使堅定的理想信念成為退居「二線」幹部的思想之魂、遠行之帆,努力營造「幹事光榮,吃空響可恥」的輿論氛圍。
❻ 國家電網2022年5月開始,基層公司科級幹部退二線的年齡
你問的是國家電網的基層公司科級幹部退二線年齡是怎樣規定的嗎?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相關規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準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明確: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可以退休。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準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應該退休。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於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國家沒有對科級幹部的退居二線做出明確規定,建議向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咨詢有關政策或者地方政策。
❼ 電業局正式退修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如無特殊情況,按照規定正常是60周歲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