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辦法和調整標准仍然由三部分組成,即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人均漲幅為5%左右,人均增加金額為138元。增加的養老金最晚7月底前會落實發放到位。廣西整體經濟水平,在全國比較落後。今年調整後人均養老金水平由2019年的2605元提高到2743元。2018年人均養老金為2520元,2017年人均養老金為2305元,一直低於全國人均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⑵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額調整減少。
今年廣西定額調整,每個人是增加44元。去年是每人增加46元,定額調整水平降低2元。
第二,繳費年限掛鉤金額降低。
今年廣西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
去年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了1.9元。也就是今年微微降低了一毛錢。
第三,養老金掛鉤比例沒變。
今年廣西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1.2%,去年也是1.2%,漲幅沒有變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標准
一、新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標准
1、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補發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補發3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補發10元;廣西對在58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職工每月補發4元。
3、高齡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各地對已經高齡的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如廣東省2015年對年滿7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湖北省對年滿70歲不到80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補發50元,年滿80歲的每人每月補發70元。
二、新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
1、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2、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范圍
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3、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目的
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4、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計算公式
1)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 勞動退休金 個人儲老金
2)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 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3)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4)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以上為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標准及原則,對於需要辦理退休金補發的人員,最好到相關部門提前了解相關政策,對於補發金額有疑問的,可以咨詢當地有關部門,如果在退休金補發遇到阻礙的,可以咨詢相關律師,必要時懂得運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⑷ 桂人社發〔2015〕30號關於印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人社發〔2015〕30號
關於印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回工作方案答的通知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區直各單位:
為加快推進全區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工作,現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為方便開展實施工作,同時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個實施意見的通知(非正式印發稿)》隨文附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文件後,以正式文件為准。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個實施意見的通知(非正式印發稿)》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2015年6月5日
⑸ 廣西企業退休職工2015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有哪個省已上調
目前為止,各省份2015年度養老金調整的細則還沒有最終確定,根據經驗,一般是二季度初出台具體細則再等等吧
⑹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二)掛鉤調整;(三)適當傾斜調整;(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⑺ 廣西梧州今年退休金幾時升,升多少
國家來人社部與財政部最源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廣西自治區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⑻ 廣西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2021年6月,廣西省人社廳和財政廳發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3號)》,詳情可以前往廣西省人社廳官網查詢。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3號)》第二條規定:(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調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⑼ 廣西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廣西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標准為:(一)定額調整按每人44元/月增加。(二)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二是按本人2020年12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月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包含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0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1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二、調整辦法和標准(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調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