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先後在不同的幾家公司工作過,前後兩家公司繳納的社保不一樣。老了以後養老保險怎麼算
社保賬戶是國家社保局管理的,
不管你做了多少公司,
社保金都是累計的,
只要你按規定繳納滿15年即可享受法定退休後的每月國家發放的退休金。
② 先後在兩個用工單位上班,養老保險怎麼續接
1、如果你原參保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在戶籍地辦理的,中間斷繳的養老保險,你可以申請補繳,也可以不補繳。
2、如果你原參保繳納的養老保險不是在戶籍地辦理的,中間斷繳的養老保險,你不可以申請補繳。
3、如果你原工作單位與新工作單位是同一地區的,你目前只要把原社保號報現工作單位辦理社保工作人員,他們會幫你辦理續繳手續。
4、如果你原工作單位與新工作單位不是同一地區的,你只要在新工作地辦理好社保帳戶後,再將原社保帳戶遷移到新參保地社保帳戶合並即可。
5、續繳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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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在多個地方交社保,退休金怎麼領
養老金領取地的確立原則:
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有一些機構也可以協助辦理養老金,不過大家在合作時一定要選擇正規公司,壹人事具備勞務派遣許可證,是中國人社部認證許可,正規、專業的服務機構。多重措施保障保障平台數據和用戶數據的安全、保密、完整、真實。公司合作一年了沒有出過任何問題,靠譜。
④ 工作過幾個城市,最後按哪裡的標准領取退休金
⑤ 同時在兩地交社保退休怎麼辦
社保不可以兩地同時交,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如果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將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簡單來說,參保人在兩地以上繳納社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會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給參保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所以,如果你在兩地同時繳納社保,那麼是要申請跨省合並的。申請以後,將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申請跨省合並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參保地建立的可認定參保人參加工作時間、參保時間的相關人事檔案材料、與現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正式調入人員還需提供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調入手續。
⑥ 一個人分別在三的地方叫了三份社保退休以後怎麼拿
可在每個地方都交滿十五年社保後,分別在三個地方同時辦退休手續,同時可以領三地退休金。也可把三地社保遷移到在辦退休地社保合並後兩辦退休手續,如果三地合保後社保超過44年交費年限,那剩下的就白交了
⑦ 我在多個外地繳了養老保險,退休後該如何辦理
176、多個地方就業參保,參保人員的退休地如何確定?
答:(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深圳,而在戶籍所在地的,將深圳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回其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深圳的,且在深圳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將各地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深圳,各地累計參保年限滿15年的,在深圳辦理按月領取養老待遇手續;各地累計的參保年限仍不滿15年的,在深圳辦理一次性待遇領取手續。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也不在深圳的,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各地的養老保險年限累計仍不滿15年的,在該參保地辦理一次性待遇領取手續。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也不在深圳的,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仍不滿15年的,在戶籍所在地選擇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或選擇按戶籍地規定「延繳延退」。
166、流動就業人員在多個地區參保,各地的工資水平高低各不相同,他們最後的基本養老金應當如何計算?
答:我國城鎮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一定系數計算,這對流動就業和穩定就業的勞動者都是一樣的,只要多繳費,個人賬戶儲存額多,這部分養老金水平就高。對基礎養老金的計算,2005年《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統一規定,即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與本地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對應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由此計算出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再與本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出平均值,作為計發其基礎養老金的基數;繳費滿15年發給基數的15%,多繳費1年多發1%。《暫行辦法》堅持了這一計發辦法,只是進一步明確了流動就業人員在各參保地的各年度繳費工資要與最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這既保證了全國政策的統一,又是一種相對簡便的方法。
167、如果參保人在多個地方重復參保,其養老保險關系應該如何處理?是否可以申請退回重復參保部分?
答:根據我市養老保險政策的規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員工,在其戶籍所在地已參加當地養老保險的,不再參加本市養老保險;同時在兩地參加養老保險的,重復參保部分的養老保險關系無效,參保人應向本市社保機構提供其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到本市社保機構辦理終結養老保險關系手續,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
例如,一個江西的農民工,先後在福建、廣東、浙江的城鎮就業,參保繳費各5年。當他達到國家法定待遇領取年齡時,由於累計繳費年限滿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由於他在3地參保都不滿10年,就由他的戶籍所在地江西省負責為其辦理退休手續,發放基本養老金,而3地社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達到領取待遇條件之前,已把戶籍轉到了最後參保地浙江,那麼就由浙江省負責為其辦理退休手續,發放基本養老金,其他兩省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