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慶2019年退休,2○20年工資上調應幾月份到帳
應該是7月底到賬,當然有可能有個別省份8月份跟退休工資一起發。
『貳』 重慶市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多少
因為2017年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增加,2018年會繼續調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但如何調整還沒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兩會期間確定調整水平,之後人社部和財政部再作出規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再制定具體辦法,請耐心等待。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叄』 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何時漲工資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重慶市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按照國務院部署,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各地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我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6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三、傾斜調整。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目前,我市已經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以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在本次調整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的深切關懷。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市民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服務熱線或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咨詢。
養老金調整舉例
例一:老李1985年在某企業參加工作,2015年退休,繳費年限為30年。調整後每個月能多領多少養老金?
首先,老李定額調整每月可增加50元;然後,掛鉤調整,老李繳費年限為30年,按照3元/年來算,每個月可增加90元。本次養老金調整後,老李每個月可以多領50+90=140元。
例二:老張1972年在某企業參加工作,2007年在我市艱苦邊遠地區退休,繳費年限為35年,調整後每個月能多領多少養老金?
首先,老張定額調整每個月可增加50元;然後,掛鉤調整,老張繳費年限為35年,按照3元/年來算,每個月可增加105元;最後,老張符合傾斜調整中關於「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的規定,每個月可增加25元。
也就是說,本次調整後,老張每個月可以多拿50+105+25=180元。
『肆』 2017年重慶退休漲工資如何調
重慶市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七月底前到位。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重慶市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按照國務院部署,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各地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我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6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三、傾斜調整。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目前,我市已經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以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在本次調整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的深切關懷。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伍』 2018年重慶地區退休調工資
人社部、抄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上海市已出台具體調整方案,並要求於5月18日發放到位。重慶市正在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陸』 重慶市的退休職工何時才能漲工資
重慶市退休職工漲工資漲工資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估計在十月版底可以到帳,今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上海已經在六月十五日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全國有北京,遼寧等十二省市出台調整細則,並於九月底發放到個人帳戶,其他省市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整消息,不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增加部分還是從一月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的。
『柒』 重慶退休人員到底今年漲不漲工資
目前多數省市自治區的實行方案還沒有公布,只有北京市在3月15日完成了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主要有幾點,可以參考一下。 1、交費年限掛鉤調整 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繳多得原則的落實。同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2、養老金數額定額調整 今年北京市採取了定額調整辦法,並向低收入群體給予適當傾斜, 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550元(含)~4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050元(含)~3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3、高齡人員政策傾斜 對在2014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 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 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4、提高了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准。調整後,上述三類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最低標准分別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參加此次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將對應補足到最低標准。 北京政策和各省政策有差異,僅供參考,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捌』 2017年重慶企業退休工人調整工資是多少
關於2017年重慶退休人員漲工資這個問題,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玖』 重慶今年退休人員何時加工資
重慶市退休人員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補發到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調整范圍
(一)企業退休人員。
1.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2.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3.按照《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渝府發〔2008〕25號)、《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離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等不執行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定額調整。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6年12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三)適當傾斜。
1.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一)項第1、2目規定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3元;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2.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從2017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
五、審批許可權和程序
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本辦法規定確認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經當地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送市社會保險局匯總後,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批。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批準的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實施意見。
『拾』 重慶市退休職工今年還漲工資嗎
上海、北京已率先發放。近期,陝西、雲南、遼寧、廣西等多地對外公布了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對於養老金發放的具體時間,廣西、雲南、遼寧均在調整方案中明確要求在9月底前將養老金將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養老金已進入密集調整發放期。
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基礎上平均調增6.5%,涉及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項惠及1億退休人員的政策,地方必須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的通知精神盡快落實到位。
另外,各地補發的養老金增加部分必須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