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北省退休工資和北京退休工資最低比例
在北京辦理退休,比在河北辦理退休,養老金領取多八分之一左右。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會影響計發月數,目前常見退休年齡計發月數,60周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39;55周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70;50周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95。
㈡ 退休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目前沒有退休最低工資的規定,參保人領取多少退休金是根據自己所交的養老保險年限及繳費金額來確定的,而養老金的領取遵循多交多得的規則。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怎樣計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 最低工資標准包括什麼 最低工資標准包括
最低工資標准包括按國家統計局規定應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工資、獎金、補貼等各項收入。
㈣ 退休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國家對於企業職工退休金的計算,沒有最低標准,計算多少就是多少。因為在繳納養老保險時,已經規定了最低繳費基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也就限制了最低的標准,在退休時,不再另外限定最低退休費數額。
資料擴展
退休金發放標准:
退休金是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人退休金按照工齡進行發放。 每工作一年100元,以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
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計算公式是: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比例))〕÷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國務院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等因素,做了統一規定。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施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3%×平均指數
㈤ 邯鄲市退休工資最低標准
邯鄲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790元,非全日制職工工資標准為18元。邯鄲市屬於河北省第二檔標准。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一、一般結構薪酬由哪些組成:
1、基礎薪酬:是薪酬中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維持勞動者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
2、職務(崗位、技術)薪酬:是按照各個不同職務(崗位)的業務技術要求、勞動條件、責任等因素確定的。工作變動,職務(崗位、技術)薪酬也隨著變動。
3、年功薪酬:以工齡為主,結合考勤和工作業績來確定。
4、浮動薪酬:也稱業績薪酬,是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的好壞、個人的業績優劣來確定。
二、崗位工資制的好處是什麼
1、薪酬分配相對公平。崗位工資制是建立在規范的工作分析基礎之上,通過崗位評價確定各崗位價值,確保薪酬分配的內部公平;通過對關鍵崗位進行針對性的市場調查,從而可以實現薪酬分配的外部公平。
2、簡明易懂,可操作性強。崗位工資制明確了各崗位的工資數額,使員工易於理解並接受,能夠增加薪酬的透明度;崗位工資制操作簡便,易於維護。
3、易於考核。因為崗位職責明確、責權匹配,因而對員工的績效考核易於推進和取得成效。
4、成本可控並且較低。因為崗位工資標准明確,崗位編制確定,因此測算崗位工資比較准確、容易,另外由於沒有對超過崗位要求的能力給予報酬,因此工資成本相對較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㈥ 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的工作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公布的最低工資,只要條款規定的工資高於當地最低工資的就合法,企業內部另增加的考核獎金、崗位工資等,勞動法不予規定。在勞動報酬條款中,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准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准時,應該剔除: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津貼;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㈦ 河北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促進勞動者素質提高和企業公平競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參照勞動部《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並領取勞動報酬的勞動者,適用本規定。
停工停產的企業,經縣級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停工停產期間可暫緩執行本規定,但應按照本省有關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農村鄉鎮企業暫緩施行本規定。第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本規定:
(一)大中專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和學徒工、熟練工在見習、學徒、熟練期間按規定領取臨時工資的;
(二)經批准脫產、半脫產上學、參軍,按規定在企業領取工資的;
(三)停薪留職和離休、退休的;
(四)未提供正常勞動的。第四條本規定由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第二章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調整和公布第五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物價指數變動情況;
(六)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第六條確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應高於社會救濟金和失業救濟金標准,低於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第七條最低工資標准按月確定,可按月、周、日或小時計發。單位時間最低工資標準的轉換關系是:
(一)最低工資標准/周=最低工資標准/月÷4;
(二)最低工資標准/日=最低工資標准/月÷21.5;
(三)最低工資標准/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日÷8。
施行每周40小時工時制度確有困難的企業,在施行該制度之前,可按現行工時制度進行換算。
實行計件或提成工資的,必須按照不低於按月確定的最低工資標准進行折算。第八條本省最低工資標准分為三個類區,省轄地級市市區(含郊區)及衡水、涿州市為一類區,除一類區和貧困縣外其他各縣(市)為二類區,貧困縣為三類區。第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在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由省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總工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徵求省經貿、財政、民政、統計、工商行政管理、地方稅務等主管部門意見,擬定各類區的最低工資標准,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在《河北日報》、《河北經濟日報》公布。第十條最低工資標准應根據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適時調整,但一年最多調整一次。第三章最低工資的給付第十一條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時支付。第十二條最低工資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基本工資;
(二)年終工資;
(三)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補貼;
(四)物價性補貼;
(五)獎金。第十三條下列各項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夜班、中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書報費、洗理費、婦女衛生費、獨生子女費和交通、水電、房租、伙食、冬季取暖補貼等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四)省長特別獎、科技進步獎等按國家規定不應列入企業工資總額統計范圍的各種獎金。第四章最低工資的保障與監督第十四條企業必須將本類區最低工資標准及有關規定告知本單位勞動者。第十五條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第十六條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准情況進行監察。
省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中直、外省市駐冀企業和省屬企業的監察,也可以委託市(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察;
市(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部隊駐本轄區企業和市(地)屬企業的監察,也可以委託縣(市、區)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察;
縣(市、區)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所屬企業的監察。第十七條嚴禁勞動監察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刁難企業或勞動者。第十八條工會應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准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有關最低工資標准或不按時支付最低工資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
㈧ 退休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目前沒有退休最低工資的規定,參保人領取多少退休金是根據自己所交的養老保險年限及繳費金額來確定的,而養老金的領取遵循多交多得的規則。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怎樣計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㈨ 河北衡水退休工資最低標准
法律分析:本次凋整的最低工資標准從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月最低工資標准各檔依次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各檔依次為15元、14元、13元、12元。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