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市2015最低工資標准
北京市2015最低工資標准
北京市2015年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政策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不低於8.97元、每月不低於1560元,調整到每小時不低於9.89元、每月不低於1720元。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二)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16.9元/小時提高到18.7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40.8元/小時提高到45元/小時。以上標准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三、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企業,要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保證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應得工資不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准。
四、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企業,原則上應高於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需以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工資的,應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或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五、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項標准適用於本市各類企、事業等用人單位。
延伸閱讀:
今年,北京將集中上調城鄉低保標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准、失業保險金這7項社會保障待遇標准,漲幅均在10%左右。其中,最低工資標准上調160元增至1720元;城市低保標准從家庭月人均650元調整為710元,農村低保最低標准從家庭月人均560元調整為670元。各項標准調整後將惠及全市300餘萬人。
低保
城市低保標准上調60元
北京市民政局昨日發布社會救助標准上調方案,城市低保標准從家庭月人均650元調整為710元,上調60元,調整幅度為9.23%。農村低保最低標准從家庭月人均560元調整為670元,上調110元,調整幅度為19.64%。各區縣政府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區縣農村低保標准調整方案。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准從家庭月人均850元調整為930元,上調80元,調整幅度為9.41%。
截至2014年12月,全市城鄉低保共有8.57萬戶、14.31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8.76萬人,農村低保對象5.55萬人。
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社會救助相關標准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並綜合考慮了公共交通價格、生活必需品價格等因素。社會救助標準的調整將進一步縮小城鄉低保標准差距,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
執行時間:2015年1月起
企退人員養老金
上調10%增至3355元
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為2014年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3355元。
執行時間:2015年1月起補發,3月底前發放到位
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月增40元
基礎養老金由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增加4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月350元增加到385元,增加35元,調整幅度分別為9.3%和10%。
預計2015年全市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人員為39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人員為48萬人。
執行時間:2015年1月1日起執行,3月底前發放到位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准提至172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是根據中央「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的精神而確定。
最低工資標准將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為10.3%。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16.9元提高到每小時18.7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40.8元提高到每小時45元。
執行時間:2015年4月1日起
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傷殘津貼人均月增332元
北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2015年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調整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調整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
執行時間:2015年1月1日起執行,3月底前發放到位
失業保險金
平均每檔上調110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北京市失業保險金標准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10元,增長10.3%。
具體為: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2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4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7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0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31元。
執行時間:2015年4月1日起
㈡ 北京退休金最低每月多少錢
按照最低社保繳納,退休金為:㈢ 北京市普工退休最低工資標准
標准如下:
北京退休人員以國家最低工資標准現在領的退休金是1714元。
㈣ 北京退休金最低多少
【法律分析】:北京退休金標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關於2021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養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調整前月養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20元養老金後(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於5841(5786+55)元的,補足到5841元。(四)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調整後我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五)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㈤ 北京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是多少
根據新的政策,在提高個人繳費上限的同時,北京市還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增加了兩個繳費補貼檔次,並提高了財政補貼的額度。繳費標准在1000到1999元的,財政補貼每人每年60元;繳費標准在2000至3999元的,財政補貼每人每年90元;繳費標准在4000至5999元的,財政補貼每人每年120元;繳費標准在6000至9000元的,財政補貼每人每年15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㈥ 北京市最低退休金
法律分析:北京最低退休金2700元左右。北京最低養老保險繳費指數標准0.4,2017年的社平數據計算,也就是8467元,按照繳費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退休基本養老金最低在2700元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㈦ 北京社保退休工資最低多少
法律分析:北京最低養老保險繳費指數標准0.4 。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養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於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養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㈧ 北京退休金最低標准
北京養老金最低標准3830元
法律依據《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㈨ 北京最低退休金標準是多少
北京最低退休金標準是多少?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這個公式,又涉及到三個概念: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之前繳納的養老金總額 ÷ 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規則是60歲退休為139 個月,55歲退休為170個月,50歲退休為190個月
基礎養老金 :(社會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工資)÷ 2 × 繳費年限 × 1%
社會平均工資指職工社保地平均工資,各地平均工資不一,需要電話咨詢當地社保局
本人指數化工資 :(第1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 第1年社會月平均工資+第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 第2年社會月平均工資……+退休前1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 退休前1年社會月平均工資)÷ 繳費年限× 退休前1年社會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工資定義為:用職工每年月均工資,除以當地當年社會月均工資,即為當年指數;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繳費年限,就能得出平均指數;再將平均指數乘以職工退休時上年度當地社會月平均工資,即為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按照題目,我們分別看一下:
個人賬戶養老金:我們把上表中的年度個人繳費加起來,然後除以139個月(假定2030年是60歲),就得到了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領取的數目,下面詳細計算一下。
個人賬戶養老金=69486÷139=500元/月
基礎養老金 :先計算指數化工資,由於題目限定是按照最低繳納,從上面的表可以看到,在2007年3月以前,最低基數÷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是低於40%的,2007年以後這個比例是40%。為了方便起見,我們簡化為都是40%,那麼本人指數化工資就是40%×30÷30×(2030年的社會平均月工資),2030年的社會平均月工資從上表中找到,是10573,然後把這些代入基礎養老金的公式計算一下。
(10573+40%×30÷30×10573)÷ 2 × 30 × 1%=2220元/月
最後算一下每月能領取的養老金
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代入上面計算好的兩個數字後
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500+2220=2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