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東養老金調整細則具體方案
山東省養老金上調細則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zO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⒛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② 山東退休金調整細則2022發布
山東退休金調整細則2022發布: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山東省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左右確定,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國家要求,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保持統一。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准。
基本構成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
③ 山東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今年山東省地區養老金的具體調整細則。
我們通過山東省地區的具體調整細則發現,山東省地區,對於特定年齡階段的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一個特色的定額調整,那麼主要是針對於去年2021年,年滿70周歲,75歲和80周歲,這三個年齡階段的企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一個傾斜的定向調整。而且在調整過程中區分了,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明顯對於企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講,調整水平遠大於我們的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這也是山東省地區獨具特色的調整方式。在全國來看都是屬唯一的。
④ 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確定月增加額。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確定月增加額。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⑤ 山東退休金調整細則2022發布
與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調整養老金採取了定額調整與掛鉤調整相結合的方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繳多得,進一步加強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效率和激勵功能。
山東省近日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這是自2005年以來,山東連續第十一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此外,山東還對「1949前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等單獨制定了養老金調整方案。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人員定額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職人員定額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仍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
普遍調整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為7個檔次,月增加額為30至90元;第三部分是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退休(退職)人員2021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增加。
濟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與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調整養老金採取了定額調整與掛鉤調整相結合的方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繳多得,進一步加強養老金調整方法的效率和激勵功能。」
此外,此次調整養老金還採取了適當傾斜的方法,針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按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三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剛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⑥ 山東退休金調整細則2022發布
【法律分析】:1、按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⑦ 山東養老金上調細則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體人員與本人年限掛鉤調整。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費年限含視同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加的年限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各務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道循接平面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80周歲以上的退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入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位退人員毎人月分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