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返聘人員需要繳納社保嗎
退休返聘人員不需要繳納社保,相關規定如下:
1、退休以後再工作了,是不能再繳納社保的,已經領取養老金了,社保局已經有記錄了,是不可以再繳納社保的;
2、退休返聘人員是不需要購買社保的。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基礎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系,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
3、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十分豐富。身體健康允許其繼續上班的,一般多為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幹,或是管理幹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
4、對於單位而言,退休返聘人員的使用成本也是相對較低的,比如不用繳納社保公積金、用工關系的建立與結束也有較大的靈活性。因為退休返聘人員本身有養老金,其對薪資的心理預期也不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保險人對人壽保險的保險費,不得用訴訟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第三十九條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第四十條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
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第四十一條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並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
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②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
退休 返聘人員如果已經開始領取退休待遇了,單位一般不應當為其繳納 社會保險 費。因為雙方之間的關系是 勞務關系 ,而不是 勞動關系 ,但是該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的標準的,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自行去參保繳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③ 退休返聘人員工資是否繳納社保退休人員薪酬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作為一家公司負責薪酬管理的HR,我想提醒大家兩點:一是退休員工的工資可以免交社保。 建議購買工傷保險或僱主保險和意外保險。 二是離退休人員工資不計入工資總額。 要麼採用勞務派遣方式支付勞務費; 或者按照勞動報酬所得計稅,支付勞動報酬,計入勞動成本。 下面結合問題具體分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寫在最後:
1、因勞務轉業的,已經享受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待遇,無法再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公司無法繼續為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
2、企業對離退休人員的再就業,可按勞動關系處理。 企業可以選擇為退休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或者為退休人員購買僱主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退休人員的工作和生活安全。
3、離退休職工工資不計入工資總額,人工成本或勞動報酬計入人工成本。
④ 返聘退休員工還需要交保險嗎
如果是已經辦理了退休養老金待遇審批的退休人員返聘,是不需要參加各項社保繳費的,而且,返聘人員與單位也不是簽訂勞動合同,應該簽訂勞務合同。
如果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是因各種原因(比如養老保險繳費不滿十五年而延長繳費的)沒有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人員,則還需繼續交納社保。
希望採納。
⑤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需要繳納社會保險費
退休返聘人員 如果與單位還存在著勞動關系,且社保未繳滿至國家規定的年限的,應當繳納 社會保險費 ;如果已經繳滿至國家規定的年限的,則不需要再繳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⑥ 退休返聘人員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嗎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不是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規,不需要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不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費,但可以繳納工傷保險費。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⑦ 退休人員返聘可以享受社保補貼嗎
社保本來應該是公司代扣的,計算在薪酬內。退休後返聘應該要重新簽訂勞務合同。沒有簽那麼應該按之前的合同支付薪水。另外社保不是補貼,是強制性的要求。你公司的意思是這個錢是包括在薪酬內,要你退,看你之前的勞動合同里是否寫明了。沒有寫的話就沒有退錢的依據了。
⑧ 退休後又返聘的人員,如何繳納社保
無需,由於依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用人公司有法定義務為創建勞務關系的工作年齡段內的工作人員交納社保。實際上,這種工作人員包含全日制標准工時或者非標准工時用人工作人員,彼此有單位隸屬。而超出法律規定法定退休年齡,就歸屬於非工作年紀了,應當創建的是僱傭關系,並不是勞務關系。
彼此應簽署的是《勞務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受民法典管束,不會受到《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管束,用人公司就沒有法定義務給你交納社保了。那麼,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都有哪些狀況用人公司能夠 不給用人者交納社保呢?
針對創建見習、實踐活動關聯的學員,為避開工傷事故和出現意外風險性,提議用人公司為她們申請辦理僱主責任險等商業服務意外傷害保險。有標準的,還能夠考慮到創建商業服務醫保。
⑨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
退休返聘人員 如果與單位還存在著勞動關系,且社保未繳滿至國家規定的年限的,應當繳納 社會保險費 ;如果已經繳滿至國家規定的年限的,則不需要再繳納。《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