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五大戰區10位軍政主官有何特殊之處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五大戰區司令員中,有4位司令員的駐地均有所變動。其中,蘭州軍區原司令員劉粵軍被任命為東部戰區司令員,系從西部地區「換防」東部地區;沈陽軍區原司令員王教成被任命為南部戰區司令員,系從北部地區「換防」南部地區;濟南軍區原司令員趙宗岐被任命為西部戰區司令員,系從東部地區「換防」西部地區。
除了前述三位戰區司令員,被任命為北部戰區司令員的北京軍區原司令員宋普選,也在駐地上有所變化。根據光明網1月中旬的一篇報道,北京軍區已改為中部戰區。此番履新,宋普選北上擔任北部戰區司令員。
與上述四位司令員相比,中部戰區司令員韓衛國比較特殊。此番履新前,韓衛國擔任北京軍區副司令員。
五大戰區政委中,東部戰區政委鄭衛平此前擔任南京軍區政委,南部戰區政委魏亮此前擔任廣州軍區政委,西部戰區政委朱福熙此前擔任成都軍區政委,北部戰區政委褚益民此前擔任沈陽軍區政委。而中部戰區政委殷方龍則是10位軍政主官中,唯一一位來自七大軍區之外的將領,此前擔任總政治部副主任。
兩位將領曾參加對越自衛反擊戰
在五大戰區司令員中,劉粵軍、趙宗岐等將領曾有實戰經驗。
據媒體公開報道,劉粵軍1954年出生在廣州一個軍營里,父母都是軍人,因此得名「粵軍」。16歲時,劉粵軍入伍成為「塔山英雄團」的一名步兵。1979年2月,身為連長的劉粵軍參加了廣西方向的對越自衛反擊戰。他在戰斗中榮立二等功,還登上了《解放軍畫報》的封面。
比劉粵軍小一歲的西部戰區司令員趙宗岐,也曾參加對越自衛反擊戰。據媒體報道,趙宗岐16歲入伍,先後成為偵察班班長、代理排長。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打響,趙宗岐奉命隨部隊突破越南西線,參加了攻打老街、柑塘、沙壩的戰役。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趙宗岐還被《士兵突擊》劇組聘為軍事顧問,指導塑造了男主角「許三多」這一形象。
另外,一個月前被任命為陸軍司令員的李作成,曾是對越自衛反擊戰戰場上的戰斗英雄。公開履歷顯示,李作成於1979年參加對越自衛反擊戰,在一次戰斗中,他身體多處受傷,但仍率領全連官兵血戰26個日夜。此後,其所在連隊榮立集體一等功,並被中央軍委命名為「尖刀英雄連」,李作成被中央軍委授予「戰斗英雄」稱號。
10位軍政主官有8上將2中將
10位戰區主官中,韓衛國和朱福熙二人系中將,其餘將領均在十八大後晉升為上將。
在五大戰區司令員中,韓衛國是唯一一位由正大軍區副職晉升而來,他也成為五大戰區中最年輕的司令員。公開資料顯示,這位出生於1956年的中將,畢業於國防大學聯合戰役指揮專業,研究生學歷,軍事學碩士學位。在擔任北京軍區副司令員之前,他曾擔任南京軍區12軍軍長。
除了韓衛國之外,此番履新西部戰區政委的原成都軍區政委朱福熙,也為中將軍銜。公開報道顯示,朱福熙生於1955年,19歲入伍,他服役於南京軍區,從戰士一步步升任某集團軍政治部主任。此後,他先後在總政治部、空軍政治部任職,後調任成都軍區政委。
10位軍政主官均為「50後」
從年齡上來看,五大戰區軍政主官均為「50後」。其中,最年輕的是中部戰區司令員韓衛國,生於1956年。東部戰區司令員劉粵軍和北部戰區司令員宋普選均生於1954年,西部戰區司令員趙宗岐生於1955年,南部戰區司令員王教成生於1952年。
五大戰區政委中,東部戰區政治委員鄭衛平出生於1955年,南部戰區政治委員魏亮出生於1953年,西部戰區政治委員朱福熙出生於1955年,北部戰區政治委員褚益民出生於1953年,中部戰區政治委員殷方龍出生於1953年。
㈡ 美國的軍人在戰區 提前退休要交錢嗎
在美國,正常的退休年齡是67歲,提前退休是62歲。美國鼓勵延遲退休,如果一個人選擇在70歲或70歲以後退休,那麼每個月能拿到132%的退休金。
由於美國的退休制度具有一定的彈性,不少老人選擇延遲退休,生活中也常會見到不少老年人仍工作在各類服務行業、私人公司和政府部門中。
美國的退休政策分三個層次
一、提前退休
年滿62歲就可以開始領退休金,但要打7折,每推遲一個月領取,打的折扣就少一些。
二、正常退休
根據出生日期的不同,美國社會保障局設定了不同的正常退休年齡,比如1937年和1937年以前出生者,退休年齡是65歲,1943年到1954年間出生者,退休年齡是66歲,1960年和1960年後出生的人,退休年齡是67歲。在正常退休年齡內退休的人,可以領取全額退休金。
三、延遲退休
選擇延遲退休的人在原有的退休金基礎上還能獲得獎勵性的收益(Delayed Retirement Credits)。如果你的正常退休年齡是66歲,你選擇在67歲退休,那麼你每個月能拿到108%的退休金,如果你選擇在70歲或70歲以後退休,那麼你每個月能拿到132%的退休金。
這種以自願為原則、漸進式的退休制度設計,讓人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而拉開檔次的退休金獲得比例,特別是對於延遲退休的獎勵性收益,一定程度上鼓勵了美國人延遲退休。
在美國,人們選擇延遲退休的理由很多,有的人是喜歡工作、願意發揮余熱,更多的人是為了多賺點錢,好讓自己能過一個更安定、富足的晚年。美國勞工局的數據顯示,2013年,65歲以上的美國男性之中有24%的人仍在工作,65歲以上的女性中有15%的人仍在工作。
美國現行的漸進式退休制度是1983年國會通過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在一段時間內有效緩解了上世紀70年代社保資金缺乏的困境。然而到2010年,美國社保項目出現1983年改革以來首次入不敷出的局面,預計到2033年,還將面臨「社保破產」的窘境,為此美國也存在著是否要「提高退休年齡」的爭論。
美國國會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格拉斯利曾經建議,將美國人的退休年齡提高到69歲。根據測算,如果將退休年齡推遲到68歲,將會為美國社保資金減少18%的缺口,若是將退休年齡推遲到70歲,將為社保資金減少44%的缺口。
但這同樣也存在問題。不少人諷刺說,如果以犧牲安享晚年為代價,那麼到時候很可能會變成「人沒了,錢還在」的狀況。而老年人不退休,也會影響到年輕人的工作機會。
通常來說,年長的就業者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穩定的居住習慣更容易受到僱主的青睞。《華盛頓郵報》就曾援引勞工統計局的數據報道,自2008年金融危機引發的經濟衰退開始以來,55歲以上的人參加工作的人數增加了310萬,增幅達到12%,在75歲及以上的老人中參加工作的比例也在升高。相比之下,年齡在25歲到54歲之間的就業人數減少了650萬,降幅為6.5%。
在美國政府醞釀的解決社保資金缺口方案中,還有增稅這一選項。但這將以拖累消費為代價,也不受選民歡迎。目前而言,美國政府還沒有拿出最後的方案,仍在摸索之中。
那麼看各種收入段的美國民眾在正常退休年齡的退休金是多少
❶底薪如售貨員,飯店服務員等,時薪8到10元,假如平均月收入1400:
工作10年的話,退休金是360
工作20年的話,退休金是701
工作35年以上,退休金是892
❷一般收入如辦事員等,月薪2000到3000,假如平均月收入2500:
工作10年的話,退休金是643
工作20年的話,退休金是902
工作35年以上,退休金是1245
❸全職工作中位數收入如小學教師,記者等,年薪四萬到五萬,假如平均月收入3500:
工作10年的話,退休金是765
工作20年的話,退休金是1084
工作35年以上,退休金是1565
❹高薪工作如職業白領等,年薪6萬到10萬,假如平均月收入6000:
工作10年的話,退休金是993
工作20年的話,退休金是1542
工作35年以上,退休金是2131
❺頂薪如管理層等,超過11萬社保最高限,即平均月收入9166:
工作10年的話,退休金是1283
工作20年的話,退休金是2017
工作35年以上,退休金是2605
這樣說退休金的上限是每月2605,現在美國人領取社保(2014年3月份)平均社保金是1185(這包括所有領取社保的人,大多數人是退休人員,他們平均退休金是1298)。如果提前退休,最早在62歲可以領取,但只有全額的75%,以後會降到70%,延遲退休有獎勵,退休金會漲,這里就不討論了。
美國的雙軌制
美國政府雇員總數是兩千多萬,占勞動力人口的15%,加上政府雇員中高薪的比例不少,造成退休金巨大的差距,一直被社會輿論批評。最近幾年由於政 府退休金開支越來越大,已經入不敷出,有些部門如郵局放棄退休金計劃而加入聯邦的社保計劃。
401K退休計劃
除了社保外,美國還有401K或類似的計劃,這種補充退休金計劃,主要是自己存錢,國家對這部分收入暫時不征稅(社保稅和老年醫療稅不能免),另外公司也 可能往裡投點。到了60歲後可以取出來,但要交收入稅,但老了收入低,稅率會變少。美國不少小型公司根本不提供401K,即使提供401K計劃的公司只有 60%給員工出點錢,常見的公司匹配是給員工工資的3%。但美國人能有錢投401K的不多,一般是往401K投工資的5%到7%。美國超過1.56億的勞 工,只有5100萬往401K投錢,截至2012年九月底,401K計劃總價值3萬5千億美元,相當於每人6萬美元(參加的人平均,如果算所有工作的,大 約2萬2)。
有統計顯示36%的有工作的和退休的美國人所有存款和投資(包括401K)不超過一千塊錢,同時56%即將退休的美國人所有存款和投資不超過2萬5,所以絕大多數美國人退休還只靠政府的退休金。蓋洛普最近的民意調查顯示美國人最大的擔憂就是退不起休,佔59%。
㈢ 大軍區副職幹部一般是多少歲退休
軍事、政治、後勤、裝備軍官
副大軍區職平時退休年齡為65歲
同時,擔任總部主要領導職務的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另行規定
㈣ 副大軍區職是多少歲退休
1.在軍隊從事軍事、政治、後勤、裝備等工作的軍官 ,副大軍區職平時退休年齡為65歲 。
2.擔任總部主要領導職務的副大軍區職的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規定。
㈤ 請問考上部隊文職可以干到退休嗎
可以的。
文職人員符合國家和軍隊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但是不得超過規定年齡5周歲。文職人員退休後,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相應待遇。
文職人員的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依照法定的許可權、條件、標准和程序進行。
軍隊對文職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軍隊建立與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制度相銜接、具有比較優勢的文職人員管理、保障制度和機制。
任免許可權
(一)部級副職崗位,專業技術一級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審批;
(二)局級正職至處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四級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由戰區級單位審批;
(三)處級副職和科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八級至專業技術十級崗位,由軍級單位審批;
(四)科級副職以下和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崗位,由師、旅級單位審批。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
㈥ 五大戰區司令員退休年齡
五大戰區都是正大軍區級的單位,司令員都是正大軍區級的將領,軍銜一般為上將,資歷淺的中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第十四條第七款的規定,擔任大軍區級正職職務的最高服役年齡為65歲。也就是說,上將(大軍區級正職)達到65周歲要退出現役,一般作為退休安排。
㈦ 2022年文職政策解讀: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
文職人員是指在軍民通用、非直接參與作戰且社會化保障不宜承擔的軍隊編制崗位從事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工作的非現役人員.
①是非現役人員
②具有正式編制
與現役官兵共同作為軍隊人員構成的基本類別
③可以從事管理工作,也可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是軍隊人員
也是國家公職人員!
文職人員是軍隊人員的組成部分。這就要求文職人員要忠於祖國,忠於中國共產黨,努力為軍隊建設服務。入職動機要端正,要有新時代思想政治覺悟,要有強軍興軍思想,要有為軍隊建設樂於奉獻的精神。
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
(2005 年 6 月 23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 438號公布 2017 年 9 月 27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689號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文職人員管理,保障文職人員合法權益,在軍事人力資源領域貫徹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建設高素質文職人員隊伍,促進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制定
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文職人員,是指在軍民通用、非直接參與作戰且社會化保障不宜承擔的軍隊編制崗位從事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工作的非現役人員,是軍隊人員的組成部分。
文職人員在軍隊和社會生活中,依法享有國家工作人員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 文職人員的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依照法定的許可權、條件、標准和程序進行。
第四條 軍隊對文職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
第五條 軍隊建立與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制度相銜接、具有比較優勢的文職人員管理、保障制度和機制。
第六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負責全軍的文職人員管理工作,團級以上單位的政治工作部門負責本單位的文職人員管理工作。
第七條 國家和軍隊依法保障文職人員的合法權益,鼓勵文職人員長期、穩定地為軍隊建設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有關軍事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做好文職人員的教育培訓、戶籍、社會保障、人力資源管理、撫恤優待等工作,為文職人員提供公共服
務和便利。
第八條 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文職人員,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授予相應榮譽。對違反軍隊紀律的文職人員,按照軍隊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章
基本條件、義務和權利
第九條
文職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 18 周歲;
(三)符合軍隊招錄聘用文職人員的政治條件;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身體和心理健康;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文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忠於祖國,忠於中國共產黨,努力為軍隊建設服務;
(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軍隊有關規章制度;
(三)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守紀律,保守秘密;
(四)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團結協作,勤奮敬業,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六)學習和掌握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提高職業能力;
(七)根據需要,參加軍事訓練和非戰爭軍事行動,承擔相應的作戰支援保障任務,依法服現役;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文職人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政治榮譽、表彰、獎勵;
(二)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撫恤優待和社會保障;
(三)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四)參加培訓;
(五)非因法定事由、未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低崗位等級、辭退、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處分等;
(六)申請辭職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申請人事爭議處理,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章 崗位設置
第十二條 軍隊文職人員崗位的編制員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確定。
文職人員崗位的編制及其調整,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辦理。
第十三條
軍隊建立文職人員崗位管理制度,對文職人員崗位實行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第十四條
文職人員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兩種類別。
管理崗位是指擔負領導職責或者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和專業技能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專業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
第十五條 文職人員的崗位等級設置:
(一)管理崗位由高到低分為九個等級,即部級副職、局級正職、局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
(二)專業技術崗位分為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由高到低設一級至十三級。
第四章 招錄聘用
第十六條 軍隊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直接引進和現役軍人轉改相結合的文職人員招錄聘用制度。
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文職人員,適用於新招錄聘用科級正職以下管理崗位的文職人員,以及中級以下專業技術崗位的文職人員。
直接引進文職人員,適用於選拔高層次人才和特殊專業人才。
現役軍人轉改文職人員,適用於選拔符合退役條件且擬作退役安置的現役軍人。
第十七條
文職人員首次招錄聘用的最高年齡分別為:
(一)局級副職以上或者專業技術七級以上崗位的,50 周歲;
(二)處級正職至科級正職或者專業技術八級至專業技術十級崗位的,45 周歲;
(三)科級副職以下或者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崗位的,35 周歲。
第十八條 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文職人員,一般按照制定計劃、發布信息、資格審查、統
一考試、面試體檢、政治考核、結果公示、審批備案的程序進行。考試工作由全軍統一組織實施。
直接引進文職人員和現役軍人轉改文職人員的程序,參照前款規定執行。現役軍人轉改文職人員,應當履行退役安置程序,由國家退役軍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會同中央軍事委員會
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和直接引進文職人員,由戰區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批;現役軍人轉改文職人員,按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文職人員職務任免許可權審批。
第二十條 對批准招錄聘用的文職人員,根據軍隊有關規定實行委任制或者聘用制。
對實行聘用制的文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二十一條 文職人員招錄聘用結果,應當逐級上報至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備案。
第五章 培訓和考核
第二十二條 軍隊根據文職人員履行職責、改善知識結構和提高職業能力需要,對文職人員實施分級分類培訓。
第二十三條 文職人員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專業培訓和任務培訓。
文職人員應當接受軍事職業教育。
第二十四條 文職人員培訓納入軍隊人員培訓體系統一組織實施。
軍隊可以利用國家和社會資源,對文職人員進行教育培訓。
第二十五條
對文職人員的考核,應當根據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
體。
第二十六條
文職人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有試用期的文職人員,應當組織試用期考核。晉升領導職務的文職人員,應當組織任職前考核。
第二十七條 文職人員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或者其上級單位組織實施,一般按照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專家評議、績效分析、綜合評定的程序進行。
第二十八條 文職人員年度考核和任職前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試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
第二十九條 文職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實行登記管理。
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作為文職人員職務任免、崗位等級調整、工資待遇確定、獎懲實施、續聘競聘和辭退解聘等的主要依據。
第六章 職務任免
第三十條 文職人員崗位確定和調整、辭職、退休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職務的,按照軍隊規定的程序辦理。
文職人員職務的任免許可權:
(一)部級副職崗位,專業技術一級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審批;
(二)局級正職至處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四級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由戰區級單位審批;
(三)處級副職和科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八級至專業技術十級崗位,由軍級單位審批;
(四)科級副職以下和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崗位,由師、旅級單位審批。
第三十一條
文職人員任職應當在規定的崗位編制標准內進行,並有相應的崗位空缺。
第三十二條
文職人員調整任職、辭職辭退、終止和解除聘用合同、退休、受到開除處分的,原職務自行免除。
第三十三條 因工作需要,文職人員可以在用人單位內部交流使用;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在本專業領域跨用人單位交流使用。
第七章 崗位等級調整
第三十四條 文職人員晉升崗位等級,應當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具備相應資格條件,且在規定最低任職年限內的年度考核結果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文職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等次為基本稱職以下的,1 年內不得晉升崗位等級。
第三十五條 文職人員晉升崗位等級,在現等級崗位任職的最低年限:
(一)管理崗位局級正職、局級副職分別為 5 年,處級正職至科級正職分別為 4 年,科級副職以下分別為 3 年;
(二)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分別為 4 年、4 年、3 年。
第三十六條 文職人員的崗位等級,一般應當逐級晉升。表現特別優秀的可以提前晉升,表現特別優秀、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越級晉升。
文職人員崗位等級的降低,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文職人員崗位等級調整,按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文職人員職務任免許可權審批。
第八章 教育和管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軍隊有關規定和文職人員職責要求,做好文職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戰備、訓練、工作、生活秩序。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文職人員思想政治教育、黨團組織管理納入本單位政治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提高文職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對文職人員的安全管理和保密教育,對涉密文職人員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涉密人員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文職人員參加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及其活動,以及與軍外人員的交往,應當遵守軍隊有關規定。
軍隊建立文職人員宣誓制度。
第四十條 根據需要,軍隊可以派遣文職人員出境執行任務。
文職人員因私出境,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文職人員招錄聘用、考核、職務任免、崗位等級調整、獎懲、人事爭議處理等工作,實行迴避制度。
第四十二條 文職人員應當依照軍隊有關規定穿著文職人員服裝。
文職人員服裝的制式及其標志服飾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第四十三條 文職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評定,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文職人員退出軍隊後,在軍隊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仍然有效。
第四十四條 文職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的人事爭議,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文職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文職人員認為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提出控告。
第四十五條
文職人員的人事檔案,由軍隊有關部門按照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十六條
軍隊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組織機構登記。
第九章 待遇保障
第四十七條
軍隊建立統一的文職人員工資制度。文職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
第四十八條 文職人員住房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房租補貼參照現役軍官政策確定的標准執行。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軍隊可以增發住房補助。
文職人員可以租住用人單位的宿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第四十九條 文職人員探親休假、交通補助、健康體檢和子女入托等,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所在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參加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的辦法另行制定。
軍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文職人員建立補充保險。
第五十一條 軍隊對文職人員給予醫療補助。文職人員參加軍事訓練、非戰爭軍事行動和作戰支援保障任務期間的醫療保障,實行軍隊免費醫療。
第五十二條 文職人員的傷亡撫恤,按照國家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文職人員的優待辦法另行制定。
文職人員因參加軍事訓練、非戰爭軍事行動和作戰支援保障任務傷亡的撫恤優待,參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章 人員退出
第五十三條 文職人員符合國家和軍隊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但是不得超過規定年齡 5 周歲。
文職人員退休後,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相應待遇。
第五十四條 實行委任制的文職人員辭職,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的,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
實行聘用制的文職人員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五條 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辭退文職人員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辭退文職人員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職業病的;
(二)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三)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性文職人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文職人員可以依法辭職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職人員不得辭職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國家發布動員令或者宣布進入戰爭狀態時;
(二)部隊受領作戰任務或者遭敵突然襲擊時;
(三)參加軍事訓練、非戰爭軍事行動或者承擔作戰支援保障任務期間;
(四)正在承擔國家和軍隊重大任務,且須由本人繼續承擔的;
(五)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或者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條 文職人員自退出軍隊之日起,與用人單位的人事關系即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文職人員檔案、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關系轉移
地方的相關手續。
符合國家和軍隊規定的補償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文職人員經濟補償。
第五十八條 文職人員退出軍隊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文職人員職務任免許可權審批,並逐級上報至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備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文職人員,適用本條例。
第六十條 對軍隊建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和特殊專業人才,可以在文職人員崗位設置、招錄聘用、培訓和考核、職務任免、崗位等級調整、待遇保障等方面採取特殊措施,具體辦
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六十一條
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期間,現役軍人轉改文職人員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