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會養老保險,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以前所交納的錢可以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一)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二)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准,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規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六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親屬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⑵ 職工沒退休就因病死亡
職工沒有退休就因病死亡,可以按工傷進行處理,由用人單位支付喪葬費、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近親屬按照相應規定領取。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未到退休年齡因病死亡有喪葬費。
職工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死亡職工的個人賬戶余額加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或者受益人繼承。還需辦理如下相關手續:
1、出具所在單位證明,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
2、提供「死亡證明」(由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收款人必須是死者法定繼承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結婚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4、提供收款人銀行戶頭和帳號(農行開戶的個人結算賬戶)。
退休死亡人員的親屬到市社會保險事業局保險關系科領取《城鎮離退休人員死亡登記表》,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 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⑶ 未到退休年齡因病去逝能領多少錢
法律分析:如果你在退休年齡之前因病去世,你可以得到多少錢:如果你是在退休年齡前因病去世的,你可以獲得喪葬費,你可以領取12個月到20個月的養老金(工資)。社會保障可以根據醫院死亡證明退還個人供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7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自然人因病或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金和撫恤金;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由於非工作引起的疾病或殘疾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人可以享受疾病和殘疾津貼。必要的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⑷ 職工沒退休就因病死亡
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病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另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⑸ 職工病死不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法律分析:勞動者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以下待遇:
1、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2、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以繼承。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由全部個人繳費和利息構成;在2006年事情參保的,還有用人單位繳費劃入的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⑹ 職工沒退休就因病死亡
職工沒有退休就因病死亡,可以按工傷進行處理,由用人單位支付喪葬費、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 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⑺ 未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家屬可領哪些
未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家屬可領的補助如下:
1、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2、喪葬補助費。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
3、一次性撫恤金,對於這一金額各個地區的標準是不同的,有些地區是按照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放10個月或者20個月;
4、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5、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⑻ 職工不到退休年齡病故能領哪些錢
可以領取:1、養老金;2、喪葬費。工資不能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⑼ 沒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有補助嗎
參保人員沒到退休年齡就沒了的,除退還社保帳戶余額外,還有以下䃼助:
一,社保繳費不滿五年的,發撫恤金三個月工資。
二,繳費滿五年而不到十年的,發撫恤金6個月。
三,繳費滿十年而不超過十五年的,發撫恤金9個月。
四,超過十五年後每增加一年,增發一個月撫恤金。
⑽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補償是什麼
一、未到退休年齡死亡補償是什麼
1、參保人員未到退休年齡死亡,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但具體領取數額要按照死者所在地區規定領取。同時參保人員還沒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還有餘額的,死者的近親屬可以繼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退休的條件有哪些
退休的條件如下: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