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武裝部部長一般能做多久,武裝部副部長多久能升做武裝部部長啊有年限嗎
武裝部部長一般是正團,現役軍官服役條例規定:擔任團級職務的最高服役年齡為專四十五歲。北京、天津、屬上海、重慶四直轄市的區縣武裝部部長是副師級,最高服役年齡為五十五歲。
武裝部部長一般都是作戰部隊的軍官調任的,很少有本系統提起來的,其副部長很難升任部長,也鮮有這樣的例子。
軍人是國家的立國之本,軍人把他們的青春和心血奉獻給國家和人民,他們令人敬佩。軍人是一種神聖的職業,同時也是一個令人羨慕和嚮往的職業,每年都會有很多的熱血青年踴躍參軍。這些人他們都要接受武裝部的體檢合格後,方可稱得上一名解放軍戰士。
人民武裝部,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縣(旗、縣級市、市轄區)設立的一級組織,主要負責後備力量建設和戰備工作兵役和動員工作,指揮民兵作戰等。小編覺得地方武裝部他們是我國兵源的主要集結地。隨著部隊的需要,國家進行了軍改,這次改革,人民武裝部編製得以保留,縣區級人民武裝部依舊是正團級編制。
『貳』 正科級能在武裝部到退休嗎
能。
根據國家規定,正科級幹部中男性六十周歲辦理退休,女性五十五周歲辦退休。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對黨政領導幹部年齡都進行了初步規定。黨政領導職務每個任期為五年,在任期內應當保持穩定,除達到退休年齡,健康原因,辭職或罷免等情況者,應當任滿一個任期。國家級領導幹部一般沒有明確的退休年齡規定。尹蔚民表示,經過中央批准以後,將向社會公開方案。這會有一個預告期,若干年以後再開始實施,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叄』 當過兵的養老保險如何計算年限,怎樣辦理
1、轉業、復員、退伍軍人參加國家機關、事業、企業部門工作的,他們的軍內齡應該計容算為工作年限或工齡。
2、復員退伍軍人回鄉參加農業生產的時間不能計算工齡。
3、義務兵退伍後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應予計算為連續工齡。
4、轉業軍人由國家分配到企業、事業或國家機關工作的,其在等待分配工作期間,可以計算工齡
5、退伍義務兵的軍齡從其入伍時間應從縣(市)革命委員會徵兵辦公室(或人民武裝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計算;退伍時間要以批准退出現役之日為准計算。
6、軍隊幹部復員、轉業時,其退出現役的時間以辦理離隊手續之日為准。
『肆』 民兵退休年齡是多大
民兵旳退休年齡也是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退休,女民兵個人交自由職業社保的是55周歲退休,同時社保必須交滿十五年以上的才能領取退休金
『伍』 人武部政委多大退休
人武部政委也是現役軍人,屬於軍官,一般為正團級軍官。
正團級軍官退休要求年滿50歲或者服役滿30年。
『陸』 師職幹部轉業年齡條件,師級幹部對應什麼行政級別
一般到師級幹部就不轉業了,年齡到了就直接退休。師級幹部對應地方處級幹部。樓上說對應廳級幹部那是不對的。縣武裝部部長正團級幹部,武裝部就是正科級單位。軍分區司令正師級幹部黨務歸市委,徵兵歸市政府管理。縣武警大隊,消防大隊正營級歸縣公安局管理。在給你對比一下。總理對應軍委主席(國務院第一副總理也是正國級)。副總理對應軍委副主席,國務委員對應軍委委員,省長對應正大軍區級,市長(正廳級)對應正軍級,縣長(正處級)對應正師級,鎮長對應正團級。副科級往下就無級別了,就是部隊副團級往下轉業沒法安排了。
『柒』 武裝部民兵教練員年齡5O歲,崗位調整嗎
武裝部的名名教練員年齡達到50歲,那麼如果身體可以的話不建議進行崗位調整,如果身體狀況不允許,那麼建議進行崗位調整。
『捌』 在縣人民武裝部工作30年2015年退休,屬無軍籍職工嗎謝謝!
在武裝部工作只是為軍隊服務的工作人員,當然屬於無軍籍職工。
『玖』 縣武裝部政委任職時間多長
正常情況下,按職級退休年齡退役。正團到齡前,根據歷年工作業績,會照顧性提上半級,按副師級待遇退休。
很多年青的正團級的武裝部幹部,會乘著自己還年青,主動轉業到地方安置;也有個別優秀的幹部,還會進步到軍分區、省軍區,乃至重回野戰部隊工作。
『拾』 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軍區關於印發《江西省縣(市、區)人民武裝部職工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縣(市、區)人民武裝部(以下簡稱人武部)職工的管理,適應國防後備力量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收歸軍隊建制的通知》(中發〔1995〕12號)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軍區關於認真做好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收歸軍隊建制工作的通知》(贛發〔1995〕5號)精神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參照軍隊職工管理辦法,結合人武部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人武部職工是指人武部在職的固定工(包括編內全民合同制工)。第三條省軍區後勤部負責全省人武部職工的統一管理工作。軍分區後勤部負責本區域內所轄人武部職工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包括行政公署,下同)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積極配合軍隊後勤部門做好人武部職工管理工作。第四條人武部職工管理工作應從實際出發,健全規章制度,實行科學管理,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建設一支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較高的科學文化水平、熟練的業務技能、嚴格的組織紀律的人武部職工隊伍,保證戰備、訓練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促進國防現代化建設。第二章職工編制與招收錄用第五條人武部職工編制員額由省編委按《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收歸軍隊建制的通知》(中發〔1995〕12號)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軍區關於認真做好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收歸軍隊建制工作的通知》(贛發〔1996〕5號)核定。第六條人武部確因工作需要招收勞動合同制職工,必須控制在本單位編制員額以內,由省軍區後勤部審批,並報省勞動廳備案。
招收錄用職工,應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從復退軍人中錄用。第七條招收錄用職工,應嚴格堅持條件,保證質量。
招收錄用職工的基本條件: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經過一定的專業技術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崗位合格證書者。第八條招收錄用職工,由人武部根據上級下達的招收錄用職工指標、招收錄用條件和程序確定招收錄用對象,報軍分區後勤部審批,並由當地勞動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第九條招收錄用職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用工單位與被招收的職工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在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第十條新招收錄用職工實行試用制,試用期為6個月。第十一條民兵武器裝備倉庫原則上不使用處於試用期的職工。第三章職工調配第十二條職工調配應根據人武部工作需要,在編制和勞動工資計劃內,貫徹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內部調劑為主的原則,科學調整人武部職工隊伍結構,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第十三條職工調動審批許可權:
(一)本地(市)范圍內人武部之間的職工調動,由軍分區後勤部審批,報省軍區後勤部備案;跨地區的職工調動,由省軍區後勤部審批,並執行地方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
(二)從嚴控制人武部從地方調入職工,個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確需調入的,必須在本單位編制員額以內,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後,逐級報省軍區後勤部批准。
(三)人武部調出職工,原則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相應許可權辦理。對從事重要崗位工作或專業技術骨乾的要嚴格把關。凡調出的職工必須搞好工作移交。第十四條集體所有制職工不得調入人武部工作。第十五條人武部職工不得「停薪留職」。第四章職工培訓與考核第十六條人武部職工應貫徹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及從事技術工種的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的原則。培訓應堅持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方針,按需培訓、學用結合,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第十七條職工培訓的內容為文化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職工培訓應以技能培訓為主,主要採取崗位培訓、業余培訓、脫產或半脫產培訓等形式。第十八條職工脫產學習或參加學歷教育須經所在單位批准。第十九條人武部職工實行考核鑒定製度。考核鑒定分為:錄用考核,轉正定級考核,上崗、轉崗考核,本等級考核,升級考核,技師考評等。
考核鑒定應遵循堅持標准、科學規范、公平合理、嚴肅認真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