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臨近退休了才發現剛工作的前幾年沒有交社保,這種情況怎麼樣才能補交上呢
如果指的是建立社保繳費制度之前的工齡,則可以視同社保繳費年限,不用補交。如果到達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則不能辦理退休。必須延遲退休,繼續逐年至15年,才能退休領取養老金。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Ⅱ 到了退休年齡,有工作檔案沒有交社保,怎麼辦
摘要 您好,要求單位給補交,不補交就到勞動仲裁請求仲裁,必須補交,否則退休金會受影響!
Ⅲ 員工退休年齡到了可社保沒交齊怎麼辦
退休年齡到了,社保沒交齊。如果還差幾個月,就與用人單位協商延遲退休,自己以靈活就業的方式繳納社保,只繳納養老和醫療。差得年份多了,就得去當地社保中心咨詢啦。
Ⅳ 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社保未交夠年限,企業應繼續為其繳納嗎
很多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社保沒有交夠,這種情況非常多!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改為勞務合同。企業就沒有義務在為員工繼續繳納社保。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
總結:社保關系著晚年生活,非常重要,繳費年限不夠,一定要想辦法補齊。方法很多,選擇適合自己的,就可以了!
Ⅳ 女職工退休年齡到了,社保沒有交齊怎麼辦
【法律分析】:女職工退休年齡到了,社保沒有交齊的,可以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帶上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如果是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Ⅵ 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至己退休的怎麼辦
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至己退休的,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進行一次性補繳,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Ⅶ 到了退休年齡公司可以不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原則規定,在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人員女性達到55周歲、男性達到60周歲後,不得繼續以職工身份參保,用人單位應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當月及時為其辦理停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Ⅷ 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已到退休年齡,該怎麼辦
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種情況,我們只能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過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單位未交納養老保險也是分幾種情況的。我們下面來具體的談一談,如果在本單位工作超過15年,單位確實沒有未本人交納養老保險的,那麼在這15年期間,你自己所交納的養老保險是不是被單位扣除了?扣除的這部分是不是已經交到社保裡面去了?
我的個人意見是我們先到當地的社保部門調取一下自己的個人社保具體情況看一看是不是我們根本沒有交納社保,還是說在我們工作期間單位只向社保交納了我們個人交的社保,而單位沒有交納應該是單位教的那一部分。如果是我們已經交納了自己該交的一部分,並且在社保賬號當中能夠查到的話。
還有就是單位根本沒有交納一分錢的保險,我們所交納的保險單位也沒有交社保,那麼這個時候我們手中是沒有社保證據的,我們只能夠拿著收入證明以及相關證據去進行訴訟和申請勞動仲裁。在這一過程當中可能要耗費很多時間甚至要等上三年到5年,我們一定要有這方面的心理准備,不過只要自己的證據充分單位是必須要幫我們繳納保險,或者是給予我們一次性的補償的,這是毋庸置疑的。
Ⅸ 如果到了退休年齡,社保沒買夠,怎麼辦
如果你已經到了退休年齡 ,但是你的社保還沒有交夠15年送,那麼你可以去當地社保局 ,選擇一次性補交到15年那就行了
Ⅹ 上班十幾年,退休後發現單位沒有交過社會保險,怎麼辦
如果是公務員或者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無需繳費養老保險,即可辦理退休.
如果是一般事業單位(未參公)或者是企業,均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養老保險必須連續繳費滿15年,否則不能享受退休待遇.
單位沒有繳納社保,導致職工無法享受養老保險退休待遇,職工可以依法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單位補交,補交時,勞動者和單位共同繳費,各自承擔相應比例.企業職工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自爭議發生之日起計算),事業單位在編職工申請人事仲裁的時效為60日.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院)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即原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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