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按哪個
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按照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
對於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檔案和身份證相結合的辦法,如果職工的個人檔案中登記的出生日期和戶口本上的出生日期是一致的,那麼職工在辦理退休的過程中,認定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不會造成任何的影響,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根據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來確定,如果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則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居所為住所;經常居所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所視為住所。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Ⅱ 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按哪個
法律分析: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Ⅲ 辦理退休時發現檔案上的年齡和實際年齡不符,這是怎麼回事
這是因為上個世紀年代,國家對於居民身份出生信息並沒有完全錄入電腦系統計算。不少人在上報身份證信息時不按實際出生年月日上報所導致的。如今時代信息更為完善,孩子出生後便有出生證明,之後錄入系統,這也讓居民身份證信息更加准確。
Ⅳ 檔案年齡和退休年齡不一致怎麼辦
檔案前後年齡不一致,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Ⅳ 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按哪個
【法律分析】
在退休年齡的認定中,有檔案上記載年齡與身份證上記載年齡不一致的情況,依照人社部有關通知以及最高法在相關案件(慕容博行政訴訟案)中的意見,若檔案出生時間與身份證出生時間不一致,則以檔案最先記載的時間為准。具體參見人社部關於職工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法律依據】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規范退休審批程序,健全審批制度
(一)加強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區要嚴格按《通知》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審批許可權,規范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要建立審批工作制度,規范審批程序,加強對審批工作的監督。
(二)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三)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統一由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負責醫療診斷,並出具證明。非指定醫院出具的證明一律無效。
Ⅵ 辦理退休的時候,發現檔案上的年齡和實際年齡不符,是什麼原因
現在辦理退休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按照原始檔案上的年齡來辦理的,所以說,如果原始檔案上年齡和實際年齡相差很大,那就比較麻煩。
以前戶籍資料管理不規范,檔案中的年齡記載五花八門。現在戶籍資料管理非常規范了,出錯的概率大大降低,另外,如果不是非常特殊的原因,有確實充分的證據,現行的戶籍管理已經不允許隨意更改年齡,即便是有確實充分的證據需要據實更正,也需要非常復雜的審核批准程序,想在年齡上做手腳已經非常困難了。
Ⅶ 檔案與身份證年齡不符如何退休新的規定
檔案年齡與身份證年齡不符,辦理退休以檔案最先記載為准。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使用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如果在沒有辦理退休之前發現個人檔案年齡與身份證年齡不一致的,其實是可以申請變更的。因為每年各單位都要對人事檔案進行核查,核查有問題的,本人可以申請組織進行調查核實,並召開黨委會進行認定,經黨委會核查認定的,可以到公安機關進行更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檔案年齡與身份證年齡不一致對辦理退休的影響
對於辦理退休時需要個人人事檔案的人員,其實檔案的作用主要是核查視同繳費年限,但是當檔案中任何一份材料所標識的年齡與身份證年齡不一致的,就需要對退休年齡進行核定,如果檔案年齡小於身份證年齡時,退休時只能按照檔案年齡來辦理退休,不管當初更改年齡的動機是什麼,按照不能重復得利的原則,既然原始檔案的年齡已經得利,所以退休時就不再得利,有的可能要面臨推遲幾年辦理退休,而有的人可能要面臨提早退休。我們都知道辦理退休需要檔案的人員,大都屬於公職人員,對他們來說,涉及到提干、職務晉升等問題,每一樣都與檔案密切相關。
Ⅷ 辦理退休時發現檔案上的年齡和實際年齡不符是怎麼回事
辦理退休時職工檔案上的年齡實際年齡不符,實際上,應該是身份證上填寫的出生日期和職工檔案里最早有效的登記表上填寫的出生日期不符。
其原因如下:
1、為了符合招工年齡,通過關系將年齡改大或者改小;
2、為了符合參軍年齡,通過關系,將年齡改大或者改小;
3、為了符合婚姻登記年齡,通過關系,將年齡改大;
4、為了符合女方或者男方對於處對象的年齡要求,通過關系,將出生年齡改大或者改小;
5、為了符合上學年齡,通過關系,將出生日期改大;
6、在填寫出生年月日時,填了陰歷出生日;
7、填寫職工檔案里最早登記表時,填寫人員的筆誤;
8、戶口本或者身份證填寫出生年月日時,戶籍員筆誤;
9、為了符合提拔幹部的某一年齡段,通過關系將出生日期改小。
這些因素都是造成職工檔案里最早登記表填寫的出生年月日和居民身份證上填寫的出生年月日不符的主要原因。
我有一個女同事就是,下崗二十多年,一直都是自己在交納養老保險。
50歲的時候去辦理退休手續,才知道自己檔案上的年齡比實際年齡小了五歲,根本就辦不了退休,因為她的工作當年是她父親托親戚給辦的,檔案也不是她本人填寫的,她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後來她去問了那個親戚才知道,當年工廠招工的時候,要求年齡是18周歲到22周歲,而她的年齡正好超了。為了使她能順利進廠工作,就把她的年齡改小了五歲。
而同一批招工進廠的人,有的人才16歲,為了能進廠,就把檔案上的年齡改大了好幾歲,所以人家是提前幾年就辦理了退休手續,早早的就拿到了退休工資。
現在辦理退休,都是以檔案上的年齡為准,你當年為了自己利益而改小了年齡,現在也只能自食苦果,再交5年的養老保險才能退休。
我愛人明年退休,他真實的年齡是1962年4.13日,應該是明年4月份退休,但去年人事部門的人說他檔案上還有一個日期,是1962年3.9日,他退休日子是2022.3.9日,老公很奇怪,這個日期是他的陰歷生日,何時寫在檔案上的,他沒印象,也解釋不清楚,身份證和戶口本顯示的都是陽歷,但主管部門這么說了,再者說只提前了一個月,也就這樣吧,如果差的多了怎麼辦?我也不知道。我倆奇怪,這個錯誤的生日月份寫錯原因是什麼?後來他說是他父親給他填過一個表,寫的是陰歷生日,所以提醒大家在填寫表格時一定要慎重、仔細,寫清楚了,否則麻煩。
檔案上的年齡丶實際年齡丶還有身份證上的年齡要一致。如果不一樣,那麼退休時會按最小的一個年齡記錄辦理。如果檔案年齡大,身份證的年齡小,那麼社保局會按身份證的年齡辦理,反之也是一樣。
辦理退休時發現檔案上的年齡和實際年齡不符是怎麼回事?
檔案年齡和你實際年齡不符一般是你自己造成的。
檔案年齡的確定一般以招工表上填寫的出生年月為准,招工表是原始依據,而且勞動部門蓋了章的且具有一定的權威性。為了與招工表出身時間相一致往往你以後填寫的各類表格,如幹部、職工審核表等很多表格,你會與招工表上相一致,不然政工人員審核表時會提出疑議不會通過。這是普通工人填表方式。為什麼會產生招工表上出生年月與實際不符呢?一般因招工要求年齡不能超過多少多少歲,而你實際年齡又超過了,為了順利招工,你不得不把年齡改小造成檔案年齡與實際年齡不符。還有的農轉非後招工的人員,因年齡大了才轉入城市,戶口上年齡大了會被限制轉入,有的在轉戶口時就把年齡改小了,這批人後來參加工作了的,檔案年齡就會比實際年齡小。有的靈活就業人員由於戶口身份證上年齡變小了退休時也會遲辦退休,即實際年齡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才能辦理退休。大學生、軍轉干參加工作的出現檔案年齡與實際年齡有差異的會少些,也有個別不相符的,都是當時為了某種利益自己填表時改動了年齡的,而且往往是檔案年齡小於實際年齡。如果說是管理檔案的政工人員誤填了,檔案里有很多表上是你自己填寫的,別人誤寫的審核檔案時一定會發現更正。如果不是本人自己所為,不然不會出現檔案年齡與實際年齡不符現象。
現在辦理退休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按照原始檔案上的年齡來辦理的,所以說,如果原始檔案上年齡和實際年齡相差很大,那就比較麻煩,在以前招工的時候,因為那時的年齡控制的不嚴,有的人可能30歲了為了能順利招工就填20歲,可能因為招工的時候年齡不夠,就把年齡改大了幾歲,比如說16上班就改成19上班,因為那個時候年齡檔案都是人工改動的,不像現在要電腦系統,而且以前的時候也都不會太在意年齡的變動問題,所以現在就出現了很多的麻煩,比如我弟弟的年齡和他的檔案上的年齡相差七八歲,他已經50歲了,可是他檔案上的年齡才43歲,因此到退休的時候會很麻煩,因為全國都是這樣執行的,所以說沒有辦法,只能是無奈的接受,
那就按檔案年齡為標准。有的人,招工時年齡小,為了早一天工作,或接父母的班,就晃報了年齡,如今退休了,自然是按原始的記錄算了。吃虧佔便宜,誰也不會去追究。
以檔案年齡為准辦理退休。
那時候是手寫檔案,填寫人也不認真,填寫時隨心所欲,所以檔案上的年齡就有大有小。寫大了的自然歡喜,早退休幾年,早點享受退休生活!寫小了的自是滿臉苦相,本該退休了,還要在車間里苦熬,自是滿心不甘!姓名也是五花八門,跟身份證對不起來的很多!
我記得是在2004年,我們這里有過文件,對養老手冊上姓名和年齡與身份證不相付的可以修改!我的名字就是那個時候改過來了,所以退休時一切順利!有的不當回事,沒有修改,到退休時就有麻煩了,姓名不對還好說,關鍵是年齡小了,只能睌退休,別無他法!
只要是檔案上的年齡,你認定不認定退休時都是依據這個年齡,這是你自己填寫的年齡,你想推都推不翻,怎麼回事你比誰都清楚!
Ⅸ 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按哪個算
1、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以檔案為准。2、1999年,勞社部發布《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有明確的規定:「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因延遲退休要求補助問題:1、因為退休手續的辦理需要職工所在企業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用人單位不為職工申辦退休手續,職工個人無法自行辦理手續。2、因此,企業應當根據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的要求,及時為職工申請退休手續的辦理。沒有及時申辦審批手續而導致職工無法及時領取養老金的,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因此,如果企業未能及時為您辦理退休,給您造成損失。您可以跟企業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Ⅹ 退休年齡身份證與檔案不符怎麼辦
在確定退休年齡時身份證與檔案不符的,一般是以身份證為准。如果上述材料都不能確定退休年齡或者沒有上述材料的,則根據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來確定;如果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則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居所為住所;經常居所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所視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