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父親是參加了解放戰爭,參加了抗美援朝是工人1987年退休當年60歲,是不是應按離休待遇
參加過建國前的解放戰爭、朝鮮戰爭的老人應該享受離休幹部、離休工人的待遇。在1949.10.1建國後參加西南、西北戰場解放戰爭中投入革命工作的人員就不能享受離休待遇。
一、依據《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制度的幾項規定》(國發(1982)62號)第三條規定:
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日到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各個革命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離休後原工資照發。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兩個月工資,作為生活補貼。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
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一九四三年一
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
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到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不增發生活補貼。行政八級和相當於八級以上(含八級)的老幹部離休後,
不增發生活補貼。享受上述待遇的離休老幹部,一律不再發給任何形式的獎金。老幹部離休後的生活補貼,自批准離休之日起按年發給。已經離休的老幹部(包括退休改離休的幹部),從本規定下達之日起按年發給生活補貼。
另外離休幹部、工人的離休工資逐年遞增;醫療保險享受我國最高標準的優待;住房依據級別予以優待分配等等。
二、離休幹部是指1949年9月30日(含)之前參加革命工作,且是幹部身份的人員經批准離開工作崗位休養。
非幹部身份1949年9月30日(含)之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的待遇稍次之,一般稱之為"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離休工人)。
三、解放戰爭,是指1945年8月至1950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援下,為推翻國民黨統治、解放全中國而進行的戰爭。
由此就產生一個涉及面較大的問題:《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制度的幾項規定》劃定享受離休待遇的人員時間節點為1949.9.30前。而在1949.10.1建國後參加西南、西北戰場解放戰爭中投入革命工作的人員就不能享受離休待遇。
『貳』 抗美援朝老兵最新待遇
只要具備廉租房當地戶籍,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回,家裡答住房實在困難的,比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形象點就是四五口人擠在一個五六十平的房子這種情況,而且又確實沒有其他住房的的,直接就可以申請廉租房
這跟老兵待遇不是一碼事
又不能說老兵自動獲得一套廉租房,這對那些住房確實有困難的老百姓很不公平
老兵的補助民政局有詳細標准,主要是財政補助,不包括住房的。當然住房有困難的,又是援朝退伍的,民政部門總會有辦法幫著解決
『叄』 參加過抗美援朝的退休人員國家有給補貼嗎
山西將為企業退休抗美援朝志願軍老戰士,發放每月220元基本生活補助。
據介紹,此次回發放范圍為參加答抗美援朝的中國人民志願軍,退役時系戰士並安置在企業工作的山西退休志願軍老戰士(不含按照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3號文件辦理退休的建國前老工人)。從2013年6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220元標准發放生活補助。
(3)抗美援朝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身份認定和補助發放具體辦法,山西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企業退休抗美援朝志願軍老戰士身份由所在企業或企業主管單位以《中國人民志願軍序列》部隊番號為依據負責認定。生活補助資金由所在企業負責按月發放,其中困難企業或關閉破產企業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企業或主管部門負責發放。
困難企業或關閉破產企業按企業隸屬關系由同級國資、人社和財政部門認定(中央駐晉企業由省級國資、人社和財政部門認定)。經認定的困難企業或關閉破產企業抗美援朝志願軍老戰士身份在企業或主管單位認定的基礎上,報同級民政部門復核確認。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山西為企業退休抗美援朝老戰士每月發放220元補貼
『肆』 抗美援朝退伍軍人補助金能夠被退休工資取代嗎
你外公是老復員軍人,屬重點優撫對象,因為他參加了抗美援朝。所以你可以再到民政部門反映之事。另外,最好找到你外公的退伍檔案,你樣更有說服力。
『伍』 49年參軍抗美援朝志願軍老戰士退休後只有退休工資後還有什麼待遇
一般這種參加過戰斗的,每個月都有一筆補助,你可以申請
『陸』 1949年前入伍51年抗美援朝退休至今已連續三年沒漲工資是何原因
這個事可以去他原單位的退管會或人事部門了解一下,另外也可以去當地社保部門咨詢。
現在很多地方的退休金都是年年漲,你所在的地區到底是漲了還是沒漲,政府應該有統一政策的。去問一下就明白了。
『柒』 抗美援朝的退休老兵可申請哪些補貼
一個71年當抄兵的因傷提早退休軍人回答我們尊敬的前輩:對於「抗美援朝的退休老兵可申請哪些補貼」這樣的問題,如果你至今是沒有來自於民政部門任何補貼、撫恤、補助的,那麼就是一無所有了。
我國民政部門(以後的退役軍人事務部),目前僅僅對於重點優撫對象有條件的實行補貼、撫恤、補助的。對抗美援朝前輩而言能夠涉及的就是參戰軍人、老復員軍人(在1954年10月部隊供給制時期入伍的志願軍軍人)和殘疾軍人了。依據2017年10月實施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1、參戰軍人: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2、老復員軍人:《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對1954年10月部隊供給制時期入伍的老復員軍人,依據當地經濟情況予以1000以上的生活補貼。
3、殘疾軍人:
『捌』 抗美援朝退伍老兵立過三等功,現在的退休金是多少
如果是一般的職務的士兵可能是2000-3000左右,每個月會有將近1000的醫保;如果是職務較高的軍官每月會有7000-8000的退休金,每月還有將近2000的醫保。到指定的幹部醫院治療費用全免,並享有伙食補貼,我知道的就這么多,不一定準確,請諒解。
『玖』 抗美援朝老兵退休後現在還有啥待遇
一樓你想太多了了吧,我爺爺就是抗美援朝回來的,除了每個月有一千五的退休金外什麼都沒了,還換血。
『拾』 抗美援朝老兵最新待遇
根據我國《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三章安置第四十三條得知,年代的退伍老兵可獲得以下優待政策:
第四十第三節退休與供養
第四十一條中級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滿55周歲的;
(2)服現役滿三十年的;
(3)因戰爭或因公致殘,一級至六級者;
(4)經軍隊醫院證明,經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確認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
退役軍士的生活、住房和醫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得到保障。如果一個軍士中級或以上被評為有殘疾的5到6級水平由於他殘疾引起的戰爭,他自願放棄退休和位置和選擇他的工作由人民政府安排,此事可能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二節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義務兵和初級軍士,一至四級殘廢的,退出現役後,由國家供養終生。
國家扶養的退役殘廢軍人的生活、住房和醫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支持分為集中支持和分散支持。
所需的資金購買的標准(施工)的房屋提供殘疾退役軍人依法確定保障性住房的平均價格在縣(市)他們要放置的地方和建築面積60平方米;無經濟適用房地區按普通商品房價格確定。
(10)抗美援朝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今年,國家改革完善了退役軍人養老保險制度。從2014年10月1日起,國家在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基礎上,發給退役軍人職業養老金,充分體現國家對軍人職業價值的肯定和貢獻的承認。
根據本規定,軍人退役後復員,由軍隊財政部門按其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當兵期間每月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並發給職業年金補助。同時,發給退役士兵《軍人職業年金支付證明》。
在當前地方政府機構養老保險機構沒有正式開始,大多數企業建立年金,軍隊士兵職業養老金補貼基金和個人付款憑證,如果工作在政府機構或建立企業年金單位工作,需要補貼資金和支付憑證的單位。
單位按照規定辦理年金續訂手續;假如到不設立企業年金的單位工作或返回城鄉,補助基金由個人支配使用。
參考資料:中新網-今年退役老兵享有4項軍人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