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退休人員2016年漲多少工資
2016年企業退休職工增加退休費目前尚無消息。
2016年退休職工是否增加養老金,尚無消息。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文件規定,各地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基本養老金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2015年在職職工工資在增長,退休職工養老金應當有所增加。按照以往的慣例,一般都在2016年初,春節前夕,國務院才會對增加辦法作出決定。
當前,人社部正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頂層設計」,但新的辦法出台還有較長的過程,基本養老金按在職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 增長不會改變。
㈡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多少
退休金的調整沒有形成機制,在國務院沒有公布之前,漲與不漲、漲多少都是未知數,誰會知道。按慣例一般不會超過10%。
㈢ 2016年退休工資標准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T(月基礎養老金)=(A+A×Q)÷2×M×1%
A——退休時上年度當地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Q——平均繳費指數。
Q=(X1÷A1+X2÷A2+X3÷A3+……+Xn÷An)÷n。
X1、X2、X3……Xn分別為首次實際繳費當月直至截止繳費當月的月繳費基數(不含未繳費月數);
A1、A2、A3……An分別為繳費對應上年度當地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n為首次實際繳費當月直至截止繳費當月的實際繳費月數(不含未繳費月數)。
M——建立個人賬戶之月至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當月的實際繳費年限。M以年為單位,累計滿12個月計算為1年。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規定:
40 歲 為 233 個月 ; 41歲為230個月; 42歲為226個月;43歲為223個月;44歲為220個月;45歲為216個月;46歲為212個月;47歲為208個月;48歲為204個月;49歲為199個月;50歲為195個月;51歲為190個月;52歲為185個月;53歲為180個月;54歲為175個月;55歲為170個月; 56歲為 164個月; 57 歲為 158個月;58 歲為152個月;59歲為 145個月;60歲為139個月;61歲為132個月;62歲為125個月;63歲為117個月;64 歲為 109個月;65歲為101個月;66歲為93個月;67歲為84個月;68歲為75個月;69歲為65個月;70歲為56個月。
三、過渡性養老金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發放辦法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㈣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調整什麼時候到位
以濰坊為例子,已下發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起退休按新標准核算發放養老金。
對以前的過渡中人的核算也在做准備工作。估計18年6月底前。重新核算後大部分過渡中人的養老金應等於或稍高於2014年10月前同等條件退休的「老人」。
機關事業單位基礎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與企業並軌。今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單位首次實現養老金同步調整。為更好協調各地養老負擔,保障養老金能足額發放,同時,統一調整有利於平衡地區差。
由於中人養老金在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工資增長率、數據採集等諸多方面的復雜性,致使各地的中人養老金正式方案歷經幾年都難以出來,也使得自2014年10月1日以來陸續退休的中人統一按照2014年9月份以前的工資標准計算預發養老金,也就是人們說的臨時生活費。
新辦法計發待遇(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 月31 日)退休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從2017年1月1日起,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標准上調,為歷年來最大。昨日,人力社保局發布養老金上調方案,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關。據悉,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15日銀行發放養養老金之際一並補發到位。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將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根據過去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並進行新老辦法的對比,通過計發過渡性養老金,能夠基本保證其養老金待遇不降低。
㈤ 2016年的退休人員工資什麼時候補發
2016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補發時間尚不確定。
據李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從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各地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什麼時間補發尚不確定,估計大部分省市在四五月間,請耐心等待。
財政部
《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2016年財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㈥ 40年工齡2016年退休能拿多少退休工資
大約為6700左右。
參加社保人員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由四部分組成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增發性養老金。
1828.36+300+1220.32+3449.14=6797.82元
為方便解答和計算,假設繳費年限43年,繳費指數100%,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作4252元,退休時年齡60歲。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參保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根據你的描述,可以設定你的本人指數化平均工資為1,及100%,累計繳費年限(包含1993年之前的工齡)為43年,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52元,則可計算出你的
基礎養老金=(4252+4252)÷2×43×0.01=1828.36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如果你60歲退休,計發月份數為139。你個人賬戶的准確余額,可以在重慶市社保網站上查詢。這里假設你的個人賬戶余額為元,則你的個人賬戶養老金=41700÷139=300元
3.調節性養老金
調節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視同繳費年限×1.4%
調節性養老金僅對1996年前參保人員有效。視同繳費年限是你參加工作至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期間的年限,包括知青下鄉的工齡。需要提供本人的檔案才報社保局審核認定。
這里設定你檔案健全,資料完整,從1993年3月開始實際繳納養老保險,則你的視同繳費年限為20.5年。所以,你的調節性養老金調節性養老金=(4252+4252)÷2×20.5×0.014=1220.32元
4.增發養老金部分
提供完整的獨生子女光榮證,街道計生辦證明等手續,可以在月基本養老金基礎上增發3%;所以你退休後的養老金總額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1.03%=【1828.36元+300元+1220.32元】×1.03%=3348.68×1.03%=3449.14元
特別提醒,這只是參考的計算結果。你可以登陸當地的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按照提示錄入身份證號碼,初始密碼,(初始密碼可以咨詢12333社保服務電話)可以查詢到你歷年的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存款余額等准確數據,就可以算出你退休後的養老金。
退休金弊端:
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
甚至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工作、減薪或是逼退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尤其是部分國家的退休金計演算法偏向長期在同一僱主下工作的勞工,所以當資方倒閉或是轉換資方時,退休金的年資計算引發很大的紛爭,常常勞工都是受損的一方。
有些國家採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這些行為,並推動國民年金等年金式國民保險制度,由政府託管定期提撥的金錢,等勞工退休後由政府將退休金轉交勞工,以加強基本的保障。
(資料來源:網路:退休金)
㈦ 2016年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㈧ 2016退休工資的新政策
根據發放工資的規定,是應該提前發放,但是對於退休養老金沒有具體規定,一般來說也會提前發放的,
㈨ 機關事業單位2016退休人員工資怎麼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內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容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