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無固定期限合同工退休規定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㈡ 無固定期合同到退休年齡辭退有賠償嗎無固定合同到退休年齡被辭退有賠償嗎
任何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關系自動終止,用工單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㈢ 在工廠工作8年,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滿50歲女工,遭辭退,有補償金嗎
沒有補償的。
勞動法規定,女性50周歲退休,到達退休年齡後,合同就終止了,這個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裡面第四十六條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㈣ 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退休年齡能退休嗎
法律分析:可以退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則勞動合同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㈤ 公司簽的勞動合同是無固定期限,到了50歲退休年齡社保還沒交滿15年,是不是就自動終止勞動合同了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長期限就是到法定退休年齡,到了50歲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就自動終止了,如果沒買夠15年養老保險,可以和公司協商,如果公司同意,可以繼續簽合同,申請繼續繳交養老保險。
㈥ 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社保沒繳滿,公司說可以延長退休時間到繳滿15年
根據相關法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不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退休才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出現約定解除的情況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所以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將法定的解除條件作為約定的解除事由在勞動合同中加以約定。這類勞動合同主要適用於專業性或者技術性較強的職務、工種.或者工齡達到一定年限的勞動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㈦ 合同無固定期限,但是到了退休年齡,實際未退休,單位可以辭退嗎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關系終止,可以視為勞務關系,單位解除合同,無需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予賠償。
㈧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該怎麼辦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但是已經到達了退休年齡,首先是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正常退休,其次是應該向用人單位核實是否解除勞動合同,再者是如果用人單位不繼續任用自己就需要讓其給出經濟補償。需要從以下三方面來闡述分析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經到法定退休年齡應該怎麼辦。
一、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正常退休
首先是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正常退休,如果自身的身體素質不好的情況下那麼還是應該考慮正常退休,畢竟如果還繼續工作的話會導致身體受到很大的損害,同時還可能會發生一些危險,但是如果自身的身體素質足夠好的情況下就可以選擇延遲退休,這樣子一方面可以多賺一些,同時還可以多讓用人單位給自己繳納一些養老保險。
對應的企業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應該核實合同約束內的員工的具體意願,看是否需要正常退休。
㈨ 沒簽勞動合同到了退休年齡被辭退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第一、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其意義在於自「視為」訂立之日起到勞動者退休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只存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而不再有終止的問題。第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即喪失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辭退員工的權利。倘若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員工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口頭約定的試用期無效,也就不能以這一條為由辭退員工,帶來的用工風險顯而易見。第四、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不易得到保護。《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需要支付員工雙倍的工資。並且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進行相關的損失賠償。前提是員工需要出示自己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只要出示相關證明即可證明自己在該單位進行工作。
㈩ 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有補償嗎
法律上開始依法享受退休金了,沒有補償,但公司可以人性化給點錢意思意思,畢竟幹了這么久的老員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