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按照《勞動合同法》,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自然終止,勞動合同自然失效,如果你的社保繳費年限符合退休規定,可以請單位正常為你辦理退休,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報銷待遇了。至於今後是否還在原單位繼續工作,就看你和單位是否兩廂情願了。
如果公司不繼續留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無須賠償經濟補償金;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期限,雙方用工關系變為勞務關系,不為員工繳納社保也不違法!
㈡ 勞動合同期內到了退休年齡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勞動關系並不必然終止。
退休年齡到達,但是勞動合同還未到達之後,並不一定需要立即退休,可以通過雙方商議決定,如果公司和員工都想留在公司工作的雙方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一、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1、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性為60周歲(教授級高工65周歲);女性為55周歲(教授級高工60周歲)。
2、那些職業不受退休年齡限制:從事地質勘查行業單位的職工工齡年滿30年可以退休。工齡未滿30年的按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私企職工退休年齡怎麼定?新的勞動合同法大部分規定都是關於勞動合同的訂立的,對退休年齡沒有新規定還是男的60,女的55。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如果身體不好,有相關證明,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㈢ 退休年齡到了合同還沒到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在履行勞動合同時,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即當事人要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勞動法》規中給勞動者規定的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為開始於16歲,終止於60歲(女性55歲)。勞動者一旦喪失了勞動權利能力,即喪失了就業的權利,他應該退出勞動崗位,享受相應的福利保障待遇。
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但是自己已經到了退休的年紀了,那麼這個勞動合同也是立即解除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㈣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該怎麼辦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但是已經到達了退休年齡,首先是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正常退休,其次是應該向用人單位核實是否解除勞動合同,再者是如果用人單位不繼續任用自己就需要讓其給出經濟補償。需要從以下三方面來闡述分析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經到法定退休年齡應該怎麼辦。
一、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正常退休
首先是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正常退休,如果自身的身體素質不好的情況下那麼還是應該考慮正常退休,畢竟如果還繼續工作的話會導致身體受到很大的損害,同時還可能會發生一些危險,但是如果自身的身體素質足夠好的情況下就可以選擇延遲退休,這樣子一方面可以多賺一些,同時還可以多讓用人單位給自己繳納一些養老保險。
對應的企業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應該核實合同約束內的員工的具體意願,看是否需要正常退休。
㈤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題主沒有說清晰自個的詳細情況,例如社保交費是不是達到了退休規定,單位是不是想要聘請你等,因此無法一概而論,要區別不一樣的狀況開展解決。依照《勞動合同法》,做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當然停止,勞動合同書當然無效,如果你的社保繳費年限合乎退休規定,能夠請單位正常的給你辦理退休,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享有退休人員醫保費用報銷工資待遇了。對於未來是不是還在原單位繼續工作,全看你與單位是不是兩廂情願了。
有關以上2個結果是不是創立現階段來看不論是公司、員工自己,或是刑事辯護律師或是人民法院均有不同的觀點和觀點,國內各地有關這些方面的勞務糾紛也許多,從實際的糾紛案法律案例看來,有些適用以上結果,有些抵制以上結果,也是許多地區還特意頒布了地方性法規來確立或是改正以上結果。
㈥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該退休嗎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我們應該辦理退休手續。勞動法規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解除合同。單位不再聘用退休職工。我們作為員工,到了退休年齡,需要辦理退休手續。帶上身份證和社保卡,戶口本到社保局辦理退休登記。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有個前提,就是社保需要累計交夠15年,社保不夠15年,可以申請一次性補繳社保,或者延遲退休。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歲,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男性退休年齡是60歲。到了年齡,社保夠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是針對城裡戶口。我們農村戶口是60歲辦理退休,退休之後,我們應該有事情做,而不是無所事事,條件好可以出去旅遊。也可以回老家種菜養花,這也不錯養老方式。我們要接受事實,到了年齡辦理退休不要想著繼續上班。好好休息是我們做好選擇,退休之後多陪陪家人,過個幸福快樂晚年生活。
㈦ 到退休年齡合同未到期還可以繼續工作嗎
法律分析:到退休年齡合同未到期,一般不可以繼續工作。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合同自然終止,不能再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屬於法定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年齡,企業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並且從達到退休年齡之日起,企業不再給予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如果企業需要這些員工繼續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㈧ 退休年齡到了,年限沒交夠,合同也沒到期,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㈨ 我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但公司合同還沒到期,公司辭退我要賠償不
你好,既然你已經來到了退休年齡自當然應該辦理退休手續後退休了,公司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給你辦理退休,不存在屬於公司辭退你的說法。如果你是退休後和該公司簽的用工合同則屬於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你只能以合同糾紛到當地法院起訴起訴該公司,而不能走勞動仲裁程序。
㈩ 退休年齡到了勞動合同還沒到期怎麼辦
退休年齡到了勞動合同還沒到期,勞動合同也會立即解除的。在履行勞動合同時,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即當事人要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相關法律規定,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開始於16歲。勞動者一旦喪失了勞動權利能力,即喪失了就業的權利,就應該退出勞動崗位,享受相應的福利保障待遇。雙方互相認可可以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