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第一條為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及勞動部《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以下同)及其在職職工(含從業人員,以下同)、退休人員。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人員以及國家另有規定的單位和人員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由貴陽市勞動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業務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承辦。第四條基本養老保險金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承擔。
企業有為在職職工繳納基本養保險費的義務;在職職工有為自身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
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職工,退休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五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在職職工每月按規定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
企業按本單位上一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25.5%繳納,在職職工按本人上一年工資總額的3%繳納。繳納比例隨經濟發展與在職職工工資的增加逐步調整。工資總額的構成,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范圍為准。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所得稅前提取。第六條企業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根據社會保險機構核定數額按月如數繳納,在職職工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所在企業按月在職工工資中代為扣繳。
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機構委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月代收。第七條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制之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制度後,企業和職工個人未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在計算退休待遇時應予扣除。第八條在職職工本人的月繳費工資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超過部分暫不計入企業和在職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退休時也不列入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基數;低於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第九條符合《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退休條件,企業和在職職工的繳費年限均在十年或者十年以上的,在職職工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享有按月按辦法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權利,直至去世。第十條基本養老金由社會性養老金和繳費性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社會性養老金,以在職職工退休時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企業和在職職工本人的繳費年限分段計發:繳費滿十五年及其以上的,按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計發;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20%計發。
繳費性養老金,以在職職工本人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企業和在職職工本人的繳費年限長短計發:繳費滿十年及其以上的,每滿一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
繳費不滿十年的,按在職期間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一次性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三個月的生活補助費。
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按國家規定計發。第十一條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企業,本辦法實施後,在職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按本辦法第十條執行;已按崗位技能工資計發了養老金的,其高於按照原標准工資計發養老金部分,應在每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逐漸沖銷。第十二條按本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高於原退休費標準的,其增加幅度最高不得超過原退休費標準的15%;低於原退休費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齊;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保證數的,按最低保證數計發。第十三條國家和省、市政府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不包括生產性補貼),按現行規定執行。第十四條在職職工離休、退休後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根據本市社會經濟的發展適當調整。從本辦法實施的次年起,每年七月一日按本市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40%-80%調整一次,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作調整。
具體調整比例,根據本市當年的社會經濟情況,由市政府決定。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的人員,原待遇不作變動,但可按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增加的金額,並入基本養老金。
B. 養老金上漲方案曝光,特定年齡退休人員額外漲300元,真的嗎
假的,首先,養老金上漲方案還沒有公布,沒有公布的事情就是虛假消息。目前國家對退休老人的各項照顧,已經很周到了,這幾年疫情,還沒耽誤給老人上漲養老金,該知足了。國家現在也有難處,用錢的地方很多,和我們居家過日子一樣,國家這大家庭更讓家長多項操心,我們要老人安穩生活,聽國家指令,不給國家添麻煩。
說來說去都是一些不靠譜的消息,只有真正的落實,百姓受益,政策早日出台才是關鍵,特別是對於退休人員,沒有其他什麼盼頭,就指望這些養老金了,早點兒解決,才是王道。
C. 關於增量補貼的事
關於0六一基地機關離退休職工離退休金被套取等問題的申訴報告
各有關領導:
我們是中國航天科工集團0六一基地機關的離退休職工,現將我們近幾年來積累下來的急需解決的幾個問題,即:關於住房存量補貼和增量補貼問題(貴州省住房制度改革是以存量補貼和增量補貼兩種形式實現的);關於事業單位不應參加企業社保問題;關於2005年生活補貼問題;關於退休職工的就近方便就醫問題;關於部分離退休人員工齡工資等問題(詳見《急需解決的幾個問題》材料)。以上問題我們曾多次向基地領導以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和座談會形式進行反映和溝通,可是基地領導卻以各種借口拖著不予解決和糾正。為此,在無奈的情況下,我們懇請上級領導機關和黨組織速派人到0六一基地進行調查了解,以求盡快解決和糾正我們期盼已久的上述迫切問題。切盼!切盼!!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0六一基地機關離退休黨支部及全體離退休職工
2009年4月10日聯系人: 湯本茂(離退休人員黨支部書記)
聯系電話:0852—8611344
聯系地址:貴州遵義市北京路36號退休辦
郵編:563003 E-mail:[email protected]
急需解決的幾個問題
我們是中國航天科工集團0六一基地機關的離退休人員,也是基本上被遺忘的弱勢群體.這部分已離退休的人員都是在,1965年、1966年基地籌建時從全國各地響應毛主席號召建設大三線來貴州遵義的,這些同志為航天事業在貴州奮鬥了四十多年,真是獻了青春獻終身,獻了終身獻子孫。可是退休下來以後,該享受的待遇享受不到,該解決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實在不能理解又令人痛心。現就以下幾個問題需要急於解決:
一, 關於住房存量補貼和增量補貼問題
為建立完善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按照國務院(國發[1998]23號)《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貴州省(黔府發[1998]40號)《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和遵義市(遵府發[2000]44號)《關於印發遵義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住房分配貨幣化以存量補貼和增量補貼為主要實現形式。存量補貼是單位對職工過去工資構成中住房消費含量不足的補償,是將存量住房資產按現值評估後,根據工齡職級給予職工的一次性補償,增量補貼是將單位用於住房消費,貴州省和遵義市幾次調高增量補貼的比例已由開始每月按基本工資的15%提高到了40%。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全貴州省及遵義市在2003年以前都已搞完,唯獨0六一基地對上級政策不執行、不兌現,拖著不辦。為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拿到能夠買賣的房權證和應享受的增量補貼。我們要求基地按國務院、貴州省和遵義市關於住房改革的精神,盡快將住房補貼和增量補貼問題給予解決。
二, 關於事業單位不應按企業參加社保問題
0六一基地是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的於1965年由35個(其中企業單位24個,事業單位11個,職工三萬餘人)單位組成的系統配套的科研、生產綜合性軍事工業基地。基地建成後,為國防建設提供了大量的軍事裝備,為國家的經濟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基地雖然在產品和組織結構上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基地機關的事業單位性質始終沒有變,一直享受事業單位的待遇。按照1993年國務院頒布的機關單位工資的改革方案實施辦法,機關等事業單位的工資結構為職級工資制,離退休費的計發和幾次增加離退休費均按國務院有關事業單位的文件執行的。
但自從2001年起,在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決定》時,基地領導從本單位利益出發,將基地原屬事業性質的單位職工與企業職工混於一體參加貴州省的社會養老保險。但在對這些事業單位的職工調資進級時,則又完全按事業單位的標准進行,並將離退休職工的工資分為基本養老金(按企業工資標准核定)和單位養老金兩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時,事業退休人員也按企業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但要沖減單位養老金,這樣對事業退休人員是零增長,這種「雙軌制」的做法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從2004年2月份「基地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情況」看,基地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為2429人,單位及個人繳養老保險費984.01萬元,而省社保撥給基地事業單位離退休1437人的基本養老金為1493.52萬元,繳支相抵,基地套取基地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為509.51萬元,這就是基地領導以企業名義擠進社會養老保險的目的。自參加社保以來,國家曾多次為企業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次增加的額度均納入基地的收入,而對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卻沒有一分錢的增加,據我們初步估算,基地已套取上千萬元。遠的不說,就拿2005年到2008年的四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估算,按平均每人月增加100元,退休人員按2004年的統計數據1437人計算:
第一次2005年7月至2008年3月共33個月×100元×1437人=474.2萬元;
第二次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共21 個月×100元×1437人=301.77萬元;
第三次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共9個月×100元×1437人=129.33萬元;
第四次2008年1月至3月共3個月×100元×1437人=43.11萬元。
四年總計,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948.41萬元都為基地所佔有。如果從2008年4月開始,每人每月400元×1437人=57.48萬元遞增,那就越積累越多,我們要問這些錢都干什麼用了。
基地既然承認機關等單位過去是現在仍然是事業單位,每年都由上級全額還是部分撥給事業費,為退休人員以企業的名義繳納基本養老金,而又從社會統籌中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雙重做法,是騙取社保資金,是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我們強烈要求立即糾正這種錯誤的做法,不能再繼續騙下去了,恢復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管理辦法。
三,關於2005年的生活補貼費問題
2005年的生活補貼費,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遵義市直屬機關的事業單位都已按2004年的補貼標准進行了發放,省我們基地的離休幹部也從2005年1月份按新的標准發給了本人。我們機關作為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和在職職工也應按照2004年的標准解決生活補貼問題,以求縮小與外省市區和貴州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收入的差距,以彌補退休人員生活水平的下降。
四,關於退休人員的就近就醫問題
由於基地機關和在職人員搬遷貴陽市,(離退休人員不隨搬遷,仍留遵義市)也將留遵的機關退休人員的醫保關系,從2008年1月起一並轉到貴陽市,從此以後這部分留遵人員在遵義看病就成了大問題,人為的製造困難,貴陽市的醫保卡在遵義市不能使用,有點小病的只有到葯店裡買點葯自報自銷,有了大病的人因自己無錢又借不到錢,交不起住院費,只有在家養病等死。我們要求盡快解決這些人的看病就醫難的問題。
五,關於部分離退休人員職工工齡工資問題
0六一基地的事業單位在1993年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時,在職人員不但增加了100~200元的工資,而且將工齡工資也由0.5元增加到2元,而剛離退休人員,不但沒有增加離退休費,就連工齡工資也不予增加,在以後的調整離退休費時也不予糾正,造成前後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有幾十元的差別。我們以為對剛離退休職工的工齡工資不給增加,造成同類人員的離退休費的差別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我們要求對1993年以前離退休人員的工齡工資給予糾正,應按工齡每年2元進行補發。
以上問題都是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離退休人員的強烈要求提出的,也是離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問題,當領導的的心裡應該裝有群眾,「群眾利益無小事」,「民生大於天」。當領導的不能坐著高級轎車,住著幾套幾十萬、上百萬的房子,拿著巨額獎金,不為群眾辦事,當提到應該解決的問題時,就說無錢,拖著不辦。說實在的,現任領導現在還年輕,有時間拖下去,我們這些年老體弱的老人,沒有多少時間拖下去了。因此堅決要求對以上問題給予明確的答復和解決。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0六一基地機關的
離退休職工黨支部及書記 湯本茂
和全體離退休職工上
2009年4月10日
要求:萬望將處理情況及時告訴我們
D. 2020退休工資新方案
法律分析: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7元。 二、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以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退休人員中,193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一、調整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E.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決定(2001)
第一條第二十一條修改為:1995年3月1日及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符合國家規定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按以下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算;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按個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計算。
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第二條第二十二條修改為:1995年3月1日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2年1月1日及以後符合國家規定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的,按月領取的養老保險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補貼性調節金四部分組成,按以下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算;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按個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計算;
(三)過渡性養老金,按以下公式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繳費平均指數×系數1.4%×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四)補貼性調節金,標准為150元。第三條第二十三條修改為:1995年3月1日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2年1月1日及以後符合國家規定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按以下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的,按其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5%計算,繳費年限超過10年的,每增加一年,計算比例增加1%;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按個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計算;
(三)過渡性養老金,按以下公式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繳費平均指數×系數1%×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0年的,不享受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是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第四條第二十四條修改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自由職業者符合規定條件,並辦理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手續,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的,按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執行;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按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執行;繳費年限未滿15年,本人具備繳費能力並願意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最多可延長繳費年限5年,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的,按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原在國有、集體等企業工作並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戶主、自由職業者,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符合規定條件,並辦理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手續的,按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二十三條相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保險金。第五條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五條:1995年3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2002年1月1日及以後符合國家規定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按本決定計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低於《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的規定計算待遇水平的,執行老辦法待遇水平的,對高出部分實行封頂控制,封頂控制比例按省的規定執行。第六條原第二十五條改為第二十六條,對條文的順序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F. 2021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各地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法律依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
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G. 退休第一次漲工資按什麼比例算
退休第一次漲工資按什麼比例算?退休人員退休後國家每年都要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調整,但不是調整的工資,而是養老金。養老金的調整基本上形成了常態化的機制,如果沒有突發的重大事件發生,一般都會進行定期調整。
從2005年國家開始調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到2020年為止,已經實現了十六連漲。從歷次調整的情況來綜合分析,不管你是退休第一次調整,還是退休後的多次調整,都是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的方式來進行。各地制定的養老金調整的實施細則,也是按照這個原則來設計的。從國家層面主要是設定調整的比例。比如2005年之前,都是按照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的10%的比例進行調整,近幾年都是按照上年度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5%的比例進行調整,各省的在調整過程中,對於實施方案的設計也必須要遵循這個比例,但是具體的調整辦法,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退休人員第一次參加調整養老金,只要屬於養老金調整的范疇,符合養老金調整的條件,都會適時調整自己的養老金。在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中,並不是按照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簡單的加減乘除,而是要按照當地的養老金調整的計算方式進行綜合計算。既要考慮普惠性,保障人人都有一個基本的相同標准,這就是定額調整。比如這幾年的調整中,大部分地方的定額調整標准都是在30元到65元之間,這個部分是大家都一樣,不管你的養老金是高還是低,都是享受的同一個標准,這是普惠性。
除了普惠性以外,還要考慮激勵性。所謂激勵性,就是要鼓勵大家長繳費,多繳費。對於那些在崗時,繳費年限長的人,貢獻大的人,形成一定的激勵機制,這就是掛鉤調整。掛鉤主要就是和繳費年限掛鉤,對於繳費年限越長的人,掛鉤的比例就會越高。比如繳費15年的,掛鉤的比例大家都一樣,很多地方都是每繳費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到15年,保障能夠調整提高的45元,這是保底部分。激勵部分主要體現在超過15年的部分,比如繳費15年以上的,除了基礎的每一年增加3元以外,還要額外增加1元或者2元,超過20年或是30年的,增加的比例更高。
對於那些退休時間長,年齡比較大的老人,或是退休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員,這是作為傾斜的重點人群。本著尊老愛幼的傳統,國家在調整養老金時要充分考慮這個因素,所以在調整養老金時要給予高齡補助,年齡越大的,補助就會越高;同時對於那些長期在艱苦邊遠地方工作的人,國家也不會忘記他們做出的貢獻,所以每年都要給予一定的調整照顧。這就是適當傾斜的體現。
綜上所述,對於剛退休的人員,初次參加養老金調整的,養老金調整也是按照這個原則來進行調整,如果你的繳費年限長,養老金調整可能就會更高一些,如果你屬於邊遠艱苦地區工作人員,還可以享受到適當傾斜的照顧,但由於剛退休年齡不是很大,暫時無法享受到高齡補助等。
樓主你好,退休,第1次漲工資按什麼比例來計算?退休第1次漲工資,實際上和今後漲工資的待遇標准,其實都是根據你所在地區的具體調整辦法來實施的,也就是說你所在地區比方說今年的這個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增長40元,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著累計繳費年限,每一年增長兩塊錢,然後再根據你養老金的本金乘以1%,然後再加上青協調整比方說每人每月又可以70歲以上老人增加20元,那麼每一年都要按照這樣的具體調整辦法進行增長。
其實他沒有所謂的百分比這樣的一個含義,而是根據具體的調整辦法,當然這個具體的調整辦法包括三個方面,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不過對於剛退休10年之內的人群來講,或者說15年之內的人群,沒有到70歲是不符合傾斜調整待遇的,但是是可以獲得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待遇,所以每一年每個地區都要重新更換新的調整方式,那麼你將採取新的調整辦法來計算,自己養老金增長的待遇。
一般情況下,自己只有在退休之後的第2年開始才可以獲得養老金的增長比方,說你是2020年剛剛退休的人員,那麼你是不符合養老金的增長待遇,只有在退休之後的第2年開始的1月份起才可以獲得養老金的正常增長那麼具體增長多少錢,實際上雖然說根據你增長的金額,除以你本身的這個養老金待遇會計算出一個比例的,但是這個比例相對來說並不是特別的精準,因為每個人和每個人比較並不是根據這個比較,而是根據具體的調整辦法去比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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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第一次漲工資,按什麼比例算?
職工滿足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時,可以在退休的時候領取退休工資。對於退休人員而言,最關心的就是每年漲多少退休工資,畢竟很多人是考這筆錢維持日常生活的。我國已經連續多年上調退休工資標准了,那麼最新的 退休漲工資按什麼比例 上調的?我們通過下面這篇文章一睹為快。
一、最近漲養老金的比例是多少?
在最新的政策文件中,對提高養老金標准進行了明文規定,主要是從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此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領取人數也有所增加。
二、養老金多少和什麼因素有關?
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職工在職期間繳費基數的高低,二是繳費年頭的長短。也就是說,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後養老金拿的就多。
各省的繳費基數一般都不同,就拿天津市來說,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20%由單位繳納,8%由個人繳納。這個比例每個人都是一樣的,無論你在國企、外企還是合資企業,在每個企業都是這個比例。但是不同的企業、不同的職工,繳費基數卻不相同,繳費基數與職工本人的工資收入水平有直接關系。總的來說,工資收入水平高,繳費基數就高。
三、什麼是繳費工資?繳費基數如何計算呢?
繳費工資是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按300%繳費基數封頂。根據本市社平工資變化情況,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每年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調整公布。
四、繳費基數的高低對養老金具體有什麼影響?
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個人賬戶是由歷年繳費逐漸積累起來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是計算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剛剛我們提到了職工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這部分比例是要劃入到個人賬戶中的。繳費基數越高,按照比例劃入到個人賬戶的金額就越多,積累下來的儲存額也越多,養老金也就越高;反之養老金就低。
綜上所述,在最新的退休工資調整方案中,企事業單位職工領取的退休工資按照5.5%的比例上調,這將影響到上億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這一比例相對於往年而言,略有下降, 退休漲工資按什麼比例 上調是社保部門綜合物價水平、 社會 基金運作情況及社保賬戶余額等多種因素而決定的。隨著我國社保資金壓力的增大,未來還會進一步下調這一比例。
按照當地規定的調整比例算。
在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中,無論是退休後第一次參加養老金調整,還是巳經多次參加養老金調整,都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上漲幅度,在定額調整丶掛鉤調整丶適當傾斜調整三個環節中,然後根據你本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丶基本養老金水平等情況來增加基本養老金的。
我們以江蘇省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作個說明:
張師傅,江蘇省某地一名2019年退休的國企職工,今年61歲丶繳費年限40年丶2019年基本養老金水平5200元。
今年江蘇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幅度總體為全省退休人員2019年平均工資的5%。採取定額調整丶掛鉤調整丶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法。
一丶定額調整環節,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4元。
在這個環節張師傅上漲了34元。
二丶掛鉤調整環節,主要是按照本人的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雙掛鉤。
(1)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每滿一牟,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繳費15年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繳費2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在這個部分,張師傅繳費年限40年,可以增加的養老金為:(15ⅹ2)+(11x3)+(16ⅹ5)=143元。
(2)按本人2019年12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水平1.4%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在這個部分,張師傅的基本養老金為5200元,可以增加基本養老金為: 5200ⅹ1.4%=72.8元。
三丶適當傾斜調整。這個環節主要是對退休時間長的高齡老人進行傾斜。由於張師傅才剛剛退休,這個環節沒有養老金增加。
通過計算,張師傅作為退休後第一次參加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人員,在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中,一共上漲的基本養老金為: 34+143+72.8=249.8元。養老金增加幅度為4.8%左右。比規定的5%的上漲幅度還差0.2%,這主要是因為張師傅才剛剛退休,沒有資格在傾斜調整環節中增加養老金。否則,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一定會突破5%的幅度。
以上就是對題主所提問題的解答,不知是否滿意。
這應該是一個隨行就市,或者是一個對號入座的問題,沒有千篇一律的退休第一次調漲比例與細則,關健是看你的退休時間與機會使然,也就是看你趕上什麼政策,就按什麼政策執行即可了。
比如,你是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那你必是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范圍與調整對象無疑了。你所在的省份2020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細則,就是你退休後第一次調漲基本養老金的政策依據了。
據此,社保經辦部門可按文件規定對號入座,逐條套算,然後將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的三項具體數額加總,那就是你2020年退休後第一次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所應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所得了。至於具體比例是多少,你自己動手算算也就清楚了。
很顯然,退休後第一次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究竟按什麼比例計算?這的確是一個不可能有「標准答案」的問題。每年的調漲比例是由國家人社部測算與決策確定的,而且,各省還需在總的盤子底下,即在全省總體調漲比例的范圍內,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經綜合平衡後再制定祥細的實施細則來。
退休人員第一次漲工資,其實是養老金的上漲。
第一次漲養老金按什麼比例算呢?各省都是按照一定的標准進行上漲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三個原則進行養老金的上漲。
我國養老金的上漲
我國養老金從2005年以來已經實現第16連漲了,由剛開始的上漲10%.近幾年維持在5%的幅度。
但是不是說所有退休人員都按照個人養老金的標准上漲5%。
而是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原則,進行養老金上調的。
定額調整基本上是各個地區的退休人員都漲一樣的錢,具體金額因地區而異。
掛鉤調整是跟個人養老金水平的高低和繳費年限的長短來上漲的。
個人養老金高的,繳費年限長得,上漲的就多。
傾斜調整是對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老人的一種傾斜照顧,多發養老金。
根據這種上調方法,養老金低的人,上漲幅度會超過5%,養老金高的人會低於5%。
退休第一次漲養老金如何漲呢?1.如果您是在當年度上半年退休的人員,那麼在當年的新的社平工資公布之後,會進行一次養老金的上調。
因為當年度上半年退休的人員是根據前年的社平工資發放的臨時待遇。待新社平工資公布後會進行補差。這也屬於養老金的一次上調。
2.如果不是當年度的退休人員,那麼可以參與養老金的普漲。
近幾年是普漲5%,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原則進行上調的。
至於你能上漲的比例多少,如果你的養老金偏低,那上漲比例會超過5%,甚至會達到10%的比例。
如果你的養老金高的話,那上漲比例會低於5%。
具體的上漲金額根據各個地區的具體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來確定。
綜上,退休人員第一次漲養老金,如果是在當年度上半年退休的人員,會在新社平工資公布後進行一次上調。
如果不是當年度退休的人員,參與養老金的普漲,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原則進行上調,上調比例有可能高於5%,有可能低於5%。
樓主你好,退休第1次漲工資按照什麼比例來計算?退休以後第1次漲工資,實際上它並不是按照所謂的比例來計算的,我們每個人增長職工養老金的待遇,都是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原則來計算,也就是說你所在地區的定額調整是多少錢,那麼你就可以獲得多少錢掛鉤調整,取決於你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和你本身養老金的待遇,然後再乘以百分比來決定初掛鉤調整的待遇。
那麼最後自己養老金增長多少錢,實際上跟自己本身的養老金是有直接關系的,當你的養老金水平越高,那麼你增長的待遇水平也就越高,所謂的這個養老金增長5%,實際上它只是一個大的框架,也就是說在人社部門出台具體的調整方案的過程中,採用了按上一年度 社會 平均養老金標準的5%左右進行調整,那麼按照這個框架,實際上各個地區是要執行具體的調整方案,所以說並不是按照所謂的百分比,而是按著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原則來繼續調整的。
最終我們是可以獲得養老金的增長,當然養老金的增長必須是自己退休之後的,第2年開始的1月份才可以增長,比方說你是今年2020年剛剛退休的人群,那麼是不符合養老金增長增長的,只有到第2年1月份開始才能夠獲得養老金的正常增長,當然明年養老金是否能夠增長,我們還要等待人社部門,在當年3月份到4月份之間出台具體的實施辦法之後才了解。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為什麼這么說呢?
我認為這種問法就是新退休人員對養老金調整不了解的表現。因為我國的養老金調整既是社保制度規定,也是從2005年以後連續調整16次實際情況,而所有這些調整,都是中央給了一個調整原則和具體比例,各省市區自己組織實施,因此說必須按照所在地年度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中規定的比例算。
調整的具體形式?
回顧這些年來,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基本上除了比例上下浮動外,主要形式與內容沒有變化,也就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這三種形式,多年一貫制。給我的感覺除了地區差別以外,個人養老金總額的百分比才是拉開調整差距的主要原因。比如你掙2000元,2%你就是40元;而他掙5000元,2%你就是100元。
簡單說,「定額調整」就是每人都有一份屬於公平普惠制,比方說有的省份規定每人35元,有的規定80元不一樣;所謂「掛鉤調整」就是根據你的繳費年限,也就以前說的工齡,規定多少年以下的,每年多少錢?分段執行,以拉開檔次,保持適當距離,體現多繳多得原則;最後是「傾斜調整」就是對70歲以上的,或者是軍轉幹部及高寒地區人員給予適當的特殊優惠。
綜上,我告訴你這個事不用緊張,也不用著急,社保局到時候自然會給你算好的。具體講「定額調整」就是給每一個參與者一個同樣的固定基數,相當於保底數;「掛鉤調整」調整,就是把你的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年限加起來,按照幾年一個檔次一個標准錢數,累加調整,拉開點檔次;所謂「傾斜調整」就是最後才看你達沒達到70歲以上,或者是軍轉邊疆高寒地區與否?總的比例控制在要求的調整比例數內。一般養老金低的也就百八塊錢,而養老金越高調整數額就越大,因為除了所在地有關外,還有一個養老金總額的百分比,這是拉開檔次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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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國養老金連續16年上調了,截止到7月18日已有24個省、直轄區市、自治區(含新疆建設兵團)公布了本地區養老金的調整方案,其他省份下周內將公布。今年全國養老金調整的對象是2019年12月31日已辦理退休且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各省調整的方式大多是由定額、掛鉤、傾斜三部分組成,只是調整的基數和比例不同。定額就是只要繳足15年的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都人人有份,舉例:定額最高為西藏每人80元,而遼寧規定工作的年限,最高是解放前工作的65元,最低2019年12月31日退休的每人25元。而掛鉤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工齡)乘於每年1 3元,二是截止2019年12月每月養老金的基數乘以調整的百分比,幾個省的比例各不一。例如工齡35年,年齡65歲的,調整前每月領3000元養老金的,如果在的省份定額為60元,掛鉤為每一年工齡2,比例為1.3%則為:60十(35x2)+3000x1.3%=169元。所以。退休後第一次漲養老金多少要看所在的省份。
一般來說,辦理退休時當地人社局會為每一名退休人員核定基本養老金, 而今後退休養老金的上漲將按照當前基本養老金按一定的比例進行上漲,每個人的上漲比例會因為繳費年限、退休年齡等有所不同,但總體的上漲比例是由國家指導確定的,例如2020年全國范圍內的養老金上漲比例為5%。
那麼在養老金的具體上漲中,主要分為定額上漲、掛鉤上調和傾斜上浮三大方面。定額上漲即所謂的「普漲」,每個退休人員一視同仁,都會增加相同的養老金。而掛鉤調整主要和繳費年限、調整前養老金金額等相關,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進行調整。而傾斜上浮主要針對是那麼處於弱勢地位的退休人員,比如高齡退休老人、身處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等,這部分人員視地方而異會享受到一定的優惠政策。
因此,基於定額、掛鉤、傾斜三方面的政策,每個人退休金的上漲比例會有所不同。最直接的方法根據歷年養老金調整方案進行計算,得出最為准確的上浮比例。
H. 貴陽市國營企業職工離退休金社會統籌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搞好國營企業職工離退休金的社會統籌,平衡企業負擔,保障離休、退休、退職職工生活,促進安定團結和生產發展,適應城市經濟體制和勞動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據《貴州省國營企業職工離退休金統籌試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部、省、市、區屬國營企業及市、區供銷社(不含按規定由部、省實行行業統籌的企業、區以下基層供銷社)的固定職工、合同制工人和預備工(以下簡稱在職職工),一律實行離退休金社會統籌。第三條貴陽市勞動保險統籌委員會主管全市國營企業離退休金統籌工作。由市勞動局保險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市管理處)辦理日常事務。第四條離退休金統籌項目:
(一)離休費;
(二)退休(職)費;
(三)副食品補貼;
(四)糧食補貼;
(五)生活補貼;
(六)喪葬補助和發給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撫恤費。第五條離退休金統籌(以下簡稱統籌金)的提取,根據「以新養老、循環調劑、以支定籌、略有結余」和「合理負擔、區別對待」原則,以及「區分檔次、按年核定」的辦法計提:
(一)按單位離退休職工人數佔在職職工人數的不同比例;
(二)按單位離退休費用佔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不同比例。
以上兩種辦法在同一年度內,由市勞動局確定一種。第六條企業繳納統籌金,應在稅前提取,營業外列支。由市管理處委託銀行收款或支票結算,免簽合同。
國營企業兼並其它企業,統籌金基數應合並計算,由兼並企業繳納。
國營企業發生轉讓,其離退休職工的統籌金,由接收企業繳納。
租賃承包企業,統籌金由承包人繳納。第七條統籌金以專戶存入銀行,專款專用,不得挪用。銀行按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算。統籌金不征稅。第八條統籌金除用於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項目外,還應從中分別提留積累金和管理費,統籌金實行差額結算,對尚未列入統籌的項目及當年新增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用,由所在單位按規定發放。
在統籌金出現支大於收,動用積累金仍難彌補時,由市管理處申請市財政部門補助。
參加統籌的企業,如因倒閉,其離退休職工的離退金,由市管理處發放。第九條統籌金的收繳和使用接受財政、審計部門檢查監督。第十條參加統籌的企業,職工退休(職)的,應報經市管理處審批;幹部離休,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並報市管理處備案。第十一條企業固定職工、合同制工人和預備工提取的統籌金,應分別記帳,統一調劑使用。
合同制工人、預備工繳納的統籌退休養老金,按人頭記帳。
本人應按工資3%繳納的部分,由企業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第十二條由集體所有制單位調入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並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工人,按調入前連續工齡年限補交退休養老基金的,其補繳年限可與調入後的實際工齡,合並計發退休費。第十三條勞動合同制工人跨地區轉移,應按國務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轉移退休養老金。第十四條本辦法的實施細則由市勞動局制定。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貴陽市國營企業職工離退休金實行社會統籌試行辦法》同時廢止。
註:本辦法原規定提取的積累金和管理費分別占統籌金的3.5%和0.5%;現根據《貴州省國營企業職工離退金統籌試行辦法》改為5%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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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2021年退休工資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4月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有關通知。旨在提升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水平,做到老有所依。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一條 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第二條 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第三條 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第四條 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第五條 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