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 異地辦理養老保險 退休手續該如何辦理
社保轉回老家、到達退休年齡時就可在老家申辦養老金。如不轉回、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提供你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的沒有在戶籍所在地享受養
Ⅱ 異地交社保如何辦退休
第一,在異地工作,在異地交社保,要和今後退休地掛鉤。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養老保險繳滿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所以我們從進入異地工作時,就要考慮今後在哪裡退休的問題,把這個問題考慮好了,今後辭職也好,跳槽也好都是圍繞這個目標來進行。
第二,如何選擇退休地。
按照我國有關法規規定,退休地的選擇一是養老保險集中繳滿10年以上的地方,可以作為退休地的選擇,二是戶籍所在地,三是都沒有繳滿10年的地方,可以將養老保險轉到繳費年限最長的地方。所以最好在異地工作時,在當地養老保險繳滿10年以上,以便以後作為自己的退休地。
Ⅲ 異地工作退休後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我們如果是在外地工作並且退休的話,那麼我們在退休的時候就應該辦理社保轉移,轉回到我們的戶口地。
一、外地人退休怎麼辦理社保轉移
退休的人遷戶口,社保和醫保無法異地調轉,扔在原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申請養老金參保人員,如社保轉回老家、到達退休年齡時就可在老家申辦養老金。
如不轉回、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提供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的沒有在戶籍所在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存摺復印件、填寫養老待遇申領表到參保的社保部門申辦即可。辦理異地就醫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填報《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異地派出所開具的參保人員居住證明(原件)或暫住證復印件、領取養老金工資存摺復印件。
2、異地安置人員如發生住院,須在異地定點醫院住院,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醫保證、社保卡、住院病歷、醫療費用明細表、出院小結、
費用發票、診斷證明由本人或委託承辦人到醫保處醫審科辦理審核報銷(當年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年3月份以前辦理報銷手續)。每年4、5月份將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劃轉到異地安置人員提供的領取養老金工資存摺帳戶(請於5月底到銀行查詢余額)。異地安置人員門診就醫費用不再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在外地工作退休後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異地工作退休後,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自動失效,只剩下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需要處理。如果醫療保險繳納滿一定的年限,可以在待遇領取地享受終身醫療保險待遇,如異地就醫需要進行備案。養老保險繳滿十五年後可以領取養老金,不同城市的社保繳納記錄須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合並。
二、養老金領取地的確定: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Ⅳ 在異地工作退休怎麼辦
法律分析:人在異地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1、退休人員本人,持身份證、退休證(或養老金領取資格證)、工資卡、協助認證表到本人居住地鄉鎮勞動保障所。2、居住在市外的離退休人員,由本人持《異地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表》、身份證、退休證、工資卡到居住地市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認證。
法律依據:財政部辦公廳《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Ⅵ 異地交社保如何辦退休
外地繳納五險到時候怎麼辦理退休
辦理退休的時候將社保轉回參保地就可以的。
辦理參保人員退休手續須提供資料及辦理程序:
(一)所需資料:
(1)退休審批表和退休花名冊;
(2)加蓋公章的退休人員審批表和花名冊(無單位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到本人現居住社區蓋章);
(3)退休人員所居住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和縣人事勞動局出具的參加工作時間證明信;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3張一寸彩照;
(5)個人檔案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手冊。
(二)辦理程序:
(1)到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計算退休待遇;
(2)用人單位或個人攜帶以上資料按隸屬關繫到尉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
(3)由本人到縣工商銀行辦理工商銀行卡號。
Ⅶ 異地交社保退休時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辦理退休的時候將社保轉回參保地就可以的。
(一)所需資料:
(1)退休審批表和退休花名冊
(2)加蓋公章的退休人員審批表和花名冊(無單位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到本人現居住社區蓋章);
(3)退休人員所居住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和縣人事勞動局出具的參加工作時間證明信;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3張一寸彩照;
(5)個人檔案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手冊。
(二)辦理程序:
(1)到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計算退休待遇;
(2)用人單位或個人攜帶以上資料按隸屬關繫到尉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
(3)由本人到縣工商銀行辦理工商銀行卡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Ⅷ 人在異地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人在異地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1、退休人員本人,持身份證、退休證(或養老金領取資格證)、工資卡、協助認證表到本人居住地鄉鎮勞動保障所。
2、居住在市外的離退休人員,由本人持《異地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表》、身份證、退休證、工資卡到居住地市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認證,認證簽章後及時寄回到戶口所在的鄉鎮勞動保障所登記,視同認證。
人在異地辦理退休材料:
1、身份證;
2、退休證或養老金領取資格證;
3、協助認證表;
4、工資卡。
(8)退休時異地社保怎麼辦手續擴展閱讀:
退休金計算方式: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