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日本人退休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 65歲。日本政府計劃從2021年開始實行新法律,將國家公務員的退休年齡一律延長至65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B. 日本女子多大退休
1、現在日本的公務員是60歲-63歲退休。新法律生效後,退休年齡立刻推遲到65歲,然後逐步推遲到70歲。
2、日本法律規定60歲是退休年齡,但是到65歲才能真正領取養老金。日本《高齡者僱傭安定法》規定,保證有工作意願與能力的人員被僱傭到65歲。
C. 世界各國退休年齡比較(2)
世界各國退休年齡比較
西班牙的65歲退休年齡為全額養老金年齡,即如果65歲退休時工齡滿40年,養老金標准為退休前工資的ྜྷ%。法律允許職工60歲退休,只是領取的養老金標准會相應降低。
2010年,西班牙有875萬人領取養老金,平均月養老金906歐元。養老保險金入賬800億歐元,但養老金支付820億歐元,入不敷出。2011年1月,政府與工會多次談判,要延遲退休兩年。不過,延長退休的法律要到2027年生效。
挪威:法定退休年齡為62歲,移居國外喪失領取養老金資格
1988年,挪威工會聯合會與僱主聯合會談判,把退休年齡降到66歲,後來繼續降到62歲,也就是說,62歲退休就可以領到養老金,62歲的挪威人有80%會選擇退休。挪威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81.0歲,養老金支付總額佔GDP的4.7%。
另外,所有挪威老年人年滿67歲均可領取基本養老金。16歲後在挪威居住滿40年可領取全額基本養老金,居住不滿40年,則根據居住年限領取一定比例的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挪威議會每年進行調整。
挪威所有種類的養老金不得用於國外支付,即如果移居國外,就喪失了領取養老金的資格。但基本養老金規定,只要每年在挪威生活9個月以上,就可以把這筆養老金用於國外消費。
挪威的養老金實行財產核算制度,對那些退休後沒有其他收入來源,配偶沒工作,沒有財產性收入,贍養的家庭成員多的老人,他們領取的養老金也相應增多,這樣做主要是使他們的家庭生活水平不至於與退休前的落差太大。
瑞典:法定退休年齡61-70歲,65歲以前退休者佔90%
瑞典實行彈性退休制,61歲即可退休,也可工作到70歲退休。根據2008年的統計,在65歲的老年人中,退休人員佔90%,這說明,人們對延遲退休的意願不大。瑞典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81.3歲,養老金支付總額佔GDP的7.2%。
加拿大: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
加拿大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81.0歲,養老金支付總額是GDP的4.2%。
如果60歲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人繼續工作,在60-65歲之間必須繼續交納養老保險,在65-70歲之間可自願選擇是否交納。
在加拿大國土上居住滿10年的65歲老人都可以按月領到基本養老金,根據2004年6月的標准,基本養老金為每月466.63加元。
加拿大法律規定,對養老保險制度的任何改變,包括退休年齡、養老保險比例、養老基金的管理,都要經過三分之二省份並且代表三分之二加拿大人口的同意。所以,加拿大養老保險制度非常穩定,根據現在的法律,未來75年保持不變。
日本: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社保交滿25年即可退休
日本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83.2歲,養老金支付總額是GDP的9.8%。
日本退休年齡也比較靈活,交滿25年的養老保險就可以退休。低收入群體可以申請免交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局根據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情況,決定是否給予免除,或免除多少。
2010財年,對交滿40年養老保險的人來說,一年領取的養老金總額為792100日元。根據日本養老金管理局的報告,2008年領取養老金的人口占日本總人口的四分之一,老年居民戶養老金收入占其總收入的70.8%,有61.2%的老年居民戶養老金是唯一的收入。
新加坡:法定退休年齡62歲,可工作到65歲
新加坡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2歲,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80.7歲。
針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新加坡也曾考慮延遲退休,但遭到民眾的普遍反對。為此,新加坡取消了提高退休年齡的計劃,改為允許僱主僱用62歲的退休人員,但超過65歲不得僱用。但這要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這樣就保持了養老金制度的穩定,同時,對那些認為身體健康條件允許繼續干幾年的退休人員來說,也可以繼續工作,為家庭增加些收入。
馬來西亞:法定退休年齡55歲,50歲可退休
馬來西亞法定退休年齡為55歲,但職工到50歲就可以退休,只是領取的養老金要少些。馬來西亞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74.7歲。
根據馬來西亞2012年6月14日《太陽報》的報道,政府提出了《2012最低退休年齡法案》,該法案尚未被議會通過。法案把退休年齡由目前的55歲提高到60歲,並規定,解僱不到退休年齡的雇員違法,將面臨1萬馬來西亞元(約合2萬人民幣元)的罰款。
澳大利亞:法定退休年齡男65歲,女63.5歲;養老金自願申請
澳大利亞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5歲,女職工63.5歲。澳大利亞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81.9歲,養老金支付總額佔GDP的3.3%。
澳大利亞的養老保險制度與多數國家不同,按資產核演算法發放養老金,職工無需自己交納養老保險,養老金只發給窮人。職工退休後,如果認為自己生活有困難,可向人類服務局申請養老金。人類服務局會對養老金申請者的資產和收入情況進行核查,如果總資產少於規定的標准,且沒有其他足夠的收入維持體面的生活,才發給養老金。
智利:法定退休年齡男55-65歲,女50-60歲
在智利,只要交滿20年的養老保險,男職工到65歲,女職工到60歲,就可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智利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78.8歲,養老金支付總額佔GDP的5.2%。
智利規定的退休年齡是名義退休年齡,對符合某些條件的職工,可以提前退休,通常每工作5年可以提前1-2年退休,但最多不超過10年。也就是說,男55歲、女50歲就可以退休。
對無工作或因各種原因不能領取養老金的智利人,政府發放基本養老金。所有智利人只要年滿65歲,在智利生活20年以上,沒有任何其他養老保險或收入,就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
阿根廷: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5歲,女60歲
阿根廷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5歲,女60歲。阿根廷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75.7歲。
阿根廷政府努力做到社會保障全覆蓋。目前,阿根廷有570萬老年人領取養老金,占老年人口的95.1%。退休金標准為退休前10年的平均工資的1.5%乘以工齡,如果工齡為40年,養老金就是平均工資的60%。養老金標准每半年調整一次,以讓老年人免除因物價上漲帶來的生活水平下降。
世界各國退休年齡一覽
1:中國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分三種情況:女性專業技術人員60歲;非專業技術人員55歲;其他人員50歲。
我國195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退休年齡男性為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1992年有文件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縣處級女幹部、或高級知識分子,凡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其退休年齡可到60歲。
2:日本65歲的退休年齡僅指國民年金計劃,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年齡是60歲。男性將從2013年-2025年,女性將從2018年-2030年間,退休年齡逐步從60歲延長到65歲
3:韓國的法定退休年齡到2033年將提高到65歲
4:科威特目前的退休年齡為50歲,到2020年將逐步延長到55歲
5:捷克共和國到2007年男性退休年齡將逐步延長到62歲,女性逐步延長到57-61歲;對於女性,退休年齡取決於撫養孩子的數量
6:匈牙利到2009年男女退休年齡都將逐步延長到62歲。
7:斯洛伐克女性的退休年齡取決於撫養孩子的數量
8:愛沙尼亞每年將退休年齡延長六個月,直到男女都達到63歲
9:拉托維亞女性分階段逐步實行退休制度
10:英國女性的退休年齡在2010-2020年逐步延長到65歲
11:克羅埃西亞女性的退休年齡到2007年逐步延長到60歲
12:義大利1996年起新加入的勞動力退休年齡為57歲
13:比利時女性退休年齡到2009年逐步延長到65歲
14:法國參加保險年限達到38.5年者可以拿到全額養老金,到2003年逐步延長到40年
15:列支敦斯登逐步變為男女都是64歲
16:瑞士女性的退休年齡到2005年逐步延長到64歲
17:波多黎各、美屬維爾京群島、美國、美屬薩摩亞、北馬里亞納群島的退休年齡在2000-2027年期間逐步延長到67歲
18:巴西城市就業者退休年齡為男65歲、女60歲退休;農村就業者男60歲、女55歲退休
19:哥倫比亞的退休年齡到2014年將延長到男性62歲,女性57歲
20:烏拉圭女性的退休年齡到2003年逐步延長到60歲
21:澳大利亞女性的退休年齡到2013年逐步延長到65歲
統計表明:
在228個國家和地區中,有167個國家和地區規定了法定退休年齡,占總的國家地區數的73.25%。
世界上規定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在60歲以下的有102個國家和地區,佔61.08%,60歲以上的有65個,佔38.92%。
其中,規定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的國家和地區最多,有64個,佔38.32%;其次是65歲,有44個,佔26.35%;再次是55歲,有33個,佔19.76%,規定這三個年齡為男性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一共有141個,佔84.43%。
此外,還有的國家規定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為40歲、50歲、60.5歲、60-65歲、61歲、62歲、63歲、64歲、66歲、67歲,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數量都比較少。
世界上共有129個國家和地區規定女性的退休年齡為60歲及以下,佔77.25%,60歲以上的佔22.75%。
規定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5歲的國家和地區最多有59個,佔35.33%;其次是60歲的國家和地區52個,佔31.14%;再次是65歲的26個,佔15.57%,規定這三個年齡為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的137個,佔82.04%。
此外,還有一些國家和地區規定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為40、50、53-57、55-59、55.5、56、57、58、59、60-65、61、62、63、64、66、67歲
目前大多數發達國家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5歲
歐美國家和地區,90%以上的退休者不單純依靠領取政府發放的那塊基本養老金來養老。這些國家還有一個非常發達的保障老有所養的輔助網路。比如,美國在稅收政策上實行間接的財政轉移,支持養老金制度;德國則是每年要拿出幾百億歐元支撐其龐大的養老保障系統運轉。
而退休金的來源,各國有許多不同之處。在美國,僱主和雇員各拿出工資收入6.2%的稅收,形成專用「社安金」。其中85%用於支付養老金,15%則用來支付殘疾金、遺屬遺孤撫恤金等其它社會保障基金。在法國,基本養老金由僱主交8.2%,雇員交6.55%;法國對遺屬遺孤補助的資金來源於由僱主按雇員收入的5.4%交納,作為困難家庭補助
很多國家的退休職工領取的退休金並沒有一個固定額,要視退休年齡、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職崗位等情況的不同。少者,領不到原工資的50%;多者,可以領到原工資的100%以上。
瑞典的養老金分成兩塊,一部分是基本養老金收入,令一部分是「養老附加金」,這是瑞典特有的。「養老附加金」據退休前的收入狀況和納稅情況而定,工齡越長,工資越高,「養老附加金」積累的就越多,退休後就能領到越多的退休金。
而在法國,情況就不一樣了。法國是世界上公認的實施社會福利比較「慷慨」的國家。一般職工退休後可以領取原工資50%的退休金,公務員則按退休前工資的75%計算。法國法律規定,必須交滿160個季度的養老保險金並滿65周歲以後申請退休,才能全額按比例享受退休金。法國對一般退休者原工資收入的計算基數是由當事人收入中最佳25年的平均值構成。比如,某人一生中最好時期的月收入達4000(約4萬元人民幣)歐元,最差時期的月收入僅1000歐元,而最佳的25年的月收入平均為2500歐元,那麼他能領取的退休金就是1250歐元。對於年齡到了65周歲但沒有交足養老金的人來說,退休金要按比例扣減。比如,假設一個到了65周歲但只交了90個季度的養老金,25年的月收入平均值為2000歐元,他就只能領取562.5歐元的退休金(90÷160×2000歐元×50%)。看來,繳納養老金的年限對退休金收入的影響還是很大的。
;D. 日本退休年齡
日本沒有規定具體退休年齡,日本不是社會主義國家沒有國家強制規定。日本公司的退休年齡一般為60歲,但並不是法律規定請注意。退休年齡各個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自由設定。但是法律規定的可以領取退休保險的年齡是最早60歲,所有很多公司才這樣設定而已。近年這個年齡設定正在推後,可領取退休金的年齡在10年內可能會推遲到65歲。
E. 日本退休年齡
在日本,官方的退休年齡要到70歲了,而且很多老人是退而不休。
F. 日本養老的真實情況
首先「養兒防老」是中國農業社會生產力底下時,為了防止年長者生活無依靠,顛沛流離。而用「多子多福」的貢奉價值體系建立起來的一種養老體系。現在我們的農村,某些老人還根深蒂固的保留著,這種傳統的觀念。
那麼
日本老人的晚年生活真的讓人羨慕嗎?
可以肯定的說,日本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絕對是優於發展中國家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日本是個發達的資本國家,它的福利體系肯定比我們完善。
當然由於價值觀的不同,在某些國人眼裡,日本老人的晚年生活是不值得羨慕的。他們認為在人情冷漠的日本,日本老人很難受到子女們的照顧,雖然物質條件比我們好,但日本老人是孤單和寂寞的。
但現實的情況真是如此嗎?
首先日本的退休制度是這樣的,在日本老人們可以在60歲時退休,但他們的退休金要到65歲時才可以領。由於日本平均年齡達到47歲,名副其實的進入了老齡化的社會,日本政府當然也希望到達退休年齡的日本老人們繼續工作,以彌補社會的勞動力不足。所以在自願的情況下,日本70多歲的老人還在工作,是很正常的事。
G. 日本法定退休年齡
日本退休年齡為70歲。
日本政府計劃從2021年開始實行新法律,將國家公務員的退休年齡一律延長至70歲,其中有行政領導職務者原則上60歲之後脫離領導職務,極個別有特殊專業知識或特殊需要的行政領導職務經批准後可適當延長任職年齡。規定60歲以後的工資水平應不低於70歲之前收入的70%,還可根據身體情況實行彈性工作制。在操作層面,該方案計劃從2021年開始逐步延長退休年齡,每兩年延長一歲,到2030年前後實現所有人員70歲退休。
延長退休年齡的原因之一是人均壽命提高。1960年日本男性平均年齡為65歲,所以55歲退休並不奇怪。現在90%以上日本男性到65歲時身體都很健康,剩下的平均壽命大概還有20年。日本的的退休年齡從55歲提高到60歲,如今已提高到65歲;但是日本的退休金是從一工作起就開發部分發放的,也就是說,不像中國那樣扣除金對退休後的生活有利。年齡到了,用人單位不依法給職工辦理退休手續,職工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控告。如果認為單位或者社保部門不支付養老金或者挪用養老金的,可以到相關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
《改正高年齡者僱傭安全法》第二條最核心的內容是把企業員工的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了70歲。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日本政府將出台相關的配套措施,為真正推動70歲退休做准備,將來70歲退休會成為一項義務。《老人就業穩定法》第三條規定企業有採取措施為65歲至70歲老人提供繼續就業機會的義務。相關規定雖不具強制效應,延遲退休至70歲已經逐漸逼近。日本政府推動把退休年齡推遲至70歲,主要著眼於解決少子老齡社會勞動力嚴重短缺的問題。
H. 日本延遲退休年齡規定
日本延遲退休年齡規定
近年來,日本已成為世界上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為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日本形成了以年齡調整與制度改革並行為主要特徵的延遲退休年齡制度。下面我整理了日本延遲退休年齡規定,歡迎閱讀!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已進入人口減少和超老齡社會。為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趨勢,日本逐步推進延遲退休年齡制度,繼續發揮老年人的作用。日本退休年齡調整經歷了近半個世紀,年齡調整與制度改革並行是其主要特徵。日本的經驗可以為我國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及延遲退休年齡制度的實施提供借鑒與參考。
老齡化下的日本決定延遲退休
近年來,日本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已成為世界上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截至2015年年底,日本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達到了26%,創歷史新高。日本少子老齡化現象的加劇,導致了勞動年齡人口逐漸減少,出現了日本勞動力嚴重短缺的局面。根據日本內閣府統計,預計到2060年日本總人口將下降至9000萬人以下,其中,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佔40%,而少年兒童人口(0—14歲)所佔的比率只有9.1%,15—64歲的勞動年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只有50.9%。勞動年齡人口的減少將嚴重影響日本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日本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又導致社會老年人口扶養比的上升。1970年日本總扶養比為44.9%,其中,少年兒童扶養比為34.7%,而老年人口扶養比為10.2%。這種少年兒童扶養比高於老年扶養比的情況一直持續到1995年,2000年開始老年人口扶養比超過了少年兒童扶養比,而且差距越來越大。到2012年日本總扶養比達到了59%,其中,老年人口扶養比為38.4%,少年兒童扶養比為20.6%,老年人口已經成為社會的主要扶養對象,這樣的人口結構變動不利於社會經濟的良性運行。這種現象必然導致社會經濟負擔的急劇增加,社會保障給付的增長已經遠遠超過了日本經濟的增長速度,這需要日本穩妥地解決好社會保障體制問題。為此,日本政府和社會各界推出了延遲退休等各種制度措施。
養老金制度的改革是日本延遲退休年齡的直接原因。日本養老保險金的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國民養老金,日本法律規定凡處於法定年齡段的國民均須加入國民養老金;二是與收入關聯的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在參加國民養老金的基礎上,企業雇員和公務員等依據身份不同分別加入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三是不同類型的企業養老金和商業保險,企業與個人可自由選擇加入,屬於私人養老金。日本的養老保險制度採取的是「下一代養上一代」的現收現付制,即用當前參保人的繳費來支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養老金給付水平由參保年限和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等因素決定。但是,隨著日本人口結構的變化,勞動年齡人口減少和領取養老金的老年人數量的增多,出現了支付與負擔的不平衡問題,日本的養老保險制度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面對這種情況,日本政府制訂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並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以期逐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推遲養老金的支付時間。男性從2013年4月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已提高到61歲,之後每三年提高1歲,到2025年的時候將提高到65歲,女性則比男性晚五年實施。日本還實行對低收入群體免交養老保險的制度。低收入群體可以申請免交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局根據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情況,決定是否給予免除,或免除多少。而日本企業員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這樣會發生一名企業員工到60歲退休後,在接下來的五年裡可能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的情況。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日本積極推進延遲退休年齡的制度。可以看出,日本延遲退休年齡是與提高公司員工可領取養老金的年齡相配套的措施。
日本延遲退休年齡如何平穩過渡?
日本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是逐步展開的,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表現出與養老金制度改革和勞動力市場政策調整同步進行、協同演進的改革特徵。目前,日本在延遲老年人退休年齡問題上,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
二戰後,日本企業員工的退休年齡大體是50歲或55歲。隨著社會少子化及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日本一直在逐步延遲退休年齡。日本於1963年制定的《老人福利法》提出,發揮老年人豐富的經驗和知識特長,為他們創造更多工作和參與其他社會活動的機會,開始重視老年人的就業問題。1970年,日本老齡化率達到了7%,進入了老齡化社會。由此日本開始積極探索相應的勞動力發展戰略。1971年,日本實施了《中老年人就業促進法》,並在1973年的閣僚會議上第一次明確了「以60歲為目標推進延遲退休」。1973年,日本明確提出「要進一步採取必要的措施,推動延遲退休的順利進行」,並開始對提高員工退休年齡的中小企業給予獎勵。1978年,日本勞動省頒布《新僱傭對策大綱》,實施「中老年人僱傭開發補助金」制度,主要以解決十萬名中老年人就業為目標,大力擴充僱傭補助金。在該制度支持下,日本於1980年6月,完成了解決十萬名中老年人就業問題的目標,進一步促進了老年人的就業。
1986年,日本修改《中老年人就業促進法》,並更名為《老年人就業穩定法》,將退休年齡從55歲延長至60歲,規定「企業設定退休年齡時,不能低於60歲」。1994年日本修改《老年人就業穩定法》(1998年實施),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60歲退休。截至1997年,90%的日本企業採用了60歲退休制度。隨著超老齡社會的到來及勞動年齡人口的不斷下降,2004年日本重新修改了《老年人就業穩定法》,並從2006年開始實施,明確規定所有企業都有義務僱傭老年人至60歲,並階段性地推遲退休年齡,即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延長到62歲,2007年4月1日到2010年3月31日延長到63歲,2010年4月1日到2013年3月31日延長到64歲,從2013年4月1日開始延長到65歲。但這一時期的大部分企業選擇了一邊維持60歲退休制度,一邊60歲退休後再僱傭的方式。也就是說,大部分員工60歲退休以後被再僱傭時只能以非正式員工的形式工作。雖然他們在退休後從事的工作內容沒有發生變化,但工資明顯減少,無法保障老年人的穩定生活。尤其是2007年以來,日本的人口進入了負增長期。受此影響,日本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已經接近最大負荷,日本財政在養老金、醫療等方面的支出每年都在增加。為了緩解人口老齡化給社會發展帶來的巨大壓力,進一步推遲退休年齡便是日本政府的重要舉措之一。
為實現全體老年人工作到65歲的制度,日本於2013年4月開始實施了新的《老年人就業穩定法》。修改後的新法有三個要點:一是日本企業有義務繼續僱傭仍有工作意願的員工至65歲。二是擴大繼續僱傭老年人的企業范圍,不管是法人公司,還是子公司及與子公司關聯的所有公司都有義務繼續僱傭老年人。三是制定監管制度。歷史上,厚生勞動省對那些沒有實施繼續僱傭制度的企業,並沒有採取懲罰措施,只是通過勸告、指導的形式,使企業保障老年人再就業。但新修訂的法律規定,違反制度的企業名單將被予以公布,以此公開監督企業實施65歲退休制度的情況。根據過去的法案,企業對有工作慾望的員工有選擇的權利,實在不需要和表現不好的員工可不再聘用。而新法案規定,必須予以全員聘用,這讓企業平添不少壓力。
通過修改《老年人就業穩定法》,日本實現了將60歲的退休年齡逐漸推遲到65歲的制度,既避免了企業員工過去60多歲退休後出現的「收入空檔期」,又解決了以往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之前日本老年人繼續工作的人數比較多,但實際上大多數老年人以臨時工、合同工等非正式員工的身份從事工作,其工資也減少了很多。新的《老年人就業穩定法》為這部分老年人的穩定就業增加了一道法律保障,老年人可以以正式員工的身份工作,並能夠獲得正常的收入。
總之,日本退休年齡調整的基本特徵有兩點:一是通過修訂老年人就業法案,延長勞動者退出勞動力市場的年齡;二是通過改革養老金制度,調整與退休年齡有關的退休金支付年齡和水平。通過半個多世紀的努力,日本不斷修改相關法律制度,穩步地實現了延遲退休年齡制度。然而,這一制度也帶有很多爭議,存在一些問題。
日本實施《老年人就業穩定法》後,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推遲到了65歲,雖然一方面解決了勞動力減少的'問題,但也引發了是否會增加企業負擔的爭議。延遲退休年齡對企業的影響比較大。日本企業目前都是以職工60歲退休為前提制定了人事、工資等制度,而實行65歲退休制度則增加了企業支付的負擔。企業所要承擔的額外勞務費就會隨著年份的增長而累積得越來越多,這將成為企業單方面的負擔,並減弱企業的競爭力。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日本政府採取了給企業一定資助的措施。例如,通過正規職業介紹所僱傭60至64歲老年人的大企業,每僱傭一位老年人,國家會給予為期一年、總額為50萬日元的補助金;對中小企業,國家給予為期一年、總額為90萬日元的補助金。這些措施對日本企業繼續僱傭老年人起到了一定的補助作用。
相似境地,中國怎樣做好延遲退休?
延遲退休有雙重目的,即提高勞動供給的同時,減緩養老金支出。延遲退休將實行分類推進,小步慢走,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制度。現在大多數國家的退休年齡都在65歲、67歲。目前我國的退休政策是20世紀50年代初確定的,當時人口的預期壽命平均不到50歲。現在人口的預期壽命平均已達70多歲,平均退休年齡還不到55歲,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延遲退休年齡是大勢所趨。日本經驗對我國延遲退休年齡具有一定啟示。
第一,建立更為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增進老年人繼續工作的意願。二
戰後,日本積極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早在1961年就實現了養老保險的全民覆蓋,目前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在日本,養老保險主要是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老年人的生活費用一般來自三個方面,養老金、個人存款和勞動收入。為更好的生活和應對不時之需,健康的老年人都有較強的工作願望。同時,日本鼓勵老年人推遲領取養老金的時間,領取的時間越晚,每月領取的養老金越多,這從另外一個方面增進了老年人的工作熱情。我國正在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在人口老齡化條件下,如何設計更為完善、更為合理的退休年齡和養老保險制度尤為重要,既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也要增進老年人繼續工作的意願,以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在這方面日本的經驗值得參考和借鑒。
第二,設立各種老年人職業介紹所,為健康老年人提供各種類型的工作。
我國目前有關老年人的職業介紹所非常少,健康老年人很難發揮余熱。日本隨著人口老齡化的不斷加劇,注重發展各種類型的老年人職業介紹所,並對老年人進行職業培訓,讓老年人掌握更多的技能,為再就業提供有利的條件。日本厚生勞動省認為,延長退休年齡,增加高齡者就業,特別是增加雙職工高齡家庭就業,不僅是為了彌補勞動力不足,還可以增加老人家庭收入,增加消費支出,有利於整體經濟復甦。因為相比年輕人,老年人將拿出更多的錢消費。日本經濟產業省分析顯示,60歲以上人群將工資的90%用於消費。59歲以下的人群更注重存錢養老,僅會拿出70%的工資用於消費。因此,建立老年人職業介紹所,根據老年人的不同愛好興趣,介紹相應的工作是一種很好的補助手段。
第三,促進老年人繼續工作的同時,積極推動年輕人的就業,避免代際之間就業矛盾的發生。
延遲退休與年輕人就業絕非相互排斥的關系,兩者都是國家就業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日本實施延遲退休年齡的同時,積極推動年輕人的就業。日本主要採取系統性、持續性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幫助年輕人就業,在年輕人接受普通教育階段就兼顧職業教育,在年輕人進入勞動力市場以後,又通過開展職業培訓等措施促進正規就業規模的擴大,並持續關注其職業能力開發和職業生涯發展。日本每所大學都設有就業指導中心,結合社會的實際需要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就業教育。大學教育將一些實用科目納入學分必修課程;加強大學與地方產業界的聯系,大學與企業共同承擔實用科目的教學等,以此幫助年輕人就業。在人口老齡化加劇、就業形勢嚴峻的情況下,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對老年人和年輕人就業創造較好的空間與平台,避免世代之間就業矛盾尤為重要。我國可以借鑒日本經驗,政府、企業、教育機構等各方共同努力,延遲退休和年輕人就業對策並舉,形成代際之間的良性互動。
總之,盡管中日兩國在經濟發展程度、社會結構和福利水平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但對於同樣存在老齡化趨勢嚴重、生育率降低、勞動力人口逐漸減少等類似問題的我國而言,日本經驗仍有重要參考借鑒作用。截至2015年末,我國16周歲以上至60周歲以下(不含60周歲)的勞動年齡人口91096萬人,比上年末減少487萬人,占總人口的比重為66.3%,勞動力人口從2012年開始連續四年下降,我國人口紅利正在逐年縮水。因此,盡快制定相關制度已不可或缺。實施延遲退休年齡制度,保證勞動力數量,同時著力提高整體勞動力的素質已成為我國目前亟待解決的課題。
;I. 日本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2
日本擬於2022年起正式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分階段延至65歲退休就日本國家公務員退休年齡從60歲分階段提至65歲的相關法律修正案,日本政府18日宣布,擬於2020年開始,正式將國家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長。據日本時事通信社報道,日本政府最初定在2021年起開始延長退休年齡,但已放棄相關決定。國家公務員法等修正案將於明年(2020年)向國會提交。修正案或將加入一些新政策,如公務員到60歲後,工資控制在60歲前的七成左右等。相關人士稱,有提案表示將分階段推進延長,把退休年齡定為每2年或每3年增加1歲(如2022年開始實施的話,到2024年就是61歲退休)。日本政府將綜合黨內意見後再最終決定。日本的國家公務員包括中央政府機關和特殊行政執行法人機構工作人員,總人數約58.4萬人。另外,由於日本實行地方自治制度,地方公務員有273.9萬人,更是一支龐大的隊伍。日本政府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研究延長公務員退休問題,2018年8月,國家人事院曾提交書面報告,要求分階段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並提高老年公務員工資待遇,使之與全社會延長退休年齡、解決勞動力不足、緩解養老金壓力的政策相一致。為此,日本政府起草了國家公務員法、工資法修正案,計劃盡早提交國會審議,以法律形式規定退休年齡一律延長至65歲
J. 日本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延遲退休還是來了。 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實施《改定高年齡者僱傭安定法》。這份法案的最核心的內容,是把企業員工的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了70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