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到達退休年齡終止合同是否有經濟補償
一、到達退休年齡終止合同是否有經濟補償
1、到退休年齡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存在賠償的。如合同到期,屬於正常的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無需賠償如合同沒有到期,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話,根據勞動法是需要賠償的,一般為工作不滿6個月的,賠償半個月工資。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 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辭退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辭退補償。
月工資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另外,若是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應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標准,向其支付經濟補償,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❷ 到退休年齡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再上崗的,屬於返聘行為,被辭退後有沒有經濟補償,依據簽訂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況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❸ 到達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僱主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來終止與雇員的勞動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的合法終止。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不能享受養老保險,不能享受養老保險的原因不能歸咎於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一年一個月的工資標准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未滿六個月的,給予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設區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准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經濟補償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❹ 退休年齡到了公司辭退要給補償嗎
辭退超過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實際上並不屬於辭退,因為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它是屬於一個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叫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是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待遇而終止了勞動合同,都不符合給予經濟補償的條件。
因此,用人單位是沒有法律責任,也是不會給予經濟補償或是賠償的,經濟賠償金,失業金這些都是沒有的,也是不需要的,因為都是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就不存在經濟賠償金或者是失業保險金待遇,那麼只需要為她正常的辦理退休,讓這名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享受到一個養老金的待遇就可以了。
二、辭退員工需賠償的類型是什麼?
需支付辭退員工賠償的情形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
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四)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
法律依據: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❺ 退休後簽定的勞動合同,被辭退能否要求單位賠償
這個合同本身違法,不具備法律效力。退休職工只能和單位簽訂勞務合同,不能簽訂勞動合同。打官司即使勝訴,也不可能獲得多大賠償,很可能得不償失,建議和單位協商,適當獲得點補償足矣。
❻ 到了退休年齡終止合同有沒有賠償
到了退休年齡終止合同沒有賠償。如果個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那麼這個勞動合同關系是自動解除的,這也是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所以說既然勞動合同是自動解除的,所以說所在的工作單位,是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的賠償標准為: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❼ 退休年齡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賠償
法律分析:不需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以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是不需要賠償的,其實,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後勞動合同本身就是自動終止的。勞動合同法第44條中,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雙方的勞動關系就自動終止了。此時,勞動者需要正常的辦理離職和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❽ 到達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賠償對方金額
不需要賠償,如果個人已經到底了退休年齡,那麼勞動關系就會自動解除,在勞動合同法里也有明文規定。退休年齡以我們個人的身份證日期為准,其次,如果身份證跟本人的檔案記載出現不一致的時候,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退休對很多人而言,可能是重生,但是,對很多人而言,又是一個要面對的新難題,有些人退休以後,可以拿幾千元的養老金,但是,有些人退休以後,所拿到的養老金也就不過是800-1000,這可能就是人與人直接最根本的區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