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退休發幾份工資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務員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公務員實行職務級工資制。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並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准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准。
(2)地區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後,各地將建立新的地區津貼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津貼。
(3)物價、生活補貼和各項福利待遇。這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生活待遇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教師退休工資最新規定:教師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退休工資計算方法是:退休工資=工資X(工齡/法定工齡)X((75-法定退休年齡)/(75-退休年齡))總退休工資=退休工資X12X(75-退休年齡)註:75是指75歲。30年教齡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
㈡ 事業單位一個月工資財政分兩部分發啥意思,是不是已經給我辦理提前退休手續了
目前,按照相關政策事業單位退休的職工,退休費要發兩部分,一部分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另一部分由財政發放,第三部分是職業年金,從2021年十月份工資改革開始繳納,職業年金記入個人賬戶,目前本省還沒有發放,是早晚的事兒,而且職業年金可以繼承。那麼第四部分就是補充養老金,能得到補充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2021年十月份之前參加工作,並且在2021年10月到2031年10月之間退休的人,這部分人被稱作為「中人」,發放一定過渡性的養老金,但是這個補發的過渡性養老金數額不多,少則幾十、多則上百左右,目前本省本地區已經開始發放。
㈢ 退休金是按照什麼標准發放的
退休金發放的標准一般和兩個標准關系密切:一個是繳費基數,一個是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必須在退休前累計繳納15年方可發放養老金)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㈣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退休後退休工資的計算方式: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第二十三條 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第二十四條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除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過渡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二十五條 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六條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照原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辦法。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人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隨本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被保險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最低標準的,按照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發給。
㈤ 退休金和養老金是分開領的嗎
是分開領的
雖然都是在退休之後才可以領取,但是退休金和養老金的的差別還是非常大的。兩者發放金額的閑置,繳費主體還有資金渠道上都有很大的不同。
社保的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退休金則是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繳費方式的不同是退休金和養老金最大區別。通常是單體或企業來繳納退休金,受益人不需要繳費即可享受。而社會養老保險費用通常是參保人自己出錢,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會有專項列支給退休金,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基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按照支付方式,退休金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通常只有符合以下3個條件才能領取養老金:
①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② 已參加養老保險並繳納保險費;
③ 繳費(含視同繳費)至少滿15年。繳費年限、繳費基數、退休年齡、當地社會平均工資都會影響到養老金的數額。
通常來說累計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退休年齡越大,繳費當地的經濟越發達,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越高,依次計發的養老金數額就越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㈥ 2022年2月退休工資怎麼發了兩次
退休金分兩次發放是因為,職工當年退休時如果當年社會平均工資沒有下發時發放的是預發退休金,等社會平均工資出來後會再發一次退休金,對原來的進行補發,所以退休金會分兩次發放。
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有哪些?
1、兩者定義不同:
養老金僅作了勞動年齡限制;退休金還有社會貢獻度的限制
養老金是那些繳納了社保的人才能領取的,這個養老金的全稱就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規定的根據法律為了解決那些到達一定年齡後沒有了勞動力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人所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而退休金是根據這個勞動者對社會或者國家是否做出貢獻而享有的每月固定的一種保險待遇,一般是為了保障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所設立的。
2、繳費方式不一樣:
養老金是自己與企業或共同繳納(可以全部自己繳納);退休金是由單位或企業提供,就等於是送給你的
這就是兩金的實質性的差別。退休金是單位或者企業所提供的,不用受益者交付費用就可以享有了。但是社會養老保險是參保人自己掏一部分的錢,和企業一起交給國家的。
3、兩者的資金來源不同:
退休金一般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出,而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基金出
退休金一般都是那些曾經在國家事業單位工作的人退休後才會享有的待遇。而養老金則是所有**大眾都可以購買,到了自己退休之後,社會保險每月退還一部分的錢。
4、領取方式不同:
退休金可以分為一次性或者分期的辦法來支付,如果是分期的話,到你死之前你都可以拿到退休金,但是肯定沒有一次性支付的數額那麼大啦。
正常來說要符合一下的條件才能領取養老金:
①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
②參加了養老保險並繳納保險費;
③繳費超過15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
㈦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時的退休工資由兩部分組成: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㈧ 退休工資由哪些部分組成
退休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這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㈨ 養老金發放有變,部分地區分為2筆錢到賬,背後的原因有哪些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說起養老金並不陌生,但是很多人認為養老金似乎只需要一張卡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但是有一些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甚至有一些部分地區是有兩筆錢到賬的,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內容總結。
根據以上內容,相信很多人了解到養老金為什麼有些地區會發放兩筆錢的原因。但是當看到該原因後,社會上也有很多人員開始發出不同的聲音。因為出現該情況是機關單位退休後的待遇比普通企業職工待遇要高,很多人會認為這是不公平的。
㈩ 副科級退休金多少
4500左右的退休金。
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標准為每月發放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1/120。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退休工資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退休工資由兩部分組成: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
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領取基本退休金的條件如下:
1、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累計繳費滿15年。退休金領取標准為月人均養老金約2000元。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第三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一)、(二)兩項條件的工人、職員,如果因為工作需要,企業、機關可以繼續留用。在本規定發布以後留用的這種工人、職員,都不加發在職養老補助費。
在本規定發布前留用的這種工人、職員,如果今後仍然需要繼續留用,其原來領取的在職養老補助費可以照舊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