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年齡不超過65周歲、符合銀行規定的可以申請。
辦信用卡規定條件如下
1、年內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到容65周歲之間。
2、收入,資產要求,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信用,能力要求,有良好的信用和按時還款付息的能力。
4、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提供各種證件的原件。
(1)台胞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信用卡的申請方法
1、找到信用卡業務員或大堂櫃員填申請表,對方看你的條件有批卡可能,會讓你填申請表,填表後才有希望,然後提交上面的資料等銀行審批,是否批卡及卡的額度,要看銀行對你的綜合評分。
2、申請地點,當地銀行網點,當地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工行建行等支持官網申請,申請條件,年滿十八周歲,有穩定的還款能力。
3、提交證明,身份證,工作證明或收入證明,單位電話、家庭電話和本人手機,完稅證明,自己名下房產車輛等資產證明,其他銀行信用卡等等。每家銀行的進件標准不一樣,具體看銀行要求,工作或收入證明很重要。
② 五險一金繳費多少年
養老保險要求至少 15年。
醫療一般要求是在退休之前滿25年,退休之後不用繳費就可以享受待遇。但參保就可以享受報銷。
其它沒有年限限制。
③ 退休台胞來上海長期居住要辦什麼手續
海企業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流程?需要帶什麼證件資料?
答:辦理退休(職)手續的程序為:單位按規定填寫《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送區、縣中心審核同意後,由單位批准退休,發給《退休(職)證》。
單位為職工辦理退休(職)手續報區、縣中心審核時,根據以下規定附有關材料:
1、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辦理退休(職)手續時,需附以下材料:(1)職工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2)《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3)職工85年工資套改前標准工資定級表(檔案記載復印件)(4)女職工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職)手續的,需另附原「聘用合同」或「上崗合同」
2、延長退休年齡的人員,除報送上述材料外,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另附以下材料:
(1)一般職工,附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退休年齡的原件(或復印件)(2)高級專家,附《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審批表》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辦理退休(職)的,除報送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外,還應附以下材料:(1)經企業、區(縣)兩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上海市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2)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請報告(3)本人連續六個月以上領取疾病救濟費的憑證(4)連續一年病假的證明(四)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人員按《關於審核本市企業提前退休工種時間及其符合提前退休工種人員辦理退休手續若干問題的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另附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五)破產企業為職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需持有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終結書。四、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在辦理職工退休(職)手續時,應嚴格按照本規定進行審核並辦理,對政策尚未明確的問題,應及時向市局業務處室反映,待市局有明確意見後再作處理。
④ 蘇州的台胞沒有工作可以買保險嗎只在蘇州買了房子但沒在工作,有蘇州居住證,能繳社保跟買保險嗎
摘要 文件依據
⑤ i農轉非戶口沒工作單位,過了退休年齡,國家有什麼政策
外省市調遷入人員落戶核簽具體步驟、方式方法 一、各審批部門出具調、遷入人員審批手續→人口結構辦審核調、遷入人員落戶手續並核簽→派出所落戶(需發准遷證的,到市、區公安局戶籍(政)科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二、公眾在辦理過程中需要提供的證件、相關材料。 1、引進人才落戶: 審批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審核表。 遷入人員的原籍戶口簿。 符合學歷或職稱條件,由人事局人才中心辦理的,持有效的畢業證書(有學位的還需持學位證書,下同)或職稱證書。 符合正處級以上條件,由市委組織部辦理的,還需持任職命令。 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未婚證明,下同)。 特殊情況的,持相關材料。 2、兩地生活人員落戶: 審批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審核表。 符合學歷或職稱條件辦理的,持有效的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 雙方的戶口簿。 結婚證書。 符合特困的,還需持特困證明。 3、軍轉幹部落戶: 市、區軍轉辦出具的轉業幹部落戶證明。 按符合在連落戶條件所需的材料(如入伍通知書、原籍戶籍證明、結婚證書、家屬戶口簿、部隊任職命令、調令、家屬隨軍報告表或其他特殊條件留連的證明材料)。 4、軍官家屬隨軍落戶: 審批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審核表。 部隊任職(調級、晉職)命令及家屬隨軍審批表。 軍官證、結婚證書、配偶戶口簿。 獨生子女證、部隊房證。 5、復員退伍軍人落戶: 從人口結構辦的入伍兵花名冊中查不到的,需入伍注銷戶口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 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復退軍人落戶介紹信。 轉業志願兵:持復退軍人落戶介紹信、退伍證。回原籍的還需持入伍地的戶籍證明;投配偶的還需持結婚證書、配偶戶口簿。 家遷的需家庭戶口簿、與戶主關系證明、家遷的相關證明。 6、軍隊離退休幹部落戶: 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審定表。 民政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審核表。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落戶口介紹信。 結婚證書、配偶或子女戶口簿、干休所房證。 7、留學回國人員落戶: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後的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評估意見書。 留學人員的護照(含同時回國的配偶及子女的護照)。 婚姻狀況證明。 審批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審核表及留學生落戶證明。 如孩子系國外出生,需持出生證明。 在國內已注銷戶口的,需持原籍戶籍證明;未注銷戶口的,需持原籍戶口簿。 8、畢業生落戶: (1)本地生源: 市、區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證明、畢業證書、戶口遷移證。另外,從人口結構辦的入學花名冊中查不到的,需考學時戶口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有做本人遷出字樣的戶口簿;自費生需持計劃內自費生\\「農轉非」審批表或非農戶口計劃內自費生戶口遷移介紹信。 (2)外地生源: 公費:市、區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遷入人員審核表、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證明及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人事介紹信、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 非農自費:市人事局或市教委出具的遷入人員審核表、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人事介紹信、非農戶口計劃內自費生戶口遷移介紹信、畢業證書。 農自費:市人事局或市教委出具的遷入人員審核表、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人事介紹信、計劃內自費生\\「農轉非」審核表、畢業證書。 應屆畢業生落戶原則按當年的政策規定執行。 9、老幹部易地安置落戶: 審批部門出具的離休幹部易地安置落戶證明和遷入人員審核表。 離休證、原籍戶口簿、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審批表、單位代管證明。 投配偶的持結婚證書、配偶戶口簿;投子女的,需持子女們的戶口簿。 特殊情況的,持相關材料。 10、本市出國歸國人員落戶: 從人口結構辦的注銷戶口花名冊中查不到的,需出國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有做本人注銷字樣的戶口簿。 護照。 11、提前退學、退役人員落戶: 從人口結構辦的入學或入伍花名冊中查不到的,需考學時戶口遷出地或入伍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有做本人遷出、注銷字樣的戶口簿。 學校保衛部門或學生處出具的退學證明或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退役證明。 退學人的戶口遷移證。 12、刑滿釋放、解除勞改勞教人員落戶: 從人口結構辦的入伍兵花名冊中查不到的,注銷戶口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有做本人注銷字樣的戶口簿。 刑滿釋放證明副本或解除勞改勞教證明副本。 13、其他原因(特困、歸國僑台胞、無軍籍退休職工等)調、遷入人員落戶: 審批部門出具的手續。投靠人的相關手續。如需婚姻狀況證明的,還要持相關手續。 14、投資、引資、捐贈和購房人員落戶: (1)投資: 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投資憑證、完稅憑證、資產負債報告書、營業執照、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交納租金憑證或購買合同及購買憑據、房證、原籍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遷入人員審核表。 (2)捐贈:捐贈匯款憑據、接收捐贈單位證明、銀行轉帳憑據、原籍戶口簿或華僑證或親屬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房證、遷入人員審核表。 (3)引資: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書、投資憑證、完稅憑證、資產負債報告書、營業執照、引資證明、原籍戶口簿、房證、婚姻狀況證明)、遷入人員審核表。 (4)購房: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屋所有權證書、個人申請、學歷證明、計生部門證明、沒有犯罪記錄公證書以及公證部門出具的購房者與申報戶口者關系的公證書等文件,原籍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失業證、進城戶口審批表、遷入人員審核表。(據說80萬的房子才落戶) 三、 備註: 1、辦理核簽時,必須持手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有隨遷家屬的,還需持家屬的工作調轉手續或失業證明等。 3、有隨遷子女的,需是未婚子女,超過婚姻法定年齡的需持原籍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超過十八周歲有工作的,出具調轉手續,沒工作的持失業證,是學生的出具學籍證明。 4、如上述手續還說明不了問題的,請配合窗口人員主動出示相關手續。 5、對上述所需手續材料不清楚的或有不屬於上述范圍的其他需調、遷入情況的,可隨時向窗口人員咨詢 以上資料為09年上下政策,老資料啦~~給你做個參考的 10年新政策我暫時是沒有發現 - -
⑥ 60歲以上的台灣同胞是否可以在大陸買養老保險
不可以的,只要超過六十歲法定退休年齡都不可以辦理養老保險。
⑦ 台灣人個人怎麼交納社保
為保障台港澳人員在本市工作期間參加社會保險的需求,根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05]第26號),結合本市實際,現將台港澳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稱台港澳人員,是指按規定向我市勞動保障就業部門申請辦理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以下稱就業證),未到達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並在本市工作的人員。二、與本市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台港澳人員,可根據本市現行的社會保險法規、規章,按照非深圳戶籍員工參保的有關規定,參加本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三、用人單位可持台港澳人員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以下稱通行證)以及就業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參保手續與本單位內地員工一致。台港澳人員以通行證號碼作為開立《勞動保障卡》等參保證卡的必要識別碼。四、台港澳人員在內地流動,當地有社會保險機構並予以接收的,按我市非戶籍參保員工的相應轉移辦法處理。離開本市未辦理結轉手續,重新返回本市就業並按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在本市的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可以累積計算。五、台港澳人員在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與本市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辦理了就業證注銷手續並離開內地的,其社會保險關系終止,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積累額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實際結余額退還本人。六、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之間發生社會保險方面的爭議,可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七、在本市就業的外籍人員的社會保險參照本通知執行。外籍人員所在國與我國簽訂社會保險互免協定的,按協定規定辦理。八、本通知自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⑧ 畢業不到一年,想請了解社保以及檔案關系等系類問題的朋友幫幫忙~~~~~
1.聽說這樣就一直是學生檔案,對嗎?
你畢業之後什麼都在自己手裡,沒去報到,很危險。報到證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如果沒有報到證,畢業生將會失去幹部身份,成為社會勞動人員(工人編制);而且人才中心無法接收畢業生的檔案。按照我國目前的人事管理規定,由人事局管理幹部(檔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工人(檔案一般放在職介所)。你這種做法相當於放棄了你的幹部身份。
2.即使現在開始交保險,工齡也是從現在開始算起,過去的一年多時間的保險都補不了,是這樣嗎?
憑報到證報到以後,方可開始計算工齡;保險從交付日算起和工齡無關。
3.現在工作單位準備給交保險了,還需要簽就業協議書嗎?是不是直接簽勞動合同就行了?我們的就業協議上有一欄是學院及學校意見,還需要回原大學蓋章嗎?(有這樣一種說法:這個協議書只對應屆未畢業的同學有用,畢業之後就直接簽合同了,沒用了。這種說法對嗎?)
勞動合同是必須要簽的,國家強制的。就業協議書是你和學校之間的協議,學校為了統計就業率,現在都是網上簽。畢業的時候你沒簽,99%就業率的那99裡面就沒你了,恭喜。
4.聽說私企是沒有接收和管理檔案的權利的,是嗎?
不知道你說的私企指哪些,國企一般都是有人事代理權的,就是可以直接管理職工的檔案和戶籍,所有職工擁有同一個戶頭,就是集體戶。沒有人事管理許可權的企業或者把你交來的檔案戶籍交由當地人事局或者人才市場代管,或者直接不管你的檔案戶籍,那你就要自己跑腿了。
5.如果不是在國有、事業大企業工作,還存在轉正定級的問題嗎?正規一點的管理檔案的辦法有哪些呢?
這個問題不是很清楚,為避免誤導LZ,不答。
6.如果我自己將檔案放到人才市場去,但是由公司給我交保險,這樣可以嗎?(也就是說公司只是給交保險,檔案由自己掌握,這樣行得通嗎?)
完全可以,目前我的的檔案和戶籍就是是這樣的。
7.另外我的戶口和上大學以及工作的是同一地方,這樣應該不存在遷移戶口的問題吧?那麼在辦理派遣證落到單位時,戶口一事又需要辦理一些怎樣的事項呢?
你所說的戶口是不是以學校為戶頭的集體戶呢?如果是的話到畢業還是要遷的,如果原籍就在工作地是不需要遷的。如果按照你是學校集體戶的推斷,你畢業的時候會有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報到證的地址即是你戶口遷往的地址,要麼是你的單位,要麼是當地人事局或人才市場。
以上所說已經值10分了。
PS;1.大學畢業生不是有兩年的擇業期嗎?報到證也是兩年有效期。應該說在這兩年之內落實檔案問題,就沒事了吧?也不能算作是放棄幹部身份了吧?
LZ知道報到證有期限,更應該抓緊辦理,這些東西在畢業之後就應馬上辦理的,越拖越麻煩。關於報到證的期限說法不一,各地人事部門可能有自己的規定,應具體咨詢。很多人說報到證有效期是兩年,而權威的說法是師范類畢業生報到證有效期是兩年,非師范類畢業生是一年。有效期內報道當然還是幹部身份了。另外戶口遷移證的有效期也是有限制的,上面規定是一個月,我們這邊(山東威海)是過期兩個月內可以辦理,過期超過兩個月不給辦理,可以回原籍派出所重新開一個,過程很簡單,而且不用手續費。
2.(關於你回答的4和6)我說的私企就是沒有人事管理權的私營企業。我們單位就屬於這種,公司在人事檔案這方面不是很正規,並沒有辦理人事代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應該怎麼辦呢?如果是自己將檔案放到人才市場去,還能體現是有工作單位了、而不是自由職業者嗎?不知你所說的「目前我的的檔案和戶籍就是是這樣的」,具體是怎樣的?是以個人名義放到人才市場的嗎?還能體現工作單位嗎?
也許把我的情況說一遍你會更明白一些。我目前的公司是外企,沒有人事管理權,人事部根本就不問員工戶籍檔案的事情。我畢業之後學校為了增加就業率要求學生必須簽就業協議,否則不給報到證和畢業證(鄙視)。從我們這一屆開始都是網上簽了,很是麻煩。而且沒有找到工作的同學學校隨便給找個公司掛上了。簽完協議拿到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之後去工作地人事局報道,說我檔案沒到不能報道,郁悶。然後給學校打電話,他們說檔案已經發出了,只是還沒到。之後N天給人事局打N次電話詢問檔案到沒到。一個月後說檔案到了,於是去報道,交了檔案保管費,給了一個紅色的類似存摺的小本本,上面寫由於什麼什麼願意由哪裡遷入,在什麼地方工作,學歷,什麼身份……然後開了一個人事代理證明去派出所落戶,第一次去,沒找到派出所在哪。第二次去,一個服務態度惡劣的女人說:今天開會不上班,明天再來。(星期一 Shit!)。第三次去,問我要人事代理證明,戶口遷移證,畢業證……然後告訴我戶口遷移證已經過期不給辦理,過期兩個月零兩天,MD,罵之~對罵……。然後想就放棄戶口了,黑戶就黑戶,一打聽同學,後果還很嚴重,就回學校那個區派出所重新辦了一個戶口遷移證,服務態度好,還不要手續費,天底下的烏鴉有時候不一樣黑。然後回工作所在地派出所落戶,手續費+忍氣吞聲。最後給了一張類似戶口本的一張紙。有點離題了,借地盤發一下牢騷,莫見怪。
可以確定遷移證已經過期,你首先應該重新辦一張戶口遷移證,報到證估計還可以用,剛畢業一年多,要先去工作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市場咨詢一下,如果過期也可以補辦,不過相當麻煩,你可以網路搜索一下。報道之後就開始給你計算工齡了,你的工作單位,職務檔案里都有體現。給你的那個小冊子里也有體現。
另外,據說公司交保險時,社保所會要求企業提供員工檔案,對嗎?
我們公司只要了我的身份證,社保是以身份證號登記的,社保是國家強制險,社會上的工人沒有檔案一樣交社保。
具體細節可以簡訊給我.
PS:我辦理的就是個人人事代理~派遣證上寫的是我們單位,前提是我、單位和學校在畢業實習的時候簽了一個三方協議,這樣在報到證上報道地址就會體現我的單位,但是我們公司沒有人事管理權~所以只有去單位所在地人事局代管了,如果畢業後沒有找到工作的報道證報道地址都是原籍省級市級人事部門,本科省人事報道,專科一般到市人事報道,你去問他們應該是按這種情況給你說的。到現在還不知道你的報道證報道地址以及遷移證的遷往地址,如果是你現在工作單位就好辦多了,估計你的報到證是人才中心,那樣就會有點麻煩了,不過你的情況還在兩年的擇業期內,可以改派你的報到證,趕緊辦理吧,這些事越托越麻煩,哎~你屬於下面說的第四種情況:
應屆畢業生 「報到證」改派分四種情況:
一、 在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在畢業後一年內跨地市調整用人單位,由省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審批並辦理改派手續(由學校就業中心統一辦理);
二、 在本地市內調整用人單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門審批並辦理改派手續:
三、 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逾期(畢業後一年內)不再辦理有關調整改派手續,需調整就業單位,按社會從業人員有關規定辦理:
四、 對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畢業時派回生源地的畢業生,在擇業期內(二年),憑簽約的協議書與原就業報到證到省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辦理改派手續(由學校就業中心統一辦理)。
我的人事代理小冊子里有工作單位和職務,檔案里肯定也是有記錄的,你這輩子幹了些什麼,好事壞事裡面都有記錄,放心了人事局收你的管理費就是為了給你弄這些,工齡滿一年他們還負責轉正評職稱考試之類的。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山東的,山東的畢業生載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都有注冊,裡面有你的一些協議書下載,檔案流向等等,包括解約簽協議等,去人事局報道的時候他們會錄入你工作單位的信息,如果你的單位沒在上面注冊你也要幫忙給注冊一個,反正很是麻煩啊,當初為了辦理這個差點愁死,並且也是一點也不明白該干什麼,多網人事局跑他們會告訴你具體的方法的。慢慢來吧,弄這個很麻煩。
回答樓上的:保險和工齡沒關系,和年齡倒是有點關系,工齡一年和工齡十年都可以買保險。工齡只是你的資本,就像你是試用期一級而我確是千總五級一樣,是官方承認的經驗值,你說你工作了10年就有可能會有人不相信,拿這個就會信了。
附:工齡的作用:
(一)《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有關文件規定:「企業職工連續工齡5年者,從第六年起,可享受年休假,其中工齡5~15年,休假7天;工齡15~25年,休假10天;工齡滿25年以上,休假14天。」上述工齡均指在本企業的連續工齡。
(二)醫療期:
※1.在2002年5月1日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依然適用有關醫療期的規定,有的地方規定即「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用人單位應根據下列規定給予醫療期:(1)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2)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9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3)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24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15年的,不限定醫療期。
※2.在2002年5月1日前與外商投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依然適用關於醫療期的規定,有的地方規定即「外商投資企業中國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在企業工作時間的長短,給予三個月至一年的醫療期;本企業工齡和一般工齡長的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的,醫療期可適當延長。」
※3.在2002年5月1日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的地方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醫療期為六個月。(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六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醫療期為二十四個月。
(三)病假工資:有的地方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四)探親假:
1.國發(1981)36號文對職工探親假期作出如下規定:(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2.對於歸僑或僑眷職工,(82)僑政會字第011號文件規定:(1)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四年給假一個月計算。(2)未婚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四個月;三年一次的,給假70天;一年或兩年一次的,按國務院國發(1981)36號文件的規定給假。(3)已婚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0天,不予累計。(4)歸僑職工回國參加工作10年以上,以往沒有出境探親或因私事出境,也沒有在國內(內地)會見從國外或港澳回來的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境探親,可給假半年;以後再次出境探親,按上述規定辦理。
3.對於台胞職工,勞人險(1983)16號文規定:(1)台胞職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半年;不足四年,按每年給假一個月計算。(2)未婚台胞職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四個月;三年一次的,給假七十天;一年或兩年一次的,按《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給假。(3)已婚台胞職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天。(4)台胞職工回大陸參加工作十年以上,以往沒有出境探親或因私事出境,也沒有在大陸會見從國外或港澳、台灣回來的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境探親,可給假半年;以後再次出境探親,按上述規定辦理。出境探親假期是指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另外,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以上的年限均應理解為「本企業連續工齡」。
(五)工齡性養老金:有的地方規定:「工齡性養老金=1992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退休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5%。」(六)出境定居離職費:有的地方規定:「獲准出境定居的在職職工,可以發給一次性離職費,其標准如下:連續工齡滿一年至十年的,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本人標准工資;連續工齡在十年以上的,從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發給一個半月的本人標准工資。滿一年的尾數,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離職費的總額,最高以本人二十四個月的標准工資為限。」由此看來,工齡的概念在勞動管理過程中仍具重要意義。因此,人力資源管理者不可忽視或掉以輕心,而應隨時做好細帳,以備不時之需。
附:檔案的作用:
概括地講,檔案的作用有兩個方面,一是憑證作用;二是參考作用。
對於一個具體單位或個人,檔案的作用體現在以下方面:
1、檔案是一個單位或個人歷史的真實、全面的反映。
2、檔案是一個單位或個人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工具。
3、檔案是一個單位規范管理的基礎。
4、檔案我們積累和傳播知識重要載體。
5、檔案是開展單位文化建設的重要素材,特別是對於企業建立企業文化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6、檔案是一個單位或個人建立信用,在社會活動、生產經營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體系,獲得發展最有力的工具。
最後,檔案還是我們國家和民族文化建立歷史記憶,傳承文明的重要載體,是「今世可以知古,後世可以知今」的重要素材。
人事檔案是一個人經歷的記載,也是人才交流中心為個人提供相關人事服務的依據。從表面上看,它僅僅
是一個一尺見方的牛皮紙袋,加上袋子里的材料,才不過一斤來重。盡管隨著社會的發展,檔案在一些人
眼中作用弱化了,但弱化並不意味著它是可以隨便丟棄的『身外之物』,人事檔案的作用仍不可取代,如
果沒有檔案,一些權益就無從得到保障!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它甚至可以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檔案對個人的作用:
現階段,在檔案的憑證、參考等諸多作用中,普通公民還是主要利用檔案的憑證作用。由於檔案具有其真
實性、原始性,具有其它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據和憑證作用,所以它有極強的法律效益。它不僅為領導
決策、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服務,同時也為您的切身利益服務,幫您解決沒有檔案就無法解決的問題
。對於個人來說,無論是工作調動、出國政審、職稱評審、工資調整、勞動保險,還是入黨團以及離退休
手續的辦理、各項證明的出具等等手續都將以檔案材料的審核為重要依據。
按照有關規定,在各級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的人員,人才中心將保障其合
法權益和應有的社會、政治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工齡連續計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調升、轉正定級
、職稱評定、出國(境)政審、黨團關系管理、婚姻生育管理、代辦社會保險、證件年審、出具以檔案為
依據的各種法律證明等等。
如果流動人員違反規定把人事檔案放到其他部門或機構,各級人事部門將不承認其原有身份,必然損害其
自身利益,使其應享受的上述待遇得不到應有保障。譬如在失業後將無法領取失業救濟金;譬如,沒有檔
案辦理社會保險也成問題;譬如單位派你出國公幹,沒有人事檔案,就無法進行出國政審;譬如結婚、生
孩子時,沒有檔案開不成相關證明。
例如學籍檔案可以為各類在校生、畢業生的就業、留學或畢業證書丟失的同學出示成績證明、學歷證明、
姓名更正、參加工作時間等有關證明。在職人員在早報技術職稱時,檔案可以提供所需材料,如申報人目
前擁有的職稱資格文件、您獲得的優秀教學成果獎、科技進步獎、主持參加的科研課題、您在本項目中所
起的作用、各種獎勵、申報人所起草的文件及完成某項重大任務的任務書等材料。
可以說每個人都在以自己的實踐活動譜寫著自己的歷史,同時將其轉化為文字在檔案中不斷補充、不斷添
入新內容。所以說人事檔案將伴隨每個人的一生並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向女士是某事業單位的人事部主任,她認為,人事檔案在我國當今社會還是有其存在的理由的。「對於一
些私企員工來講,檔案變得可有可無,但另外一些行業的從業人員還需要檔案的管理和約束,比如律師、
醫生等,他們很看重檔案,因為這些行業沒有檔案不準進入。既然有此規定,說明這些行業有其特殊性,
人事檔案制度也是規范這些從業人員相對有效的措施之一。」同時,向女士還提醒大家:「『人檔分離』
體現著社會在進步,但並不代表著檔案能夠隨意丟棄,一些人才可以將檔案交由社會公共人事部門代管。
」
檔案對用人單位的作用: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檔案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為單位人事部門提供依據。檔案是歷史的真實記錄,通過利用
檔案,可以清楚地了解過去的工作軌跡,總結經驗教訓,為領導科學決策和科學管理提供重要的參考和依
據。
現代企業為了做到知人善任、選賢舉能,將盡可能的全面、准確的了解員工,通常會將考察現狀與查閱檔
案材料中的思想言行、業務水平、個人素質、歷史情況等原始材料有機結合。尤其會將檔案中的學業成績
及思想表現情況作為接收畢業生的重要依據。而在用人過程中形成的定級、調資、任免、晉升、獎懲等方
面的呈報、審批材料都會匯總,歸入本人檔案,作為考核依據。
因此用人單位在人事任免、考核時,都經常要用到員工人事檔案,考察其德、能、勤、績等情況,從而全
面准確地了解個人的情況,為人力資源的正確選拔和使用起到了重要參考作用。
⑨ 已持有大陸居住證的台胞,該如何申領當地的社會保險
需要通過當地公司購買職工社保,非內地戶籍無法自己購買社會保險
⑩ 具有台胞和中國身份,放棄中國國籍,還可以繼續領取社保退休金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