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10月退休,青島地區2020年漲工資,21年工齡,能漲多少
根據經驗,2019年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在2020年可調整,是從1月補發的。
2. 青島市2020年3月份退休的人7月份能補發工資差額嗎
這個肯定以後能夠補發的,但是七月份能不能發下來還不知道
3. 2020年2月退休,青島下半年能補多少工資
要根據交的社保數
4. 我的工資8000,根據2018年青島市養老金調整辦法,該調多少
如果是指退休金調整,就看以下規定,自己計算:
山東退休金調整辦法已公布:
具體調整辦法為,按照國家要求,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大體統一,更好地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效率和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第一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比例,均按2017年底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調整。
■第二部分,根據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採取不同的掛鉤辦法。
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分段掛鉤,
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
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8元;
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
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4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7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人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
適當傾斜,主要考慮向高齡人員傾斜。即: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目前,山東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穩步有序開展,從2018年1月1日起增發的養老金將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5. 青島市2020年退休人員漲工資怎麼漲法
2020年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時候是根據自己的基數,然後再根據視頻來進行漲工資。
6. 青島市民政局關於企業退休人員死亡領取多少個月的撫恤金工資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與民政局無關,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青島市企業退休職工死亡的,享有喪葬補助費1000元,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為上年度山東省職工平均工資10個月,生前有供養直系親屬的,每人每月補助標准為460元。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於調整企業職工喪葬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魯勞社〔2003〕53號
一、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逝世後,不分職務級別,喪葬補助費的標准調整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節約歸家屬,資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企業為逝世職工舉行遺體告別的費用,包括租禮堂、花圈、遺像放大等開支,由企業據實報銷。
三、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和魯革發〔1972〕143號、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亦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山東省勞動廳、財政廳、總工會
《關於調整國有企業因工與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魯勞發[1993]343號
一、職工死亡後,有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費。其標准為:
(一)職工因工死亡的,發給2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撫恤金。
(二)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救濟費。其中按《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一次性救濟費高於上述標準的,可按原規定執行。
二、職工因工與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養直系親屬的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按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時期,分別調整為:
(一)紅軍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其供養直系親屬系非農業戶口的,每人每月分別為75元、73元、70元;系農業戶口的,每人每月分別為60元、58元、55元。
(二)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其供養直系親屬系非農業戶口的、每人每月為65元,系農業戶口的,每人每月為50元。
三、按本通知第二條 規定領取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供養直系親屬,凡是孤獨一人者,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月增發10元。
四、上述費用,已納入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沒有納入社會統籌的,企業從管理費用中列支。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六、非國有企業,凡是執行《勞動保險條例》的,均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 政 廳 、 總 工 會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魯人社辦發〔2012〕74號
一、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3類:460元、410元、360元(詳見附表)。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遺屬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30%。
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確定,仍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三、這次調整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所需資金,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未納入社會統籌的,從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適用於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7日起實行,有效期至下次調整待遇為止。本次調整待遇日期為2012年7月1日起計算。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地 區
標准
濟南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
青島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
淄博市:張店區、淄川區、臨淄區
東營市所轄縣(區)
煙台市: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萊州區、龍口市、招遠市、蓬萊市
威海市所轄市(區)
460
7. 青島的退休金什麼時候漲
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島市為享受待遇的退休(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這是青島市連續第1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也是繼2016年首次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之後,再次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將惠及全市81.27萬企業退休人員、10萬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調整范圍
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
如何調整?
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今年1-7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將於月底前劃入個人養老金賬戶中。
具體辦法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第一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均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2.第二部分根據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採取不同的掛鉤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繳費年限長短,每滿1年增加1.7元。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人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
適當傾斜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7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適當傾斜照顧。具體是: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考慮不同年齡人員的實際情況,對於在上一養老金調整周期內剛剛達到相應年齡檔次的人員,這次還將該檔次的累計傾斜標准給予補齊。
8. 青島退休工資現1803元今年能長多少
青島退休工資現1803元,今年能漲1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