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寧波20年工齡退休工資多少
法律分析: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人資格定:15年以下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隨國民經濟增長)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Ⅱ 寧波市退休金計算方法
寧波退休金計算實例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全部繳費年限×1%;個人帳戶養老金=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計發月數。假設上一年當地平均工資是5000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1,繳費年限30年,退休年齡60歲,個人賬戶存額144000元,則基礎養老金=(5000+5000×1)÷2×30×1%=1500元,個人賬戶=144000÷139=1036元,退休金=1500+1036=2536元。
Ⅲ 寧波市15年工齡退休最低
法律分析:(一)退休工齡工資計算方法:
全部繳費年限(俗稱工齡)X3,其中滿7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1年算。
(二)退休工齡工資標准
1、工人收入標准
工人收入標准: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
(1)基本工資:15年以下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
(2)工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工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工人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事工人工作,有利於工人隊伍的建設和工人隊伍的穩定。
(3)工作工資:補貼按照實際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工人多幹活,特別是年輕工人精力充沛,他們多勞動多生產,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
(4)績效工資:月份和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年評年獎金,不終身制。每個工人積極努力工作,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工作,更要激勵勞動人民。
(5)特優津貼: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Ⅳ 寧波42年工齡退休工資
1、42年工齡退休工資計算:
(1)、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先增加55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上述兩項合計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不足65元的,補足到65元。
補充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再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養老金計算規定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上述人員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3)、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退休工齡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嗎
1、退休工齡,按照滿12個月計算為一年,不足一年的不計算。
2、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Ⅳ 寧波退休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80%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5%發給;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60%發給。退休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給。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35元的,按35元發給。
Ⅵ 寧波交滿15年社保能拿多少退休金
寧波社保基礎養老金=(寧波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寧波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寧波過去月平均工資:5700
寧波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由於月平均工資指數不定,取中間值100%,
寧波社保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5700x100%=5700
寧波基礎養老金=(5700+5700)/2x15x1%=855
寧波2022基礎養老金(15年)=855/月
波社保基礎養老金來自寧波養老金統籌基金,由寧波企業為員工繳納20%養老保險中提取,雖然沒有直接納入寧波市民個人賬戶,但在發放寧波養老金時會從中提出福澤在寧波申請退休的市民。
寧波個人賬戶養老金(15年)=寧波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寧波個人賬戶儲存額=用戶個人繳費基數x養老保險繳費比例x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寧波個人繳費基數:4669.25;寧波社保養老保險繳費比例:8%;養老保險繳費年限:15年;
寧波社保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4669.25x8%x(15年x12月)=67237.2
寧波社保養老金50歲退休計發月數:195;寧波社保養老金60歲退休計發月數:139
寧波社保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月發放養老金:寧波個人賬戶儲存額/養老金計發月數
寧波女性50歲退休個人賬戶養老金=67237.2/195=344.81/月
寧波男性60歲退休個人賬戶養老金=67237.2/139=483.72/月
工人退休金標准:
(1)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
(2)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
(3)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
(4)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Ⅶ 寧波市退休金計算方法
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有些個人參保的養老金的繳費系數可能就非常的高,隨著時代的不斷進步職工的平均工資和個人賬戶的存儲額等這些綜合的因素,會導致我們的退休金一般是會越來越多的,大家可以結合著上文把自己的退休金套著公式計算一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Ⅷ 寧波退休工資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寧波退休金調整方案:
1、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3、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
4、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對於一個退休的勞動者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但如果這個公民在退休之後作出了一些違法的事情,那麼在服刑的期間就會停放所有的工資,必須要等到刑滿之後才會按照法律規定的工資待遇來進行發放,所以,一定要作一個合格的公民,才能享受到國家的待遇。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 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第二條 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Ⅸ 寧波退休金一般多少
法律分析:社保退休金分為三個部分,計算方法如下:1、基礎養老金=(全省(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x1%。2、本人賬戶養老金=本人賬戶內養老金存儲額度/發放月數。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繳費基數x繳費年限x1.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