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計算養老金
【法律分析】: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視同繳費年限在計算養老金時包括兩部分,分別為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1%。
2、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的平均月工資*個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系數 。過渡性養老金發放辦法按所在地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Ⅱ 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在計算退休工資時有何區別
社保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在計算退休時的年限一般沒有什麼區別。在計算退休漲工資時有些區別,比如有規定繳費年限每年多少工資,視同繳費年限每年增加多少工資,全部是繳費年限的一般高於視同繳費年限漲的金額。
Ⅲ 視同繳費年限在辦理退休時是怎麼計算退休金的
1、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1%;
2、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退休前歷年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在1.2%至1.4%之間)。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Ⅳ 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計算養老金有什麼區別
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是什麼意思:
1、視同繳費年限,顧名思義,一般指的是在我們國家沒有實施養老保障制度以前,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就被稱為視同繳費年限。
2、實際繳費年限,則是指在我們國家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之後,大家繳納社保的年限就被稱為實際繳費年限。
理解了這兩個概念的不同之後,我們來看看在養老金計算中他們有什麼具體的計算要求:
首先,辦理退休手續後的退休人員每月所領取的養老金繳基本養老金,而基本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個部分構成的。
基礎養老金是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和平均繳費指數有關的。但因為全國大多數地區都沒有視同繳費指數,因此對於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來說,就會按照實際繳費年限的平均繳費指數來計算。而對於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來說,視同繳費指數會按照職務、級別、薪級等來確定退休生活的補貼。
個人賬戶要老金主要根據個人養老金賬戶退休時的累計余額和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相關。但是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是沒有個人賬戶的。但如今,國家已經要求建立起個人賬戶,對於保護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個人利益有很大作用。
過渡性養老金則是和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在機關事業單位會把過渡性養老金作為缺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一種補償。
Ⅳ 視同繳費10年退休金能多少
法律分析:視同繳費10年退休金能多400元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Ⅵ 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在計算退休工資時有何區別
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在辦理退休時,一般沒有區別。在退休時漲工資時有些地方的漲工資的實施細則有所區別,比如工齡與實際繳費年限有區別,有些地方工齡計算增資的標准之一,同時實際繳費年限也乘上一個增資的系數。
Ⅶ 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計算養老金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實際上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視作已經繳費的年限。因為職工沒有繳費,也就不存在計算繳費基數的問題。計算基礎養老金時,按照繳費年限的繳費指數計算的: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乘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乘1%;。在實行職工個人繳費之前,職工在原單位按國家現行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工種折算工齡除外),可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的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不能視同繳費年限。企業轉制的原固定職工,符合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作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單位和職工在應繳費期間由於各種原因不繳或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不作為繳費年限;補繳後才能作為繳費年限。職工在中斷繳費後又重新繳費的,其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前後合並計算。享受疾病救濟費的病休職工,其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可與連續工齡合並計算為繳費年限。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職工被辭退後,原企業固定職工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作繳費年限;如重新就業的,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法律依據】: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Ⅷ 視同繳費8年退休金怎麼算
法律分析:視同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是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絕大部分省份計算辦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1%;
2、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退休前歷年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在1.2%至1.4%之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