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體工人退休新政策
2017年大齡下復崗失業職工現制行政策:
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
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
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下崗失業職工「提前」或「正常」退休政策規定:
1、男、年滿50歲,工齡30年以上的,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
2、男、年滿55歲,工齡15年以上的,為「正常提前退休」年齡段;
3、女、工齡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旦發測菏爻孤詫酞超喀,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
2. 大集體改制退休職工有補償金嗎
大集體改制退休職工有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職工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的,補償金標准以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單位。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准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3倍的,按不高於當地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計算。
企業生產經營不正常,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市、區屬企業經濟補償金的標准按照不低於去年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實發468元,其餘額用於職工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縣(市)經濟補償金最低標准由當地政府按照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100%—130%確定。
(2)廠辦大集體退休金擴展閱讀
作為特殊的企業群體,廠辦大集體當前面臨著諸多難題,主要如下:
(1)、產權關系不清,經營機制不活,屬於典型的「二全民」企業。
(2)、資產質量較差,科技開發能力薄弱,發展後勁不足,市場競爭力下降。有些債務負擔還沉重。遼寧全省1433戶廠辦集體企業,累計虧損額為33.1億元。
(3)、企業經營管理粗放,自主經營能力不強。在這些廠辦集體企業中,經營性虧損企業1054戶,占總數的73.6%,停產、半停產企業824戶,占總數的57.5%。
(4)、是企業離崗職工人員多,生活保障問題突出,再就業壓力較大。在這些廠辦集體企業中,離崗職工人數占職工總數的67.9%,特困職工高達4.8萬人。
由於廠辦集體企業大多由主辦廠投資建立,並非標准意義的集體企業,因此,在改制中存在著一個集體企業和主辦廠之間資產和債權債務的界定、分割問題。國企改制必須解決「懷抱」大集體的問題,不能給政府留後遺症。國企也能輕裝前進,專注搞好主業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集體職工
3. 2020大集體返錢沒退休給返嗎
返的。
廠辦大集體職工解除勞動關系領取經濟補償金以後,按國家規定接續各項社會保險關系。符合條件的,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廠辦大集體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前,欠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應足額補繳。個人欠繳部分由個人補齊;企業欠繳部分,經有關部門認定後,可制定補繳計劃,分期補繳,但企業繳費劃入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和職工個人繳費部分應一次性補齊。
關閉、破產的廠辦大集體確實無法通過資產變現補繳的社會保險欠費,除企業繳費中應劃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外,可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核銷。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經認定已無生產經營能力、確實無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廠辦大集體,不再納入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其已退休人員由民政部門按企業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月發放生活費。
(3)廠辦大集體退休金擴展閱讀:
大集體返錢的相關要求規定:
1、堅持從廠辦大集體實際出發,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重點問題,不糾纏歷史舊賬;堅持分類指導,用改革的辦法,充分借鑒國有企業改革政策,通過重組改制等多種途徑分類解決職工安置等問題;堅持統籌兼顧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由企業、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共同分擔改革成本。
2、通過制度創新、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使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成為產權清晰、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切實減輕主辦國有企業負擔,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創造條件。
4. 聽說2022年3月15號以後廠辦大集體有檔案的可以一次性補交97000元嗎
聽說2022年3月15號以後廠辦大集體有檔案的可以一次性補交97000元。
2022年了是可以一次性補交的。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
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5. 重體力廠辦大集工人55可以退休嗎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只要你交了保險交夠了15年,有15年的工齡並且男60女55年齡夠了就可以申請退休,會有退休金的。
6. 大集體職工退休新政策
法律分析:大集體是特定時代的產物。「文革」中,上千萬知青上山下鄉。「文革」結束時,大部分知青要求回城,造成1979年、1980年左右的失業高峰。當時中央政策是誰家孩子誰抱走,你父母在哪個單位,哪個單位負責你的工作安排,國有企業的職工子女被國有企業自己包下來了,又不能馬上把他變成國有企業職工,就把他們放在勞動服務公司,形成了廠辦大集體。市場經濟時代多被改制或破產。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各級政協、視察室、參事室、文物管理委員會、文史館等單位,可以安排一些老同志擔任榮譽職務。安排的對象是: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書記、行政公署正副專員及相當職務以上的幹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縣委正副書記、革命委員會正副主任及相當職務的幹部。
第三條 對於喪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書記、行政公署正副專員及相當職務以上的幹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縣委正副書記、革命委員會正副主任及相當職務的幹部;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可以離職休養,工資照發。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本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7. 國企廠辦大集體改制超退休年令從從那年計算享受退休待遇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6-19
8. 廠辦大集體,女五十歲退休,養老保險交十年歲數到了給退休嗎
養老保險繳費不足十五年,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
9. 國營企業職工和集體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是否一致
樓主您好,國營企業職工和集體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是否一致?首先這個退休金待遇的計算方式是根據你養老保險累計參保年限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還有就是您所在地區的 社會 平均工資來決定的,也就是說,除非保證這兩個人是同一年參加工作,然後在同一年退休,而且是同一個地區,那麼這樣一來的話這兩個人可能才會獲得一個相同的養老金待遇。
但是基本上有這樣的一個情況的出現適合罕見的,所以說,比如說兩個人雖然是同一年齡,能夠同一年辦理退休這個沒有問題,但是,兩個人在參保養老保險的過程中,它的累計繳費年限可能略有不同,比如說,有一個人是連續不斷的交費,那麼很有可能他的參保年限會達到40周年,但是另外一個人他並不是連續不斷的交費,可能最終累計繳費年限只有35周年,所以說,不同的累計參保年限也會影響自己退休金的一個待遇。
再加上在參保養老保險的過程中,不同的一個平均繳費指數也會影響自己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基本上兩個人對比自己退休金高低的因素有很多不確定的條件,那麼這么多不確定的條件也是沒有任何對比的意義,所以說,自己想讓自己養老金獲得一個更高的待遇就要自己的一些基本條件達到很高的一個水平,比如說你的平均繳費指數也好,還是你的累計繳費年限也好,都能獲得一個較高的水平,那麼你自己就能獲得一個較高的養老金待遇。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答,退休待遇與企業性質沒有關系,只與繳費年限和繳費多少及所屬地有關系。但,這並不是說明國有企業職工和集體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沒有區別,而是,這種區別是有條件的是相對的。
一,一般來說,工齡相仿、同在一個單位,工作崗位身份相同的情況下,國企身份比集體身份待遇要好。
二,國有企業,以前叫全民所有制企業,就好比全國糧票,可以在大陸范圍內全國流動,它的工齡可持續性和最後退休點的接受性是有保障的。集體企業就沒有這個待遇了。不過,現在這種情況很少了。
三,集體企業職工的身份比較復雜,大型國企內部都有大集體工。城市中從街道到區辦到局屬到市屬,不同層次都有。
四,回到本問題中心,企業性質與退休人員的收益是相對的,為了簡要說明問題,我舉一個例子。倆人都在上海工作,工作時間也差不多,在國有企業的退休工人待遇要比在集體企業退休工人的待遇好。倆人一個在上海工作是街辦小廠的退休工人,一個是在青海大型國有企業退休的工人,倆者相比,還是上海的退休工人待遇好。
五,躺床回答,僅供參考。
據我所知,不但有區別,而且區別還很大。1996年以前即改制以前,退休的大集體職工退休養老金是很少的,住我家對門的劉老太太,就是大集體職工,退休時養老金每月才180多元,到死也沒達到500元。當時國企退休的職工每月一般都能拿到300元——400元,差別就這么大。後來政策(改制)規定,取消集體職工與國企職工的差別,退休金這才趨於一致,差別主要是體現在工齡長短和交納養老保險的多少及交納年限上。工齡長,交納養老保險多,交納養老保險年限長,養老金就多些,反之就少些。
現在沒有集體職工和國企職工的差別了,待遇平等了。
就是這樣。
國有企業職工和集體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是否一致?
按常規來說,退休養老金是按實際繳費年限.上年度社平工資基數.視同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分部計算出來的。所以,二者退休待遇沒有差別。
從現實來說,國有企業職工工資待遇相對要高於集體企業職工工資待遇。工資待遇高,繳納養老保險基數就高,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就多。所以,國有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就高於集體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僅是個人見解,供參考。
首先必須確定在同一城市。國營企業退休後他是驕子,而集體企業改制為私營企業退休後是貧農。國企的養老金七八仠,而私企的一二仠,還得先下崗三四年。我們是當兵回來同一年進廠的戰友,他進的是國企,而我進的是國營和大集體並存的企業,到退休他有房有車兒子接班,而我是小房無車兒子南下打工,這就是人這一輩子進錯門的待遇和結果。
國有企業職工和集體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是否一致?
這里所說的退休待遇是指養老金。在同等條件下兩者的養老金大體是一致的。
為什麼呢?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無論是國有企業職工還是集體企業職工,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公式在全國范圍內是統一的,稱為基本養老金,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具體計算公式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ⅹ繳費年限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 計發月數(50歲退休為195,55歲退休為170,60歲退休為139);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ⅹ視同繳費指數x視同繳費年限x1.3%。
從計算公式可以看出,職工退休時能領取多少養老金與6個因素有關:一是退休時所在地上年度社平工資; 二是繳費年限; 三是繳費基數; 四是繳費資金; 五個人賬戶累計額; 六是退休年齡。
一般來講,我們的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待遇都跟退休上年度的 社會 平均工資或者當年的社保繳費基數相掛鉤的。
影響養老金高低的主要因素還是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和繳費金額。
由此可見,在社平工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等因素都相同的情況下,不管是國有企業職工還是集體企業職工,退休待遇都是相同的。至於有個說國有企業職工比集體企業職工工資高,繳費金額更多,進而影響退休待遇,那又是另外一個話題。
亂七八糟的 歷史 ,現在來說,對牛彈琴罷了。如:當時有個屬鎮辦搬運企業,拿的工資比國企高兩倍,但他們沒宿舍分配的,當年的養老國企說是有的,鎮辦不明確的。當年的日工工資比職工工資要高,那時說日工沒宿舍分,養老沒有的。結果改革開放後,國企把所有的企業包括分的宿舍都賣掉了,被買斷工齡,什麼都沒有,被忽悠徹底。後來的鎮辦企業也解散了,什麼也沒有,日工散了,一點相同:國企,民企,日工都什麼也沒有了。國企多點買斷工齡錢而已。國企只生一小孩。其它的都可偷生。有的國企被分幾個車間股份成包過,後94年開始買養老保險,股份好的幫職工買,股份車間生意不好的乾脆沒同職工買。還有本屬國企屬下的小賣部說經營不好,領導乾脆沒同職工買,說自負虧損,當時領導說了算。這就是廣東一個鎮的改革變化 歷史 !所以,今天,全國各地方都不一樣的,還是當地社保說了算。
國企和集體企業退休待遇是不一樣的,至少我們福建省的退休待遇不一樣,而且相差巨大。國企員工有視同繳費工齡一塊待遇,而集體企業職工退休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退休工資。集體企業員工只是在退休後漲工資時,工齡才視為繳費年限與國企退休人員工齡一樣計算,所以,我省國有和集體企業員工同樣的工齡,同樣的繳費,退休時養老金前者至少比後者多四、五佰元。有一種國企帶集體的企業,集體員工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未,要繳一次性政策性買工齡的錢,大約在二、三千元左右,成為國企混崗工,退休時才享受和企業內全民工一樣的得遇。
你好,作為一名社保工作者,而且由於筆者所在地原國有企業較多,經常和這些企業打交道,對於這個問題還是有一定發言權的。
國營企業職工和集體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是否一致?
待遇肯定是不一致的,一般來說國營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是好於集體企業職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兩者關於「視同繳費繳費年限」有差異,導致養老金水平有差異。
國營企業,書面語叫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區別於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在「視同繳費繳費年限」認定上有差異。我國的從90年代初才開始實行統賬結合的社保制度,在此之前都是實行的企業內退制度。
當從內退制度向統賬結合制度過渡時,對於兩種企業,國家規定了一個時間點,在此時間點之前的工作年限不用繳費也認定為繳費年限,也就是我們上面說的「視同繳費繳費年限」;在此時間點之後,需要個人補費後才算作繳費年限。
集體所有制企業規定的時間點是1986年1月,全民所有制企業是1992年4月,這就造成了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職工必須多繳6年,才能擁有與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一樣的工齡。但大多數原國有企業都是下崗工人,經濟壓力大,這就導致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工齡比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短,相應的退休待遇也就更低。
兩者在政府支持方面有差異,導致退休待遇有所差異
不論是全民所有制還是集體所有制企業,大多都在改革開放中倒閉、瀕臨破產。在企業正式宣布破產時,在破產清算程序中,首先要償還的就是所欠職工的工資以及保險費。一般破產企業是無力繳納的。
但全民所有制企業政府會兜底,兜底的內容至少包括償還所欠職工工資以及保險費,保險一般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基本上是一次性補繳,這也是給我們加班的「罪魁禍首」,手續太多了。
而集體所有制企業政府不會兜底,基本是自負盈虧,破產清算時,有錢就補費,沒錢就沒有辦法了,只有企業和個人協商了,一般是欠著,有錢了再補費。而有錢的會自己先補了,然後單位欠著。
所以,從這點上來看,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退休待遇是好於集體所有制企業的,一般養老醫療均有保障,而集體所有制企業真的只有等了。
總結:因為國家政策的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相比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有更多的「視同繳費繳費年限」,補費壓力更小;又因為破產清算時,政府兜底原則不同,導致了全民所有制企業更有保障。綜上兩點。全民所有制企業退休待遇是好於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畢竟當年全民所有制企業進入門檻更高一點。
樓主你好,以前的國營企業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人群,那麼這一部分人群是會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最終這一部分的視同繳費年限都會計算成過渡性養老金,累加到總的養老金當中去!
但是,集體企業的職工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也就是說,如果說都是在九二年之前參加工作的,那麼國營企業的職工拿到的退休金一定會高於這個集體企業的退休金。
是從九二年之後參加工作,因為是沒繳費一年的養老保險就計算成為一年的工齡,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只要是兩種企業的工人交納的養老保險的年限,費用是一樣的,那麼他們退休之後領到的養老金也是相同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10. 大集體改制退休職工由那個部門接管
摘要 廠辦大集體改制己退休人員由社保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