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男人退休金多少歲可以領
法律分析:我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累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男性特殊工種55歲能領退休金,具體建議咨詢主管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男的幾歲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男人六十歲退休可以領養老保險金,特殊工種五十五歲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女幹部年滿五十五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C. 男人應多少歲領社保
目前規定男性是60歲辦理退休手續。不管是工人身份還是幹部身份都是一樣的。所以60歲的時候去幫你申請,只要繳費年限達到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D. 男的多少歲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1、 我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累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男性特殊工種55歲能領退休金。具體建議咨詢主管部門。
法律依據:《養老保險金條例》
第五十五條 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規定如下:
(1)男職工退休年齡為年滿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工人為50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經醫療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 男職工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
男工人的退休年齡是年滿六十周歲,且連續工齡滿十年。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況可以提前退休,像從事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以及身體有傷殘的就可以依法提前退休。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衍生問題: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計算退休工資的方法:用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等養老金之和相加。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60周歲為139,50周歲為195)。
F. 現在男的退休年齡是60還是65
一、現在男的退休年齡是60還是65?
1、男性的退休年齡是滿60周歲。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男性為60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特殊情況的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男的退休年齡的2021年最新規定是怎麼樣的?
男的退休年齡的2021年最新規定是:
1、幹部。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破產國有企業職工 。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4、自謀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G. 男的退休年齡
退休年齡是男人年滿60周歲,女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符合本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補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補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補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補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補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補給,因工緻殘退休,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補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補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補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補給。
其中,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
H. 男多少歲可以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男人60歲退休可以領養老保險金。特殊工種55歲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養老金領取條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