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只能用一個帳戶辦理退休,也只能領取一份退休金,至於單位還另外發和社保無關的工資,那是允許的.
❷ 養老保險和退休工資的關系
法律分析:
養老保險與退休金關系如下:1、養老金是需要參保人按月繳費,交滿15年後,到60歲可以領取的,而退休金是不需要繳費的,由單位或者企業發放。2、養老金需要退休後按月領取,退休金可以一次性領取或者按月領取。3、養老金是需要你繳納社保的,而退休金是由單位發放,退休金和養老金不可以同時領取,每個人一生只能領取一種,領了單位或個人發放的退休金,就不能領買社保之後的養老金。
養老金和退休工資的區別:
1、概念意義上不同:我們常說的退休金,是按照國家社保制度規定,在參保人到了退休年齡了,或者喪失了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所享受的養老保險資格,按月份、或一次性支付貨幣形式的一種待遇。
而養老保險說的是國家按照法律法規,當參保人到達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年齡界限後,為保證他們在離崗之後能正常生活而建立的一種保險制度。
2、繳費方式不同:退休金是不用繳納任何費用的。而養老保險則是我們平時所繳納的社保中的其中一個,一般由參保人所在的單位進行代繳,一部分上交給國家,而另一部分則計入參保人個人賬戶。另外,退休金和養老金是不能同時領取的。每個人只能辦理一次退休,領取一份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衍生問題:
個人養老保險是社保嗎?
養老保險金不是社保,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養老保險單指職工的養老保險金,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保是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保險制度,具有保險性、強制性、福利性和互濟性。社保的繳納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養老保險是社保的一種,個人繳滿15年即可拿退休金,單位交的屬於職工養老保險,正式退休後就可以領,個人買的全民養老保險則要到60歲以後才可以領。用人單位的職工參保:依法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個險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同時,靈活就業人員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❸ 領了退休金還能領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退休金和養老金一致,只是名稱叫法不同,只能領取一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❹ 養老金和退休金可以同時領嗎
一般意義上來說,養老金就是退休金,它們是一個概念,故不存在是否同時領取的爭議。當然,你既然提出了這個問題,那麼,在你的理解中,或者在你所遇到的問題中,這二者是不同的。你不妨說說你所理解的或者所遇到的情況。
❺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與社保養老金能同時領取嗎
從沒聽說過這樣的做法,建議您再去核實。
按照原來的辦法,若在職時您單位屬於繳納企業社保的范疇,退休後從企業社保領取養老金,單位不管。若不屬於企業社保范疇,退休後從單位領取退休工資。
按照現有的辦法,若您單位辦理了養老金並軌,您現在退休的話屬於「中人」。若在職時您單位屬於繳納企業社保的范疇,退休後依舊從社保領取養老金,待並軌落實後由企業社保轉為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單位還是不管。若不屬於企業社保范疇,退休後先從單位領取退休工資,待並軌正式落實後,從機關事業單位社保領取養老金及職業年金,兩者不同時發放。至於是退休工資多還是養老金+職業年金多,我們培訓時傳達的說法是,自2014年10月起,退休的越早,兩者差距越小。退休的越晚,領到的養老金+職業年金與退休工資相比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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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公務員買了社保後到老了能領退休金和養老金雙份嗎
事業單位退休金和社保是不可以同時領取的,一個人只能辦理一次退休,並且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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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退休以後的退休工資和養老金是一起發的嗎
退休以後領取的待遇應當叫做「養老金」,而不是「退休工資」。
所以,狀況有些復雜,將來大家的退休待遇還是以「養老金」為主,不會有「退休工資」一說了。
❽ 退休金和養老金能一起領嗎
法律分析:退休金和養老金是不可以一起拿的,這兩者的概念是不一樣的。 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條 本省城鎮下列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本條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一)企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
(三)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無軍籍的從業人員。
上述單位的退休人員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建立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個人醫療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與基本醫療統籌基金(以下簡稱統籌基金)支付相結合的制度。個人帳戶的所有權屬於個人。統籌基金的所有權屬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人員。
第四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雙方共同負擔。
第五條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縣、自治縣為統籌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
第六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本省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徵收機關)征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