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一年後病逝養老金沒領完怎麼辦
退休一年後病逝養老金沒領完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由合法繼承人繼承。
根據養老保險的養恤金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將在139個月內發放,若在發放期內,參保者離世,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由合法繼承人繼承,一般需要的材料就是身份證、法定繼承人關系證明以及死亡證明。
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Ⅱ 退休金沒領完就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交納社保後沒領完就去世了,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是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儲存額或者余額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屬於個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但職工養老保險中的單位繳費部分,還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府補貼部分不能繼承,這些錢要繼續用於其他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Ⅲ 到了退休年齡養老金沒交滿,怎麼辦
法律分析:(1)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2)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4)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有關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後,按照規定辦理。(5)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6)注意事項: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社保沒領完人就不在了該怎麼辦
如果交納社保後沒領完就去世了,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是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如果參保人意外死亡,個人賬戶里的余額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的,而統籌賬戶里的錢也就是單位繳納的部分不退還。
如果參保人離世之後其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可以由家屬繼承。
人社部召開2015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所以並不存在所謂去世後養老金充公的問題。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主要是用於參保人員養老,原則上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是從統籌基金列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是從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中列支。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根據現在的養老制度計算,不管採取哪種繳費方式,在60歲退休後,都必須至少連續領取16-17年才能拿回企業及自己繳納的全部費用。在這種計算模式下,繳納年限短的人反而相對劃算。由於國家將實行延遲退休政策,未來退休年限推遲後,能否在壽命預期年限內拿回養老金將更不可知。
因此不難理解,為什麼一些人不願意選擇多繳多得的方式,這也是迫使現行養老支付制度必須改革的主要原因。如果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的養老資金余額都可以繼承,就能消除退休人員對壽命預期限制的擔心,這也是對養老金這種形式的個人財產權應有的制度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Ⅳ 社保退休後怎麼領取退休後社保沒有繳滿15年怎麼辦
攜帶本人檔案資料、繳費記錄經高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核查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等相關信息後,依據高新社保中心列印出退休審批核定單填寫退休審批表審核批准後,於次月起領取養老保險金。
但是,就現在發展趨勢,延遲退休是遲早的事情。那樣社保繳納年限不夠15年的人,能通過延遲退休把少繳的社保繳滿。個人社保少交納幾年,咱們就增加幾年,現在大家廣泛法定退休年齡都是在50到60歲左右,如果患者並沒有什麼多問題,延遲退休兩年把社保繳滿也可以的,值得關注的是延遲退休最多期限是5年。
退休之後再次交納
這些鄰近離休,社保繳費不滿意15年,但不想延遲退休得人,能選本人再次交納。因為一旦退休之後,企業不容易再為你委託交納社保事項,因此還要繼續交納社保,那麼就得自己出錢。
眾所周知,假如是自己繳納社保,那樣繳納費用相對而言就非常高,此外還要高額的稅款滯納金,因此經濟發展有條件的話得話,我們能找到自己交費,因為交費得話就可以不用延遲退休,能夠很早享有晚年生活。假若沒法壓力自己交的社保費用,那樣還是選延遲退休繳夠比較合適。
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最終一種方式,大家能選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個辦法對於鄰近離休而社保繳納年限不夠,沒法壓力個人交社保花費,與此同時年齡非常大不適宜延遲退休的群體。終究假如年齡很大再延遲退休期限,那樣身體就會受不了。
因此我們能選這一方式,同時還可以一次性補繳完。但是唯一存在的不足方,那便是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後,基本養老等方面的待遇不如員工社保養老待遇。盡管褔利是太低了些,但是對於年齡大的人群而言,如果能確保最基本的養老服務水準,那還是很不錯的。
Ⅵ 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沒交滿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一次性追溯補繳不足的部分。辦理社保追溯補繳時,單位需填寫一份《追溯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和《追溯補繳社保費人員名冊表》並加蓋公章,同時提供以下資料:1、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2、員工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能夠證明員工與單位勞動關系的原始材料,如勞動合同書、職工花名冊、發放工資的會計憑證及其他相關的原始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