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遼寧退休金上調細則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日前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遼寧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
㈡ 2019沈陽市養老保退休金是怎樣調整的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多在7月份左右公布,所以,在上半年時,上一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未公布前辦理退休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實行預發辦法,待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再進行重新核算及補發。2017沈陽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沈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今年上調多少?
2017沈陽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沈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今年上調多少?
7月14日,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公布,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和公布的2016年沈陽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准,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養老金撥付處對2017年7月2日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了重批。本次補發養老金人均提高養老金標准191元,調整和補發的部分將在本月內陸續到賬。
根據沈陽市調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從2002年7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不再實行「社會保險年度」(上年7月至本年6月)計算,改為按自然年度執行,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多在7月份左右公布,所以,在上半年時,上一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未公布前辦理退休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實行預發辦法,待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再進行重新核算及補發。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2019年遼寧省退休金調整方案出來了嗎
截止日前全國還沒有一個省市公布今年的養老金上調方案。按照國家要求各省市要在5月31日前將方案報人社部審批,批完後再進行具體運作盡快發到退休人員手中。去年上海是第一個於5月15日即發到退休人員手中的省市。今年還都沒有消息,下個月或會相繼發布消息,發到手大部分會在6月份以後了。遼寧省去年是6月27日才公布了方案,7月份才發到手的。耐心等待吧!
㈣ 遼寧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法律分析:遼寧省2021年執行的仍是2019年出台的養老金標准,詳見文件《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法律依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5.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8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㈤ 遼寧2019年退休,工令43年,退休金7128元,這次調整能調多少
不知道。在遼寧沒有出台公布2020退休金調整辦法之前,誰也無法具體算出調整多少。
㈥ 遼寧省退休職工養老金2⃣️019年調整多少
2019年這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繼續上調,這是在2019年3月5號,預算和規劃基金當中提出的一個方案。也就是說基本養老金繼續調整,那麼它的調整比例大概是5%,所以說根據這樣的一個比例,實際上我們大致可以得知,每一名退休人員具體能夠增長多少錢的待遇。
在這里我要聲明一點的是,這里只是包括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調整,並不包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調整,因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它是一個獨立的養老保險,他跟我們的職工養老保險是截然不同的,他得調整調整個人基礎養老金部分,實際上2019年多個地區已經公布了2019年基礎養老金調整基本上是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增長了5塊錢,所以說領取居民養老金,個人他可以增長5塊錢的一個待遇。
㈦ 遼寧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法律分析: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職)人員,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㈧ 遼寧省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法律分析: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企業退休老工人),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企業退休老工人),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㈨ 遼寧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如下:
1、定額調整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為,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增加。
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3、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遼寧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全文
㈩ 遼寧省退休養老金調整辦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調整辦法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方式。
法律依據:《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遼寧省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4元。
(二)掛鉤調整
1.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統籌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統籌內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